第136章 狼群
红芍如约画了丑妆, 原本白皙秀丽脸庞涂成蜡黄皮色,鼻梁和脸颊还点了许多麻子,加之那身丝毫显不出身段的粗布衣裳, 乍一看去,倒真跟卖苦力的伙计一般无二。
半夏忍俊不禁。
红芍飞给她一个白眼, “笑什么笑, 你也好不到哪儿去。”
当然还是好得多的,半夏跟着徐宁, 也作男式打扮,然她生得圆脸丰腮, 本就带几分稚气,即便改装,不过是个可爱些的书童罢了。
红芍十分哀怨,怎么她就不行呢?然而半夏明白告诉她, 即便她扮成书童,也一看就是暖床用的。
红芍扔起抱枕就要捶她, 半夏咯咯闪躲,笑闹成一团。
徐宁不得不出来调停, “安生些吧, 生怕人家看不出来你俩是女儿身?”
半夏理了理云鬓, 从背兜里掏出两枚香喷喷的卤鸡蛋, “吃吧,丑狐狸。”
“人家吃的是白煮鸡子儿,读书也读半吊子。”红芍机敏, 当然听得出人家拿她打趣, 醒世姻缘传里狐仙转世的女主角就爱吃煮鸡蛋,“好啊, 你竟敢背着主子看杂书?”
生怕徐宁听不见似的,无疑是赤果果的告状。
半夏轻快地怼回去,“你没看过,怎知道我说什么?”
至此,红芍完败。
徐宁不免怀疑自己御下是否太宽纵了,尽管她不赞成朱熹那套存天理灭人欲,可当着她的面就敢交流看杂书的经验,会否太放肆了点?正经女儿家成天看些情情爱爱的,也的确无甚益处呀。
徐宁以目示意,身为王府大家长,这本来该是他的责任罢?是时候拿出魄力来了。
然而齐恒唯有摊手,上梁不正下梁歪,他哪有资格发作?除非连王妃一并处罚——她以前也没少看。
徐宁哑然,随即轻咳了咳,她那是有正当目的好不好?不然怎么身心交流,夫妇之道谁也不是天生就会,得慢慢研习呀!
假作看向窗外树木,一棵棵绿意森然,亭亭如盖,不由得想起那句诗:日啖荔枝三百颗,不辞长作岭南人。
“真羡慕四哥。”
齐恒无愧与她心有灵犀,居然猜得出她在想什么,“你说的是岭南罢?闽南哪有荔枝。”
徐宁嘴上不饶人,“你又没见过,怎知道没有?”
反正一样靠南边,谅来气候差不多。倒是她这会儿要去的巴蜀没听说什么有名的果子——如果辣椒这种红彤彤的玩意儿也算水果的话。
越想越觉得嗓子眼里冒烟起来。
前头马车上的壮汉回头道:“小兄弟,看你像个读书人,怎恁般孤陋寡闻,咱们合江荔枝也是出了名的。”
“真的吗?”徐宁惊喜不已,生怕露出女儿情态,赶忙压低声音。
那人笑道:“自然,不过你们来得不是时候,才过季节,再想吃可得等明年了。”
徐宁瞬间失望,还不如不说呢,白白扑个空。
算了,有总比没有好,大不了挨到明年便是,她在巴蜀总得长住一阵。
她大着胆子奉承那壮汉,“您知道的真多。”
壮汉颇为自矜,“当然,走南闯北,没点见识怎么能行?”
他便是这队马商的头领,唤作毛大虫,自然是诨号,不知是因为脸上那两条疤呢,还是由于虎虎生威的体格。
依徐宁之意,不若叫毛毛虫更合适,瞧他胳膊跟手背一簇簇的黑毛,简直是野人啦!
好在一路上毛大虫待他们甚是不错,不仅指点如何炊饭,最要紧知道在哪寻找水源——三天不吃饭饿不死,不喝水可难行。
可见齐恒的决定十分正确,一早便寻上这批马商,只消交些许保证金,便等于拥有天然的保镖跟导游,比自个儿摸着石头过河的强。
毛大虫也纳闷呢,这几个客商年纪轻轻,怎么连个正经女眷也瞧不见,领头的两个尤其亲密非常,颇有契兄契弟之风范。咳咳,他倒不是歧视那档子事,可阴阳调和乃人间正理,怎么着也得把传宗接代解决了吧。
若说是父子,年岁上未免不太像。
正胡思乱想时,末尾负责值守的护卫来报,有一匹骏马伤重不治,问该如何料理。
徐宁先庆幸有马肉吃了,一路上尽是干粮烙饼,舌头都快磨出泡了,难得开荤,不由得摩拳擦掌。
怎料毛大虫却面色凝重,“看这样子,像是被狼啃的,今晚上得小心了。”
吩咐兄弟们自去抄家伙,轮班值守,又对齐恒等人笑道:“咱们怕是被狼群盯上了,晚上睡觉各自都警醒些,别一觉醒来骨头都露出来了。”
徐宁心惊肉跳,只听说巴山楚水凄凉地,没人跟她说四川还有狼呀,不见得这么倒霉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