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章 众生相(第2/4页)
百官站立上朝,不再脱鞋抠脚了,却要么交头接耳议论纷纷,要么站得东倒西歪,不成体统。太祖心生一计,设计了朝服和官帽。朝服必须昂首阔步才能撑起,而官帽两侧有帽翅,长而窄,不但上朝的时候不能交头接耳,且走路的时候也必须小心翼翼四平八稳,否则帽翅不但会上下晃动,还有可能晃掉帽子,就有失体统了。
兵部侍郎于晏本是行伍出身,戎马生涯养成了行事风风火火做事大大咧咧的习惯。有一次上朝,行完跪拜之礼后,于晏起身过快,不小心碰到了帽翅,将官帽碰掉,滚落在了地上,正好滚到了滕正元脚下。
滕正元捡起之后,当即向皇上参了一本,弹劾于晏朝堂失仪,要求皇上罚于晏三个月的薪俸。皇上本来身体不适,勉强上朝,才不想在如此小事上纠缠不休,却又不好驳回滕正元,只好口头答应。
于晏却不干了,说他的官帽掉在地上,并非是他的过错,而是旁边的户部侍郎郑远东之过。郑远东承认是他的官帽碰了于晏的官帽,但他的官帽未掉而于晏的官帽落地,是于晏没有戴正官帽。于晏不但没有戴正官帽,连官衣也没有穿戴整齐。
于晏解释说起得晚了一些,匆忙之下,来不及整理衣服就上朝了。
皇上想要息事宁人,说罚于晏半年的薪俸。滕正元却说不行,于晏衣冠不整上朝,是对皇上不敬。官帽没有戴正,是对太祖不恭。朝堂之上和郑远东争吵,又是一错。错上加错,应当罢官。郑远东碰到于晏官帽也是有错,却推卸责任,也应当受罚。
满朝文武都惊呆了,滕正元怎么疯狗乱咬人?郑远东又没有招他惹他,他怎么连郑远东也不放过?
皇上被滕正元吵得烦了,一怒之下,罚于晏半年薪俸,罚郑远东三个月薪俸,罚滕正元一个月薪俸。
退朝后,滕正元被于晏和郑远东拦住,二人要和滕正元理论一番。结果滕正元引经据典,说得郑远东无言以对,羞愧而逃。于晏就远不如郑远东文明了,恼羞成怒之余,一拳打出,将滕正元打成了乌眼青。
都以为滕正元会为此事再向皇上上书,不料事后滕正元却当成什么也没有发生一样,继续指责别人的过失。此事传诵一时,满朝文武对滕正元既怕又敬,怕的是一不小心被他指摘了过错,非得被他说得百口莫辩不行。敬的是,他对事不对人,事情过后,转眼即忘。后来有一次于晏被人弹劾,滕正元上书为于晏辩解,让于晏得以清白。于晏深为感谢,不好意思地向滕正元当面表示感谢,并说上次打了滕正元一拳之事怪他。
滕正元却不领情,转身便走,说他并不是在帮于晏,而是帮真相和公正。
滕正元虽如同刺头,却是朝堂之上不可或缺的御史,因为滕正元并不偏向任何一方,他只坚持他公正和道义的立场,就连皇上有了过失他也是直言不讳,是以候平磐和星王虽不喜滕正元,却也轻易不敢拿下他,谁拿下滕正元,谁就失去了失去了道义的至高点,谁就成了做贼心虚的代名词。
不过谁都知道滕正元虽有铮铮铁骨,却没有官场智慧,不足以在朝堂立足,也不会成为朝堂争斗的支点,只是刺头却不会成为心腹大患。
但李鼎善不同,李鼎善除了敢言直言之外,他还有无与伦比的官场智慧以及丰富的朝堂斗争经验,更主要的是,他是景王之人。有些事情在滕正元眼中只是一件孤立的事情,比如于晏摔落官帽之事,但在李鼎善眼中,或许就会上升成为于晏和郑远东之间的一次间接较量,从而离间于晏和郑远东的关系。
候平磐沉思良久,才缓缓说道:“本相以为,李先生并不能胜任御史中丞一职,还是鸿胪寺少卿更适合他。本相会向柴尚书推举李先生担任鸿胪寺少卿,皇上想必也会认同。”
这么说,候平磐的言外之意是要行使相权,强行阻止李鼎善担任御史中丞了?宋超度微微一笑:“既如此,就由皇上圣意裁决好了。”
候平磐禁不住冷笑出声:“皇上近来身体不适,四品以下官员任命,皇上并不过问,都由本相一言而定。”
候平磐如此嚣张,李鼎善不免心中喟叹,在权力面前,可以保持初心和公正的人实在是太少了,想当年候平磐还没有为相之时,谦和低调,事事随和,如今相权在握,又有星王撑腰,皇权不振相权大兴,这么说除了总揽朝政之外,候相公是想连吏部职权也一并拿到手中了?
朝政大权独揽,再掌管了人事大权,候平磐可就真的要一手遮天了。幸好他没有掌握兵权,否则他登高一呼,天下由夏姓候,也并非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