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伯伯, 我父亲呢?”
“我父亲怎得没和你一道出来?”
李秉稹将将透出来的那点子欢愉,在听到这句话时,瞬间湮灭, 仿若置身寒潭。
属实是倒反天罡。
原是血浓于水的亲生骨肉,最心贴心的存在,现却认贼作父,生分得唤声他伯伯?这如何能让人不寒心?
李秉稹微暗了暗。
他知这怪不得孩子。辰哥儿不在皇宫长大,生长在这容国公府,白纸一张, 自然是身边人说什么, 孩子就听什么。
可那郑明存可恨就可恨在,他不仅让孩子认他做父, 还教这么小的孩子说谎。
辰哥儿必是信了他的鬼话,所以在方才询问年龄时, 才会配合着大人们扯慌,将年龄瞒报了半岁。
幸好现在将孩子认回来了, 若由着那厮继续养下去,今后指不定会将孩子祸害成个什么样。
郑明存不死, 属实难消心头之恨,
不过是看在辰哥儿被将养得尚算不错,没出任何岔子的份上, 才没有立刻结果了他。
辰哥儿现在年龄尚小,乍然间换了个父亲, 只怕他一时半会儿接受不了, 所幸已经得知真相, 李秉稹倒也不着急让孩子改口。
现在面对孩子疑问,也只道了句,
“……他忙其他事去了。”
李秉稹也是第一次体会到有孩子的感觉,抱辰哥儿的姿势甚至都透着僵硬,略微调整一番后,心虚颇为复杂问了句。
“……他平日里对你好么?”
这个问题很关键。
从根本上决定着郑明存到底是一刀毙命,还是凌迟处死。
提起这个,辰哥儿小鸡啄米般点点头,掰着小手指头,笑着细数道。
“父亲对我可好了哩。
不仅教我看书写字,还给我做了好多玩具,呐,那个小木马就是他亲手做的,平时当差回来,还会记得给我带福记的桂花糕……”
。
在孩子絮絮叨叨的奶声奶调中,李秉稹只觉更扎心了。
这些不过就是父亲应当应分的义务,孩子若在他身边长大,他只会做得比那狗东西更好!
男人的胜负欲与得失心,蹭然一下子就冒出来了,他将怀中的孩子愈发紧抱了抱。
“今后由我带你读书写字,可好?
不止读书写字,我还能教你弯弓射箭,骑马练武,荒野求生,用兵如神。”
这些技艺在个男孩眼中,那简直就是拥有致命吸引力的无敌炫酷存在。
辰哥儿眸光瞬间放亮,充满敬佩与惊异地望着眼前的男人,高兴激动之下,干脆搂着李秉稹的脖颈。
在他英俊的面颊上,嘬地亲了下。
奶糯着响亮应了声,“好!”
就这一下,简直就将李秉稹的心都亲化了,眼眸一弯,唇角牵起,悠然清浅。
今日这番认子,还未完全处理妥当。所以李秉稹暂且在孩子面前混了个脸熟之后,就将怀中的小人放下,任他先去同其他孩子玩儿。
而后掀起狭长的眸子,掠向站在身侧的庄兴,声音冷得像是淬了冰,吩咐道。
“再去带个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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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燕姑娘,皇上遣你去后院走一遭,这便请吧。”
白面的无须内监,出现在主仆二人身前时,阿燕正在喝十金一盅的天山雪燕。
这天山雪燕金贵得很,分到各房的主子手中都有定数,以往夫人只能趁四下无人时给她塞两口,今日或许是想宽宽她悲丧将死的心,不知从哪里咂摸来一小盅,在旁帮着遮掩,让她偷摸灌着喝。
壶口狭窄,旁人瞧不真切里头装得是何物,阿燕仰头喝得正起劲儿,就听得这内监犹如幽灵般,窜出来道了这么一句。
这无异于黑白无常索命。
阿燕面色惨白,指尖一颤,差点将手中的碗盅跌落在地。徐温云见不得皇上刻意为难个奴婢,舍生取义般上前一步,“用不着她,我去。”
内监面上表情皮笑肉不笑,阴测测道了句,“万岁爷没打算见郑夫人,只传了阿燕姑娘一人,姑娘可莫让主子爷等久了,这便走吧。”
阿燕身赴刑场般,先是仰头将那盅天山雪燕仰头饮尽了,而后豪气万千道了句,“用不着夫人替奴婢出头,杀人不过头点地,奴婢不怕。”
既如此…徐温云紧握了握她的手,眸光坚毅,大有些忠魂不泯,浩气长存的意味。
“那你先上,我垫后。”
说不怕是假的。
心里准备做得再好也是无用,阿燕现在心慌地厉害,通往后院的这条路,她每日都要走上不下十次,没有哪次走 得这么战战兢兢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