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第2/13页)

“吃吧,掰开它,”老头子说。“掰开它,既然你就在这里吃,我要给你加点黄油。许多人带回家里吃。他们家里有黄油。”

我掰开红薯,看着糖汁在冷空气里冒着热气。

“拿到这边来,”他说。他从车边的架子上拿下一只瓦罐。“就搁在这儿。”

我拿着红薯,看他在上面倒上一茶匙融开的黄油,油渗了进去。

“谢谢。”

“不用谢。我有件事情要告诉你。”

“什么事?”我说。

“如果这不是长久以来你所吃到的最好的东西,我就把钱还给你。”

“你不用说服我,”我说。“我看得出来,知道这是好的。”

“你说对啦,但是看上去好的东西并不一定就是好的,”他说。“这个可是既好看又好吃。”

我咬了一口,觉得红薯和我以前吃过的一样甜,一样热,我不由自主地被一阵强烈的思乡病所压倒了,这使我不得不转过脸去控制自己的感情。我朝前走,用力咀嚼着红薯,正当这个时候,我不禁突然产生了一种强烈的自由的感觉——这仅仅是因为我一边在街上走着,一边吃东西。这是使人高兴的。我再也不用担心谁会看见我,也用不着考虑怎样做才得体。让所有这一切见鬼去吧,虽然红薯实际上还是原来的那样甜,可是一有了这种想法,它的味道就变得像花蜜一样甘美了。要是有在学校里或在家里认识我的人这会儿走过来,看到我当时的那个样子就好了。他们准会吓一大跳!我会把他们拉到一条小巷里去,用红薯皮把他们的脸涂起来。我们是一群什么样的人呢,我想着。噢,你可以仅仅用使我们面对我们喜欢的东西的办法,就能使我们遭受莫大的羞辱。这并不是指我们所有的人,但是很多人是这样的。只要在大白天走到他们面前,对他们抖动一副猪小肠或者一只煮好的猪肚就够了!这会引起多大的惊恐!我想象自己在男子寄宿舍那拥挤的门厅里,向布莱索逼近,他站在那儿,丝毫没有那虚假的、谦恭的态度,我看见他在那里,他也看见了我,可是不理睬我,我光火了,猛地抽出一段一两英尺长的肮脏的生的猪小肠,在他面前抖动着,黏黏的脏水在地板上滴成了一圈圈,我冲着他喊道:

“布莱索,你是个不要脸的吃猪小肠的人!我指责你喜欢吃肥肠!哈!你不但吃,你还在你以为没有人注意的时候,私下里偷偷地吃!你是一个喜欢偷偷地吃猪小肠的人!我揭发你染上了一种丑恶的习惯,布莱索!把它们从这里拿走,布莱索!把它们拿出去,好让大家看看!我在大庭广众面前告发你!”他把好几码长的肠子拖出去,还有芥菜叶、一挂挂的猪耳朵、猪排和黑眼豆,他的目光是呆滞的、非难的。

当这个镜头在我面前摇过的时候,我发出一阵狂笑,几乎让红薯给噎住了。唔,当着别人的面,这会比控告他强奸一个瞎了一只眼、屁股残废、体重九十磅的九十九岁的老太婆还要厉害!这样一来,布莱索会垮台,会垂头丧气!他会长叹一声,羞惭地低下头来。他的社会地位会丢掉。那些周报也会随之抨击他。他的照片上方的解说词是:杰出的教育家重操黑鬼的行径!他的对手会谴责他是青年人的坏样子。社论会提出要求,他要么宣布放弃信仰,要么从公共生活中引退。在南方,原来支持他的白人这时会抛弃他,到处都会谈论他,校董们的全部金钱都无法维持他那日益下降的声誉。到头来他会离乡背井,在自助食堂里洗碗碟。因为在南方,他连在垃圾车上找点事做也不可能。

我认为,这些想法都是十分狂热的,幼稚的,但是让那种对你所喜爱的东西表示羞耻的装模作样见鬼去吧。我再不会那样装假了。我就是我!我狼吞虎咽地吃完了红薯,跑回到老头子那儿去,递给他二角钱:“再来两块。”

“好,一弄好就如数给你。我看得出来你非常喜欢红薯,小伙子,你马上吃吗?”

“你一给我就吃,”我说。

“要涂黄油吗?”

“要。”

“好,这样你才能真正尝出味道来。是不是?先生,”说着,他把红薯递给了我。“我看得出来你是一个守旧的吃红薯的人。”

“这是我的胎记,”我说。“我生来就喜欢吃红薯!”

“那么,你一定是从南卡罗来纳来的啰,”他高兴地咧开嘴笑着说。

“根本不是南卡罗来纳,我来的那个地方人们可喜欢红薯了。”

“要是你能多吃的话,今儿晚上或者明天再来,”他在我后面招呼道。“我的老婆子会带些刚出锅的油炸红薯馅饼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