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黑暗中,指尖温凉的触感在滚烫的肌肤上流连,激起一连串轻微的酥麻,逐渐地,朱云娘紧捂住嘴唇,极力克制自己,隐秘而羞耻的感觉几乎要将她淹没了。

周二郎长指撩开她汗湿的额发,低头亲了下她的额头,“很难受么?”

朱云娘紧闭双眸,不肯吭声,周二郎倏尔弯唇,没有继续再问。

安抚时像是掠过山峦的清风,霸道时没有任何的讨价还价的余地,一切不复存在,只灵魂在缥缈。

……

屋外传来轻微的水流声,比起朱云娘的狼狈,周二郎显得镇静很多,起身换了干净的单子,抻好铺平,又去隔间儿看了一眼熟睡的儿子,把露出的小脚丫轻轻给放回薄单里,这才转身去了外屋。

实际上他并非沉溺声色之人,每次快乐自然是有的,但身体原因,也是真累,真的力不从心,只是他常年让娘子独守空房,好不容易回来一次,夫妻之事上让女人满足是一个丈夫对妻子最起码的尊重和责任,再说,他亦不想让娘子觉得他不行。

所以,他看那小册子好奇有之,但更多真的是抱着学习研究的心态。

事实证明,学有所成。

他读书的悟性向来极高的,在这上面也一样。

晨光透窗,朱氏早已去厨房忙碌,周二郎让儿子靠在怀里,为他重新编好昨天因为洗头发散开的小百岁辫,钰哥儿的发质最近好了不少,虽然仍旧细软,但开始变得有光泽了,似乎也比以前更浓密了些,周二郎将捆绑发辫的红色飘带给换了根儿新买的。

小小的发带做工极为精致,两侧边缘部分走了极细密的金色绣线,发带尾部则被做成了流苏的样式,绑在黑色的发辫上十分别致漂亮,主要是儿子本身就十分好看,周二郎还从未见过那家的小娃像钰哥儿这般俊。

他其实还给儿子买了长命锁,小手镯,只不过这些太乍眼,在村里戴却是不合适的,被人看到了把东西摘去不要紧,就怕对方丧心病狂伤害到孩子。

最难测是人心,像是族长那样的人家,村里人早已经习惯了他们家的超然地位,周家乍然暴富却会遭人妒忌的,得一步步来,要给村里人一个适应周家崛起的过程,周二郎不想在秋闱前出任何乱子让自己分心。

“爹,我什么时候可以不剃发呀?”周锦钰摆弄着自己才被编好的百岁辫儿发尾,抬眼问周二郎。

“嗯——,钰哥儿若想长成爹这样好看的头发,至少要十二岁以后再考虑蓄发。”周二郎笑道。

周锦钰抬头看了周二郎一眼,乌发如云,浓密顺滑,爹的自恋是有依仗的。

梳洗完毕,周锦钰拉着周二郎去外面晨跑,他骑着驴子跑,让周二郎在后边儿追,依照前世的经验,晨跑这种有氧运动对提高心肺能力是极为有好处的。

跑,周二郎是不可能跑的,有辱斯文。早上起来散散步,伸展伸展筋骨倒是可以的。

非但他不跑,小毛驴也不愿意跑,习惯了每天早上慢悠悠的散步,费那驴蹄子干啥?

周锦钰拍打小毛驴的脖颈,小毛驴不买账,欺软怕硬这个事儿不光人会干,牲口也一样。

周锦钰来气,揪了驴毛儿,小毛驴被薅疼了,这才不情不愿加快速度,后面儿周二郎不得不加快脚步跟紧。

“钰哥儿,你让驴子慢点儿。”

“爹,你走快点儿呀。”

“停下,爹走不动了。”

“爹,前边儿马上就到,小毛驴等着去吃草,停不下来。”

快走一点儿也不比小跑更轻松,周二郎瞅四周没人的时候就小跑几步,看见有人了又改跑为走,走走跑跑,到了小毛驴儿每天吃草的坡地,周二郎扶着驴背累得上气不接下气,喘息声急促又粗重。

他出了一身的汗,昨儿没被娘子给累着,今早被小崽子给累够呛,周二郎狠瞪了儿子一眼,“你故意折腾爹的,是不是?”

周锦钰眨了眨眼,“爹,薛神医说了,慢跑对身体好,钰哥儿想让爹身体好,长命百岁。”

“你倒是嘴巴甜得很。”周二郎嘴里嗔怪着将儿子从驴背上抱下来,这会儿他也不讲究了,带着儿子找块儿空地,长袍一撩,坐下喘口气儿。

不过累归累,却和床上那种掏空身体一样的疲惫不同,感觉全身的血液都畅快得流动起来一样,反而有些难言的兴奋和痛快,周二郎想:儿子说得对,那薛神医说得或许还真有点儿道理。

蓝天白云并着绿水青山,眼前是一片沾尘带露的清新景象,松软湿润混合着青草香气的空气,很自由的飞入肺腑,当真身心舒畅。

爷俩儿一大一小并排坐着,周二郎顺便考较起儿子的功课,“钰哥儿,跟爹说说这段时间你都学了些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