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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啊,我怎么知道。”
“你喝得酩酊大醉吗?”
“是的。”
“你一点都不记得了吗?”
“不记得。”
“他……你们有没有到一个地方,那里的男女——你知道的。”
“好像是。好像去了。”
“他也带我去过。我后悔得要死。我不了解他,我当时还没有像你喝得那么醉,我记得每一个细节。但是我真的不了解哈里。他没有碰我,他只是一直那样看着我。他不看别人,只看着我,我猜他肯定觉得看我那样子很有趣。我再也不愿意看见跟他在一起的那些人了。他又让我去,并且让你也去。”
“天啊,我快疯了。你说他对我做了什么吗?”
“不,他肯定不会。他只是喜欢盯着我们看罢了。就有这样的人。你没做什么出格的事情吧?”
“没有。”
“我也没有。哈里应该知道我们不是那样的人,我相信。”
“那他为什么——哦,我要回家了。”
“别担心。你看他没有邀请过莉芭。我一直觉得莉芭不太正经,可能不止一次地和男人那样过。所以我们没有必要这样,只是不要告诉莉芭。如果哈里死纠烂打的话,我们就离开巴黎。要不要吃点阿司匹林或别的药?”
这件事情过去后,卡罗琳再也没有喝醉过。在剩下的旅途中,她以娴熟的舞技吸引了那些讲英语的小伙子们,他们对她颇有好感;与哈里的那件事,以及和蒙哥马利那段不怎么光彩的恋爱,透露了她欣赏的男人的风格:清爽、最好是金发、富有魅力和吸引力。
回到家后,卡罗琳在吉布斯维尔无所事事,每天下午就去桥牌俱乐部打牌,晚上去乡村俱乐部,那里男女都有;她在吉布斯维尔商学院学学速记和打字,不知道该如何打发在纽约的这个冬天;她参加周四女子高尔夫俱乐部的联赛和会餐;为各式各样的比赛募捐;为母亲做司机——母亲还不会用引擎发动机;她混迹于各个聚会中。她一直保持在115磅以下,把头发削短,酒量大增,逐渐狂野不羁。她开始意识到自己是兰特尼格大街上最有吸引力的女孩。学校的女孩奔走于各个舞会,她却一点也不急,但照样受欢迎;上至40岁的男人下到读书的男孩子们都争着和她跳舞,甚至还有一些40岁以上的男人。她宁可坐在桌前喝姜汁威士忌,也不愿意去跳舞。她认识的女孩们也都喜欢她,但还没放心到让自己的丈夫或未婚夫和她自由来往的地步。她们由衷地相信她,却不相信自己的男人。
1926年夏初,拿她的话来说,过得有点辛苦。她常常看到朱利安·英格里斯、哈里·莱利、卡特·戴维斯和一个从斯克林顿来的叫罗斯·坎贝尔的家伙。朱利安·英格里斯是旧识了,听说他有一个十分漂亮的波兰女友,不过谁也没见过,她也从不抱怨什么,可能就因为这样,朱利安才一直和她见面。哈里·莱利慷慨而体贴,疯狂地爱着她,将所有的尊严都抛之脑后。卡特·戴维斯太容易让人看透了,她甚至预料到卡特喝完酒后,会找一个爱尔兰姑娘共度教会周日的夜晚,然后安定下来,找一个兰特尼格大街上的女孩成家。
“但那绝对不会是我,”她喃喃自语,“这真是难以想像,与一个沉醉于桥牌的男人过一生。他热爱体育,被人称为‘费城健美先生’,同时还是康奈尔足球队的队长。天啊!”而罗斯·坎贝尔确实是最好的结婚对象,年龄适中,是吉布斯维尔缺少的那种人。哈佛男人,高大、瘦削、时髦,而且非常清新,永远像刚刚换了衬衫——那件领子上有扣的白衬衫——感觉上他至少两年没穿过新衣服了。他现在生活拮据,但曾经显赫一时。他有一口结实的牙齿,他的身高及哈佛口音使他显得有些笨拙,但却造就了独特的魅力。
卡罗琳遇到他时,他刚加入了兰特尼格乡村俱乐部,成为非常驻会员。从那时起,卡罗琳发现他有点自命不凡。他说他想加入俱乐部,“我想请维特·霍夫曼帮助。如果能请他帮忙,那就再好不过了。我不认识其他人。”他当然认识其他人,但是像维特·霍夫曼这样富有、完美的年轻人,绝对是他请求帮助的不二人选。于是罗斯就这样做了。入会费50美元,年费25美元。慢慢地,她发现他有点吝啬。他常常在签单时核对数目,抽自己卷的雪茄,或许是偏爱那个口味,但总让人觉得很小气。有一次,他在俱乐部玩桥牌时赢了一把,便一边把钱塞进口袋,一边说:“这可以付我这次旅行的汽油费了。真不赖。”这种话实在不符合他这样一个男人的身份。卡罗琳开始认为他没成为煤矿区的有钱人非常合理。她喜欢他身上的某些特质——比如他的礼貌、他的举止、他参加任何聚会时挂着的令人舒心的微笑,同时对她说:“你有什么要给我吗?”他从来没有试图亲吻她,她喜欢这个简单的事实。她喜欢这样,也不想追问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