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乡下人喜欢给许多词加上自己的口音。我们把鲦鱼叫作“条儿鱼”,把小龙虾叫作“蝲蛄”。“山谷”的定义是“凹地或盆地”,但是除了要向哪位朋友解释我口中的“山坳”是什么意思的情况下,我从来不会用到“山谷”这个词。其他人对自己的外祖父母有着各种各样的称呼:外公、外婆、家爹、家婆等等。但是除了我们的社区之外,我还从没听人叫过“阿公”(Papaw)或“阿嬷”。只有在乡下人们才会这么称呼外祖父母。
我的外祖父母——阿公和阿嬷——无疑且无条件地是我生命中最美好的人。他们生命中的最后20年都用来向我展示爱和稳定的价值,教我那些大多数人从自己父母那学到的人生功课。他们两个都尽其所能,保证我能有足够的自信和正确的机会来为美国梦一搏。但是我怀疑,我的外祖父母——吉姆·万斯(Jim Vance)和邦妮·布兰顿(Bonnie Blanton)——在还是孩子的时候,可曾对自己的人生有着太高的期望。他们怎会有太高的期望呢?阿巴拉契亚的山区和从幼儿园到高中都在一间教室的学校不像是培养美好梦想的地方。
关于阿公早年间的生活,我们所知不多,而且我怀疑以后也不会了解更多。我们知道的是,他身上带着那种乡下人的忠诚感。阿公的远方表亲——也叫吉姆·万斯——入赘了哈特菲尔德(Hatfield)家,他加入了一家叫作“野猫队”(Wildcats)的由南部邦联以前的士兵和支持者组成的组织。当阿公那个叫吉姆的表亲谋杀了一名叫作阿萨·哈蒙·麦科伊(Asa Harmon McCoy)的联邦士兵时,他引发了美国历史上最为著名的家族间宿怨。
阿公全名詹姆斯·李·万斯(James Lee Vance),生于1929年,他的中间名是向自己的父亲李·万斯致敬。阿公出生后没多久,他的父亲李就去世了。所以他不知所措的母亲格尔蒂就把他送到了外公那里。他外公帕普·陶比(Pap Taulbee)是一个严厉的人,做着木材小生意。虽然格尔蒂时不时会寄些钱过来,但却很少来看望自己年幼的儿子。阿公一直到17岁都是和陶比一起住在肯塔基州的杰克逊(Jackson)。
帕普·陶比家两居室的小房子离布兰顿一家也就几百米的距离。那时的布兰顿一家有布莱恩(Blaine)和海蒂(Hattie)以及他们的八个孩子。海蒂为阿公这个没妈疼的孩子感到难过,就成了他的乳母。我外公很快成了布兰顿家额外的一员:他大多数的空余时间都是和布兰顿家的男孩们到处乱跑,而且大多数吃饭的时候都是在海蒂家的厨房。因此,他最终娶了海蒂家最大的女儿也就再自然不过了。
我外公娶的是一个来自热闹家庭的女孩。布兰顿一家在布雷西特算是赫赫有名了,而布兰顿家族也有一段像外公家一样著名的宿怨。阿嬷的曾祖父曾在20世纪初被选举为本县的法官,但那是在她祖父蒂尔登(Tilden,法官之子)在选举日杀死敌对家族的一名成员之后。[2]在《纽约时报》一篇关于这件惨烈宿怨的报道中,有两点尤为引人注意。第一点是,蒂尔登从未因此罪行而被送进监狱。[3]第二点是,正如《纽约时报》所报道的那样,“情况复杂”。要我说也是这样。
当我第一次在布雷西特县(Breathitt County)流通最广的报纸上看到这件令人毛骨悚然的故事时,我当时最强烈的感觉就是:骄傲。我其他的祖先不太可能也登上过《纽约时报》。就算他们有谁登上了,我也不太相信还有什么事迹能像这样一起成功的宿怨让我感到骄傲。那可是一起决定了选举结果的宿怨!就像阿嬷曾时常说的那样,你能让男孩离开肯塔基州,但你不能让肯塔基的血液离开男孩的身体。
我不能想象阿公当时是怎么想的。阿嬷可是来自一个宁可冲你开一枪也不愿和你争论的家族。阿嬷的父亲是一个吓人的老乡下人,二战期间的水手经历不仅给了他战争的勋章,还给了他一张厉害的嘴。阿嬷祖父残忍的事迹都登上了《纽约时报》。阿嬷家的血统就已足够吓人,阿嬷本人也不是平庸之辈,乃至几十年后,海军陆战队的征兵官员都告诉我,与我家相比,海军陆战队的新兵训练营反而更好受一些。他当时说:“那些新兵营的教官是很刻薄,但和你家外婆比起来可差远了。”不过,阿公并没有被阿嬷的严厉所吓倒。于是,1947年,当时都才十几岁的阿嬷和阿公在杰克逊结婚了。
当时,二战胜利的陶醉感正在消退,人们开始适应和平年代的生活,那时的杰克逊有两种人:一种是背井离乡,搬到工业发达的地区谋生活的人,另一种就是其他的人。当阿公和阿嬷一个17岁,一个14岁时,他们得决定成为哪一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