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乱世 2(第2/4页)

他本是跟随镇北王左右的安北将军,去南诏国执行任务时惨遭追杀,最后不敌对方伸手,惨死在哀牢山中。

这其中谜团重重,他也不知是谁要杀他,还下如此狠手。

介绍完自己,朝灼问:“叽叽?”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又是什么身份呢?

“我叫白皎,身份刚才已经说过了,是你前世的爱人。”

白皎捏了捏他的小触角,手感软软的,还不错。

朝灼呆若木鸡。

白皎……这不就是那位深受帝王宠爱大名鼎鼎的七皇子殿下吗?

按理说白皎出宫造府,应该有自己封号,可皇帝迟迟未曾定下,朝臣们议论纷纷,觉得皇帝仍然有扶七皇子当太子的意思。

不过这都只是猜测而已,皇家密辛,不是他这种远在边关的将士知晓的。

这些年镇北王从不归永宁,朝灼早已忘了永宁城中那些贵人的模样,自然也就不认识白皎。

他发呆,白皎则在思考现在的情况。

朝灼没有死,变成小小一只灵体的模样,刚才他尝试了各种引魂入体的药剂,都没有成功让朝灼回到自己的身体,到底要什么办法才能成功让朝灼重新当人?

“叽叽,叽叽?”那那那,你怎么会出现在哀牢山?

“自然是为了找你,刚刚不是都说了?”

“叽。”嗷。

朝灼还是觉得不可置信。

他年少进入军营,凭着家事未曾和那些士兵们混在一起,只有在战场厮杀时才会表现出与往常不同的果决狠戾一面。

可和家人分离太久,那些亲情早已在记忆淡去,只剩下鲜血与保家卫国的果决。

现在,有一个人说自己是他的前世爱人,追随他至此,为他深入危险重重的哀牢山,将他带出来,还说要为他复仇。

怎么能不心动?

如何能不心动?

事实上在看见白皎的第一眼,没有意识的小灵体就相当喜欢面前这个人。

“叽叽?”你真的是我前世的爱人?

他总喜欢反复确认。

“嗯,”白皎捏着他的触角,晃了晃,“其实不止是前世,还有很多世,我们都一直在一起,无论你在哪里,我都会找到你。”

朝灼又变成粉红色了,感到害羞。

这一趟真是不白死,还得到了这么一个大漂亮当媳妇。

他问:“叽叽?”你真就这么喜欢我?

“嗯,我爱你。”白皎低头,唇轻碰了一下朝灼的触角。

朝灼的触角下意识缩了起来,好一会儿后,又冒出来疯狂摇晃。

这代表他很开心,非常开心。

就是小脑袋有些晕晕乎乎的。

“叽,叽叽叽,叽叽,叽叽叽叽”那,那好吧,我也,我也爱你。

他支支吾吾道,心里羞涩得紧。

第一次见面就说爱,未免轻浮了些,他又补充道:“叽叽叽叽叽……”你放心,等我好了,重新变成人,我一定八抬大轿风风光光地把你娶进门,给足你面子。

他现在确实笨了点,完全没有考虑过白皎的身份是皇子,而他只是一个安北将军而已。

不过白皎并未否决他的话,而是弯了弯唇,笑道:“好,我等你。”

他们又聊了好一会儿,聊得朝灼肚子都饿了。

他歪在白皎的手上,好奇地问道:“叽叽?”你不吃饭吗?。

白皎吃饭的话,他也可以跟着对付一口呢。

白皎顿时明白了他的意思,“你饿了?想吃什么?”

“叽叽。”我想吃肉。

朝灼死的时候也才二十,正是吃肉长身体的阶段。

半大小子吃穷老子,在军营他一个人可以炫五大碗米饭。

白皎唤了亲兵,让他们出去买饭菜。

亲兵们见白皎终于愿意吃东西了,一个个都很高兴,但高兴完又开始发愁。

如今已经过了宵禁的时间,他们上哪给殿下买肉去?

无奈之下只能叫店家叫起来,付了丰厚的钱财,让厨子出来做。

厨子归家去了,最后还是老板的娘子起床下厨,做得那叫一个色香味俱全,馋得亲兵们都流口水。

菜端上来的时候,白皎把朝灼藏进了宽大的袖子里,重新关上门才放出来。

“你要怎么吃?”白皎看向朝灼。

朝灼被白皎香迷糊了,在他的手掌摇了半天触角,才闻到饭菜的香味。

“叽叽。”就这样吃。

朝灼滑到了盘子里,张开几乎看不见的小嘴,咬了口肉,随即瘫软在桌子上。

“叽叽。”我吃饱了

“只吃这么一点?”

白皎摸了摸他鼓起来腹部,心想朝灼现在真是太小了,只有一个指节那么大,但凡是眼神不好的,都能直接忽视他,还很容易被一屁股坐死。

“叽叽。”饱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