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喜我归有期(14)(第2/5页)
乘坐专属电梯上到最高层,木鹤当着郗衡的面输入门锁密码,推门进去,她先到厨房简单下了两碗面,端着出来客厅,看到他正拿着她的剧本看。
霍斯衡一页页地翻过,里面犀音的戏份都用荧光笔标了出来,每句台词旁边都标注了该怎么断句和用什么语气,她甚至还根据自己的理解,写了近两千字的人物小传。
认真又细致。
不像他之前以为的,她只是一时起了玩心。
霍斯衡忽然想知道她进娱乐圈的初衷。
木鹤把面放在长桌上,眸色清透地看着他:“你还记得金兰江吗?”
那是山城的母亲河,哺育了一代又一代的山城人,河的两岸是两百多米高的悬崖峭壁,使得山城交通闭塞,几乎与世隔绝,她天真地以为,只要在江上架起一座桥,和邻省连通,就能打破封闭,改变整座山城贫穷落后的面貌,所以她才去读了桥梁建设专业。
后来她才知道,山城缺的并不是一个会建桥的人。
现实教会她,只有经济基础才能决定上层建筑。
她的舅舅木浩然,她仍习惯称他为爸爸,他是村主任,因为两袖清风,家里一贫如洗,她从小是吃百家饭长大的,到县城上高中的费用,也是山城人这家三十那家五十凑出来的。
爸爸总是说,做人不能忘本,不管将来走到哪里,要永远记得山城是根,能力越大,责任就越大。
他去世前仍满心惦记着山城,他是带着遗憾去的……
木鹤压下眼底涌出的湿意,深深呼出一口气:“如果我没有进娱乐圈,现在应该在山城接我爸爸的位置当村主任吧。”
霍斯衡眸底闪过复杂之色,薄唇微抿,他并不擅长安慰人,只是抬手摸了摸她头发,像是在安抚她。
“我没事。”木鹤摇摇头,嘟囔道,“吃面吧,都快凉了。”
霍斯衡用湿巾擦过手后,长指握住筷子,低头吃了一口面,还是记忆中熟悉的味道,如果这些年他有回头去看看她,她就不会过得这么辛苦。
这个念头很快被否决,那时候的他,能带给她的只有无尽的危险。
“其实,我觉得自己挺适合当演员的。”木鹤俏皮地歪头看他,“至少记台词特别省事。”
霍斯衡知道她小时候就锻炼出了过目不忘的能力,因为条件有限,课外读物是稀缺资源,别人捐给山区学校的《马克思主义》她如获珍宝,倒背如流,巴掌大小的新华字典也被她背得滚瓜烂熟,不管是问哪个字,她都能快速而准确地找出来。
他唇边噙着一丝淡笑,手指在剧本上轻敲两下:“都背好了?”
木鹤听出他话里的意思,耸了耸肩:“就背了半本左右吧。”
反正这两天晚上没什么事做,她背犀音的台词时,顺便也把其他人的也过了一遍,到时搭起戏来就有底了。
半晌没听到回答,木鹤抬眸看去,直直地撞入一道幽深视线,她说不清他此刻眼神的意味,只觉得心尖莫名轻颤,暖意缓缓流淌而过。
和钟明玉分道扬镳后,木鹤晚上都是一个人待着,住所空空荡荡的,连跟自己说话都有回音,尽管有碗碗的陪伴,她多少还是会觉得孤独。
这种有人陪着吃饭、聊天的感觉,既美好又安然。
要是能一直这样,那该多好。
“喵~”碗碗已经睡过一觉了,被他们的说话声吵醒,又鼻尖地闻到香味,跳上沙发,后知后觉地发现屋里多了一个人,看清他的模样后,它那漂亮的眼睛眨了几下,似乎明白过来什么,软软地又“喵”了一声。
木鹤吃完面条,擦干净手后,把它抱过来:“这是我养的猫,叫碗碗,它胆子小,比较怕生。”
霍斯衡看过去,碗碗条件反射一样迅速避开他的目光,往木鹤怀里藏了藏,眼神怯生生的。
木鹤笑着轻揉它脑袋:“别怕,这位……叔叔,不是坏人。”
等她白天去了公司,家里就剩下他和碗碗,打好关系还是很有必要的。
碗碗可没忘记那晚这男人对自己的眼神压制,不过有木鹤帮它撑腰,它就没那么害怕了,趁他不注意,它小心翼翼地伸出爪子,轻轻地打了一下他膝盖,打完立刻就缩回来。
等观察了一会儿,男人没有什么反应,碗碗才得意地:“喵!”复仇成功!
木鹤把碗碗的小动作都收在眼底,倒是觉得很稀奇,碗碗因为过去留下的心理阴影,一向对陌生人怀有很强的戒心,它居然会主动去碰郗衡?!
不过,碗碗的得意劲儿持续不到三秒钟,霍斯衡轻飘飘一个眼神扫过去,它就立刻成了小怂包,从木鹤怀中跳下,蔫头蔫脑地回猫窝去了。
木鹤:“……”
等霍斯衡吃完,木鹤收了碗筷,放进洗碗机,按了洗手液仔仔细细洗过手后,她来到东南朝向的那间带独立浴室的客卧,从衣柜里抱出干净的床单和被子,铺在床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