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写作欲又在马丁心里不安分起来了。不少小说和诗歌在他头脑里自然而然地诞生了,他把它们记下来,打算将来有一天把它们写成。可是他没有动笔写。这是他的一次短短的假期;他决定把它专门用来休养和恋爱,结果在这两方面,他都很成功。他不久就浑身洋溢着充沛的活力了,每天跟罗丝会面的时候,她总感到他的力量和生气跟过去一样地叫她震惊。
“留心点儿,”她母亲又警告她。“我怕你跟马丁·伊登会面得太勤了吧。”
然而罗丝觉得很保险,只笑笑算了。她自信心很强,况且再隔几天,他就要出海去。等他回来的时候,她会已经到东部去旅行了。然而,马丁的力量和生气里有着一股魔力。他也听说她打算上东部去一次,感到需要加把劲了。然而,他不知道该怎样对罗丝这样的姑娘求爱。再说,他有一点不利的条件:跟同她截然不同的娘儿们打交道的经验太丰富了。她们懂得恋爱、生活和调情,她呢,对这一套可一窍不通。她十二万分地天真无邪,叫他吃惊,叫满肚子的热情话胶住在他嘴唇上,叫他不由自主地相信自己是微不足道的。这还不算,他还有另一点不利的地方。他自己一辈子从没真正地恋爱过。他在过去那放浪形骸的生活里,也喜欢过女人,被有些娘儿们迷住过,可就是不知道什么叫做爱她们。他神气活现而漫不经心地吹吹口哨,她们就跑到他身边来啦。她们是娱乐、插曲、男人耍的把戏中的一部分,可是充其量只是个小部分。现在,破题儿第一遭,他是个温柔、胆怯、举棋不定的追求者了。他不懂得恋爱的方法,也不懂得恋爱的语言,一方面又被他爱人的天真无邪弄得慌了手脚。
他跟一个五花八门的世界打交道,接触到它那千变万化的各个方面,飞也似的往前赶,在这过程中,他学到了一条行动的准则,它的大意是说,凡是玩一种陌生的游戏的时候,该让对方先动手。这办法在上千个场合中,给过他好处,同时还把他训练成为一个观察家。他懂得怎样注视着一桩陌生的事物,等待它自己露出破绽来,露出可以下手的地方来。这跟拳击赛中一边一拳拳地打,一边等着可乘之机一样。当这种机会到来的时候,他根据长期的经验,懂得怎样下手,怎样狠狠地下手。
所以,他对罗丝采取等待的态度,密切注视着,巴不得吐露自己的爱情,可就是不敢。他生怕把她吓唬了,再说,他自信心也不够强。实在他对她正走对了路,要是他知道才好呢。世界上是先有爱情,才有表达爱情的语言的,在爱情刚到世界上来的青春时期中,它学会了一套方法,往后可始终没有忘掉过。马丁如今追求罗丝,用的正是这原始的老一套。他起初还不知道自己在这么做,后来才觉察到。他的手碰上她的手,比他讲得出的什么话都要有力得多,他的力量对她的想象的影响,比印在纸上的诗歌和千年万代的恋人们所吐露的情话都要有吸引力得多。不管他嘴里讲的是什么话,总多少是拿她的判断力做对象的;可是手的抚摸,这转瞬即逝的接触,才直截了当地针对着她的本能。她的判断力跟她一般年轻,可是她的本能,却跟人类的历史一般悠久,甚至更来得悠久。这些本能在爱情刚到世界上来的时候,也是年轻的,可是它们比习俗、舆论和所有那些后来诞生的事物都更明智。因此,她的判断力没有反应。马丁根本没有针对她的判断力下过手,她也不觉得对方时不时在拚命地想打动她自己那爱情的本性。另一方面,他爱着她,这是再明白不过的事,她呢,看到他那些爱情的表现——火热的眼睛里闪着温柔的光芒,双手打着哆嗦,还有那红得发黑的红潮少不得在他那被太阳晒黑了的腮帮上泛滥——不由得心花怒放。她甚至更进一步,怯生生地挑逗他,然而干得那么巧妙,叫他压根儿不觉得,并且干得又只是半心半意的,因此叫她自己也简直不觉得。对方的这些表现,证明了她的魔力,说明她是一个女人,叫她乐得心里扑扑跳,她还像夏娃一样,乐于折磨他、玩弄他。
由于经验不足,热情太高,马丁结结巴巴地说不上话来,他不知不觉而尴尬地追求着她,还是靠手的接触来亲近她。他的手碰上她的,使她感到欢喜,实在还不止欢喜呢,简直是有点快感了。这马丁可不知道,他只知道她并不感到厌恶。这可不是说他们时常手碰上手,那也只有在见面和分手的时候,然而,在搬动自行车的时候、把他们带到山里去的诗集用皮带绑在车上的时候、并着肩儿一起埋头看书的时候,也有的是手偶然碰上手的机会。当他们挨在一起欣赏书中的美句的时候,还有的是她的头发拂上他的腮帮,和肩儿碰到肩儿的机会。不知从什么地方冒出了一些游移不定的冲动,要她伸手去把他的头发弄得乱七八糟,这叫她不禁暗暗好笑起来;他呢,每逢他们读书读得厌倦了,真巴不得把脑袋搁在她膝上,闭上眼睛,梦想他们俩美好的将来。过去,有些星期日,在贝冢公园和许采恩公园野餐时,他曾经把脑袋在不少女人的膝上搁过,这还不算,他总是自私自利地睡得挺香,姑娘们呢,用手挡住了阳光,不让晒上他的脸,一边低头望着他,爱恋着他,弄不懂他对她们的爱情为什么竟这么堂而皇之地不在意。把他的脑袋搁在姑娘的膝上,一向是天底下最容易不过的事,如今他可觉得罗丝的膝盖是万难接近而简直不可能碰的。可是,他的追求方式的力量也就在这里,就在他秘而不宣这一点上。正因为他秘而不宣,他才从来不叫她吃惊。她是难讨好而怯生生的,因此从来没有觉察到他们的交往在走上危险的道路。她不可捉摸而不知不觉地愈来愈向往他,接近他了,他呢,也感觉到愈来愈接近了,巴不得放大胆子一试,可是心里直害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