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分 卡森

“没有一种生物可以在绝对真实的环境下长时间理智地活着;有些人觉得,即使云雀和纺织娘,也应该会梦想。”

——雪莉·杰克逊[119]《邪屋》

[119]雪莉·杰克逊(Shirley Jackson),在哥特文学领域极有分量的美国作家,代表作为《摸彩》。尼尔·盖曼、史蒂芬·金、李察·麦森等人都曾受其作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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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部小说都有背景,但在把景作为精神世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这种设想上,美国小说是独一无二的。我开始在伊朗给学生讲《哈克贝利·费恩》时,第一次了解到这个问题。教小说跟为了消遣读小说是不一样的。你能注意到在其他时候可能遗漏掉的东西,然后更加兴致勃勃地去探查它。大家想到《哈克贝利·费恩》里的景时,第一个印入脑海的可能是河流,河水丰沛的密西西比河载着两位主角,向我们呈现了一幅美丽与恐怖的宏大景象。但还有另一幅景象,如果说没有比前一种占更多的篇幅,起码也跟它不相上下:那个令人窒息的小镇,一种死气沉沉的平静弥漫其上,这是哈克不顾一切想逃离的。这种无精打采是独特的南方状况吗?还是说这个密苏里圣彼得堡的虚构小镇代表了全美国所有的小镇?这个问题在我大学时代一直占据着我的想象,在大二和大三之间的某段时间,我开始跟一个高高瘦瘦的姑娘一起玩,她有着灰褐色的头发和极漂亮的长腿,我总是可以、有时甚至热火朝天地跟她讨论艺术、文学和一个名叫本·霍尔德的男孩。

乔安娜是艺术专业的,确切地说是一名画师。我第一次见她是在艺术史的课堂上,我们年轻的老师毫不掩饰地偏爱着当代艺术,向我们介绍了马克·罗斯科(Mark Rothko)和克拉斯·欧登伯格(Claes Oldenberg),但我们把大部分时间都用在讨论小说上了——南方小说,你要非得问的话我会这么说,不过我那时候对术语差不多是厌恶至极。我最爱的一些美国作家,甚至是最爱中的最爱威廉·福克纳,都属于这一派,但他们是伟大的作家,而非伟大的南方作家。我花了好长一段时间才摆脱这一出自本能的反应,引出它来的并非某位教授或者某堂课,而是乔安娜,她总坐在前排靠门的位置,这是一个带着挑衅意味的座位。我始终想不通,坐在那张硬邦邦的椅子上,她怎么做到看起来那么舒服的。如果说她曾希望有一天某个粗心大意的同学绊到她的长腿摔倒了,还出了洋相,而她为此能得到奖励,我也不觉得奇怪。

“我叫乔安娜。”她会一次又一次地跟我说——不是琼-安娜,我不时会这样开玩笑地叫她,这是致敬另一位艺术家朋友琼·弗雷德里克。她还肯定地说我有时候的发音是“囧-安娜”,这个习惯似乎既能惹恼她又能逗笑她。我是在仗着自己外国人的特权,不过说实话,对于名字发音不对这件事,我已经放弃自我纠正了,理由就是,既然少有朋友肯费心把我的名字叫对,我就只是在回敬他们罢了。有一度,我们感觉到了一种经得起比较的亲昵,因为我们都是外来者,准确地说,因为我们都来自别处。

起初我很困惑,乔安娜生在美国,她竟也觉得自己是从另一个千里之外的国家过来,有截然不同的过去和截然不同的故事。她在田纳西长大,不过只有些微的南方口音——这件事本身就是一种反叛,因为她母亲坚持她该忠实于自己的南方遗产。我说不准我们两个分别都在俄克拉何马大学干些什么。(跟普通人的说法相反,她会提醒我,俄克拉何马不在南方。)对她来说,这是去东部前的一段短暂停留——那才是她的目的地,尽管她从来也没说过自己具体要去东部哪里。

我的朋友迈克·赖特是个激进分子,他对文学兴趣不大,坚定地相信任何对地域差别的关注都会妨碍“运动”的团结——这就是我们那时的叫法。他会说,人民就是人民。我们应根据人民所支持的事业,而非他们的地理出身来区分他们。“这片土地是我的,也是你的,阿扎尔。”他引用他热爱的伍迪·格思里[120]的话这样跟我说——不过这并不妨碍他迅速开始自相矛盾:他告诉大家,伍迪是俄克拉何马小伙儿,东部和西部都不能把他占为己有。迈克在诺曼长大。没人知道他具体是哪年毕业的,出于某种原因,他始终都没有离开。他曾是“民主社会学生会”主席,在“结束越战委员会”中也很活跃,60年代参加民权运动的经历他跟我们每个人都讲了个遍。各个学生团体都对他既尊敬又爱戴,尽管这些团体始终不停地相互攻击;但他似乎是个独行侠——至少在我的记忆中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