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第2/3页)

而后,又收到一条来自于甘扬的短信。他发给她一个离Queen-s最近的欢呼区位置,就在普拉斯基大桥,以及他经过那里的大致时间。

丁之童站在街头,对着屏幕看了一会儿,没有回复,把手机扔到包底,钻进地铁站的深处,跟着老旧的车厢一起晃荡,听着轮毂与铁轨摩擦发出的啸鸣在幽长的隧道里回响。

到达长途车站,她去存包处排队,取出那只装着换洗衣服和洗漱用品的书包,在闸机前犹豫了一会儿,终于还是没有进站,转身又下了地铁,去法拉盛。

回到民宿,她跟老板娘说要多住一晚,还是在那里吃了顿饭,听老板娘拉另一个住客做传销下线,一直等到饭后回房,才拿出手机打了两个字母发出去:OK。

多大个事呢,她自己给自己解释,车票钱反正已经报销了,一晚住宿也多不了多少,来都来了,就去看看吧。

那个时候,甘扬也刚从外面回来。

他这一天最主要的任务就是跟着王怡去马博会领装备,号码布,参赛T恤,计时芯片,还有装个人用品的袋子,然后又开车在全市五个区里转了一圈,认了一遍赛道,起点和终点线。

王怡是他开始练长跑之后认识的朋友,已经有过几次顺利完赛的经验。人长得挺文静,常年留着一个规规矩矩的圆寸头,看起来跟他差不多年纪,其实大着好几岁,正在哥大读博,生物力学方向。

甘扬是菜鸡,一路听着王怡念叨注意事项,比如明早六点出发,搞清楚起跑分区,号码布背面务必写上紧急联络人和医疗信息,计时芯片一定得核对是否有效,盐丸和能量胶带了没,甚至还有“你是第一次,胸部和裆部凡士林一定要多抹……”

听了一整天,有点疲了,甘扬看着手机上丁之童发来的那两个字母,嘴角不自觉地上扬,嗯啊应着,一进门就开始脱衣服。

“你干嘛?”王怡吓一跳,戒备地看着他。

甘扬答:“我出去跑会儿。”

王怡说:“这都快九点了,明天四十二公里有你跑的。”

甘扬不听劝,已经换上运动裤,又跳着脚穿跑步鞋,说:“我不跑远,找找感觉就回来。”

王怡住的这个地方就在哥大附近。那一带中产聚居,从110街到117街一片太平,但再往东北方向走十来分钟就是著名的哈莱姆区,黢黑的小巷,破败的商铺,形迹可疑的混混三五成群。仅仅几个街区之隔,分开两个天地。

王怡胆子小,自从有一次误闯,被人家喊了一嗓子Yowhassupman?就再也没敢出去夜跑过。但甘扬这人不知死活,坚称健身房里练出来的肌肉是死的,跑步机上显示的里程是没有灵魂的。到这里借住过几次,有时兴之所至,非得去哈莱姆兜上一圈。

比如今晚,王怡看他的状态,就是会去哈莱姆的那一种。

“你别太自信,这中间又没有墙。”王怡提醒。

甘扬却无所谓,说:“真要遇到什么事,跑就得了,练了这么多年,还怕跑不过那种天天喝酒嗑药的?”

王怡反问:“你怎么知道人家没练过?”

甘扬也反问:“有毅力天天练长跑的用得着出来打劫?”

王怡总归输给他,转身打游戏去了,说:“行行行,去去去,随便你。记得多带几张二十刀的钞票,还有手机别忘了,遇到谋财的就给钱,要是被扒猪猡就给我打电话,我给你送衣服……”

身后传来关门声,等他回头,甘扬已经没影儿了。

夜幕低垂,气温降下来,街上罕见行人。甘扬在路边做了一会儿热身,然后沿着人行道跑起来,很快调整到最舒适的节奏,冷气充盈肺腑,口中吐出的白雾化在夜色里,就像一滴水汇入海中。

这是他平常夜跑的时间。他的生物钟很准,每天早上六点起来晨练,晚八点再跑上六公里。比赛前夜本来应该是休息得,但今晚他还是想要跑一会儿。是因为柳总,马拉松,还是因为丁之童,他不确定,又或者三者皆有。

就是昨天,他照老规矩跟柳总打电话,提起毕业之后的事情。

柳总自然觉得他前途无量一片光明,奥运会奖牌没他份,都是评委的秒表不对,说到最后还是那几句话:“毕业了能留美国就留美国,但也别找太辛苦的工作。”

甘扬说:“人家都说比你有钱的人比你还努力,柳总你怎么不希望你儿子上进呢?”

柳总却答:“我这么努力,就是为了让我儿子不努力。你要是嫌美国离家太远,就去香港,那里房子都替你准备好了,只等你结婚生孩子。”

“怎么听着像猪出栏了要配种?”甘扬玩笑。

柳总隔着几千公里骂他:“神经孩子胡说八道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