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陌生人(第3/6页)
一通飞奔之后,朱妮尔停下脚步,眼前是一片阳光照耀的竹林。五叶地锦缠绕着竹子,简直像要扼死它们。号叫声听不见了。她等了一会儿,然后爬上一棵苹果树,望了望山腰,又望了望山谷。已经看不见舅舅们了。只看见小溪从树林里流过。小溪旁边就是公路。
到了路边,太阳已经升得很高。身上被划破的伤口和缠在头发里的树枝都无关紧要,她只是心疼有七根蜡笔在逃跑的路上断掉了。她还一根都没用过。薇薇安没法保护她远离沃什或是舅舅们的侵扰,因此她决定去找彼得·保罗的家。她可以在他家旁边等他,然后怎么办?嗯,他总是可以帮助她的。但她永远都不会向他要回那条小水蝮蛇,永远永远都不会。
她上了公路,还没走出五十英尺,一辆卡车就载着她的舅舅们追了过来。她自然是跳到左边而不是右边,但他们早就料到了。车的前保险杠把她撞倒在人行道上,后轮轧碎了她的脚趾。
无论是被卡车颠簸一路,被扔到薇薇安床上,还是被灌下威士忌,被熏了樟脑,她都没有醒来,直到疼痛变得实在难以忍受。朱妮尔睁开眼,感到自己在发烧,痛苦让她无法呼吸,只能一丝丝地喘着气。她一天天躺在那里,不在薇薇安面前哭,也不和她说话,开始是不能,后来是不愿。薇薇安不停地告诉她,她应该多么感激舅舅们,是他们发现她躺在路边,她的宝贝女儿朱妮尔被车撞倒了,一定是镇上的哪个杂种干的,那么蛮横,轧了一个小女孩之后都不停下来看看她死了没有,也不捎她一程。
朱妮尔默默地看着自己的脚趾肿起来,变红,变青,再变黑,变硬,最后并在一起。蜡笔不见了,拿蜡笔的手如今拿着一把刀,防备着沃什和舅舅们,还有任何阻止她犯安居村之罪——离开,逃跑——的人。彻底远离那些追她,撞她,轧了她的脚,然后撒谎说她很幸运的人。那些宁愿要一条蛇也不让一个小女孩待在身边的人。一年之后她走了。两年之后,她已经被喂饱,洗净,穿上衣服,在学习,在成长。在铁窗后。
朱妮尔是十一岁那年逃跑的。她流浪了好几个星期都没有被发现。有一天别人突然注意到她,是因为她从一家一美元店里偷了个玩具大兵。她不肯交还,于是被拘留了,之后又咬了想从她手里拽走玩具的女人,结果被送进收容所,她除了说自己叫朱妮尔之外,什么信息都不肯透露,因而被关进了少管所。他们只好写上“朱妮尔·史密斯(史密斯(Smith)是美国最常见的姓氏之一。)”,于是在被释放之前她就一直叫“朱妮尔·史密斯”。获释后她改回了原来的姓,加上了一个e,显得独特一点。
在少管所里学的东西有一些是书本知识,更多的则不是。无论哪一种,都练就了她的狡猾;想在莫纳克街的大房子里立足,这种狡猾是必需的。这里没有穿制服的女人在半暗的走廊里走动,不知什么时候就开门检查;也没有挨得过近的熟睡的身体吸走空气。这才是她应该待的地方,他就在这里,用各种方法告诉她,他一直在等着她。她看到那张陌生画像的一瞬就知道,她回家了。第一天夜里她就梦见了他,骑在他肩上走过了一片果园,青苹果茂密地挂在枝头。
第二天早餐吃的是葡萄柚、炒鸡蛋、麦片、吐司和火腿。克里斯廷的敌意减少了,不过还是有些防备。朱妮尔想让她高兴,就拿留心开着玩笑。局势现在还不太明朗,她还没摸到头绪。等吃完早饭回到留心的卧室后,她才确定。她的天赋不会出错。
穿着留心的红套裙,朱妮尔感觉很怪。她站在窗前,又看了看下面的那个男孩。留心正翻着床边的矮柜。之前朱妮尔看见克里斯廷跑过车道,留下那个男孩拿着桶在院子里发抖。现在她看着他用手背擦了擦鼻子,然后把鼻涕抹在牛仔裤上。朱妮尔笑了。留心叫她的时候她还在笑。
“在这儿!找到了。”她拿着一张装在银相框里的照片,“我把贵重东西锁在各种地方。有时候就忘了在哪儿了。”
朱妮尔离开窗边,走到矮柜前跪下,注视着那张照片。是一场婚礼。五个人。他,新郎,看着右边的一个女人,那女人手里拿着一枝玫瑰,对着相机镜头僵硬地微笑。
“她有点像楼下那个人,克里斯廷。”朱妮尔指着照片说。
“不,那不是她。”留心说。
拿玫瑰的女人挽着他的手臂。他看着她,另一只手臂却搂着他的小新娘裸露的肩膀。留心简直要被那件尺码太大、滑下肩头的婚纱淹没了,她手里橙色的花显得垂头丧气。留心左边是个油光满面的英俊男人,正对着他左边的女人笑,那女人紧握拳头,突显了手里没有花束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