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章 完结失败的作者
北疆赖以生存的是什么?
不是北疆的皇庭,也不是被北疆皇庭统治的北疆人民,更不是他们的“母亲河”——额尔古纳,而是——草,北疆随处可见的草。
衣、食、住、行……在北疆,无论是直接还是间接都绕不过这随着风而肆意生长的草,北疆牧民的一生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就是跟着草走的。
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
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①
草不绝,北疆不断。
那么,一只兔子能做什么?
吃草、打洞、生崽并将前三件事无限的循环下去,直至死亡。
“咦?”
万万没想到开篇见到的会是兔子,霍淩被这出人意料的开头调动起了情绪,意识挺直背脊的他甩掉莫名出现在脑海中的兔子咀嚼草叶的画面,继续看了下去。
和前一份“玩得就是心跳”的策论一样,这篇文在分别介绍了兔子和草的特点以后,紧接着也说明了北疆目前的情况。
只不过北疆皇庭的混乱被一笔带过,其着重强调的是草原对北疆有多重要。
在此期间,写文的考生还顺便提了一件事,北疆有个小部落前年在跟别的部落争地盘的时候吃了败仗,弱小的他们被赶出地盘之后一路向南,来到了北疆靠近云州的地方暂居,并试图靠着骚扰劫掠大周的子民来度过难熬的冬季。
可惜倒霉的是,他们选取的路线上有个被云州人戏称为“兔子坳”的地方。
当北疆人骑着高大壮马奔跑过这里的时候,不知有多少马一脚踩进兔子洞中直接折断了腿,这群北疆人最后连云州的影都没看到就回去了。
以小见大的考生发散思维,以这件事为例,做出了几个有理有据的假设。
一个“兔子坳”能断一个小部落那么多的马腿,那么当“兔子坳”遍布北疆的时候呢?
更重要的是,兔子吃草就必然会对草原造成破坏,尤其兔子还特别能生,遍布北疆的“兔子坳”会不会让北疆寸草不生?
——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那么,如果北疆的牧民不养马也不放羊转而开始养兔子,会发生什么样的结果?
如果兔子泛滥成灾,会对北疆造成什么样的后果?
只不过是顺着这些问题随便的去想一想,霍淩就觉得不寒而栗,也终于明白这篇遣词造句的水平就比他好一点(?)的策论,为什么能够引起那么多考官的瞩目。
不过,北疆牧民凭什么放着马和羊不管转而去养兔子?
霍淩一时还没想到这个问题,写文的考生就笔锋一转的写到这个问题,并提到燕云十六州同北疆之间隔着的两个小国家——楼兰和大宛国。
龙蛇混杂的楼兰和大宛国是最混乱的地方,但有时候也是最和平的地方。北疆和大周之间虽然隔着持续了上百年的血海深仇,但大周人和北疆人却能在楼兰和大宛国勉强和平相处,因为他们要在这里做生意。
假设有一支大商队或者几支大商队向北疆人大量收购兔子,在不涉及马匹和盐矿的情况下,北疆人会警惕吗?
不会。
利益当道,北疆贩子连马匹和盐矿都敢走私——只要第一道过手的人不是大周人,更不用说几只兔子。
大量需求的兔子从哪里来?
从北疆的牧民那里。
一旦特别能生而且生长期短暂的一只兔子获得的收益,获得的收益几乎能够和养一只羊得到的收益持平,北疆牧民都不用人催就会去养兔子,至于草原会怎么样?
不过就是一只兔子,能造成什么样的结果嘛。
当怀着这种想法的人多了以后,兔子也就会多起来了,等到某一天商队不再收购兔子的时候,北疆人就会明白——云州为什么会有个“兔子坳”却被放着不管了。
云州的“兔子坳”真的要解决的话,需要放火烧山,北疆的“兔子坳”要解决的话,火烧草原吗?
烧掉草原以后,北疆怎么办?
光是想一想,霍淩就忍不住为北疆掬一把同情泪。
霍淩手中的这篇策论语言简洁而直白,能直接说的地方就不会用比喻,不像公孙洵一样将人比喻成雄鹰或者猎豹,而是直接在文中用上了“部落虽弱,然与大周可一挡三”这样的话来说明北疆人骁勇善战,写的每一句话都让霍淩不用在脑子里过三圈就能想明白。
尤其是一个接一个简单而又意味深长的设问。
正因为霍淩这种脑子都想明白了,他这才意识到,“这种断人根本的方法,还真是……”抖了抖手中的卷子,忍不住眯起眼的霍淩歪头想了一下,才终于找到合适的形容词,“比公孙洵都要歹毒。”
恭敬的站在下首的宫嶷:……陛下,名字都还糊着,您怎么就确定第一份策论是公孙洵写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