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 1963~1975年 7
用当时的一句流行语来说,山姆·霍桑有着文艺复兴时期人物的气质。他兴趣广泛而庞杂,室内室外,智力体育,他都有所涉猎。
从本质上说,他是一个学者,尽管花在公务上的时间很多,他却始终保持着对文学、艺术和音乐的热爱,尽可能地使自己不脱节,熟悉相关情况。如果去国外的大城市,无论工作压力有多大,他都会安排时间逛书店,参观美术馆,听音乐会。在绘画方面,他喜欢印象派,偏爱莫奈和毕加索。在雕刻方面,他酷爱罗丹。莉莲·霍桑有一次跟朋友讲,在巴黎罗丹雕塑馆的庭院里,她曾看见丈夫在“加莱的市民”前一言不发地站了15分钟,在好长一段时间里都激动得热泪盈眶。
在音乐方面,他钟情于莫扎特。他弹得一手好琴,尽管还称不上有天赋。外出旅行时,他喜欢住有钢琴的套间,偶尔弹上一首莫扎特的曲子,比如说A大调第十一钢琴奏鸣曲——里面有庄重嘹亮的“行板”,旋律逐渐变快的“小步舞曲”,还有最后欢快的“土耳其回旋曲”。这样的弹奏能让他在一天的劳累之后重新容光焕发。
带钢琴的套间往往价格不菲,事实上霍桑会自己付这笔钱。他也负担得起这笔费用。他本人很富有,拥有菲尔丁–罗斯医药公司相当可观的一部分股权,这是从他母亲那里继承来的,他母亲去世时他还年轻。
他母亲姓罗斯,山姆是菲尔丁和罗斯这两个家族中最后一个参与公司管理的人。他事业上的成就不是因为家庭的关系,如果非要说这种关系对他登上高位有影响的话,也微乎其微,尤其在他渐渐接近最高领导地位时,这种关系更是起不了什么作用。山姆能有今天,依靠的是能力,他为人正派,这一点大家都承认。
在工作之外,山姆和莉莲的婚姻美满。两人对朱丽叶也宠爱有加。朱丽叶已经15岁了,显然不是一个被宠坏的孩子。
在体育方面,山姆读大学时是长跑运动员,现在他仍然会每个星期选几天坚持晨跑。他还热衷于打网球,打得还不赖,不过他的技巧还比不上他热衷的程度。他在网球场上最拿手的招数是球网前凶狠扣杀,这一招让别人很愿意在双打中和他配对。
但是,在山姆·霍桑所有的业余爱好中,无论是体育运动还是智力消遣,有一个超越其他一切的事实:他是一个英国迷。
从记事起,他一直就喜欢去英国,他喜欢英国的大多数事物——传统、语言、教育、幽默感、风格、君主制、伦敦、乡村风光、经典款式的汽车等,这些都让他觉得亲切。说到汽车,他拥有一辆华丽的银灰色的劳斯–宾利,每天都开这辆车上班。
此外,山姆·霍桑对整个英国——不光是英格兰岛——的科学成就都评价甚高。正是这种看法,让他在当上菲尔丁–罗斯总经理的头几个月中,就提出了一个原创的、大胆的建议。
在送交董事会的一封密信中,他指出了一些令人不快的严峻事实。
“在药物的研究和生产方面——这是我们存在的目的,我们公司正处在一个毫无成就、令人灰心丧气的阶段,这个时间拖得太长,已经远远超出了我们这一行一般的‘暂时性平台阶段’。我们最近一次取得的重大突破是洛特霉素的成功,可是那都是15年前的事了。那之后,我们的竞争对手们已经成功地推出了几种重要的新药,而我们只有一些影响不大的新产品问世。目前来看,也没有什么好的在研项目。”
“所有这一切对我们公司的声誉和士气都产生了不良影响,对公司财务的影响也类似。所以,去年我们减少了股息,这导致公司股价暴跌,直到今天,公司的股票也没有得到投资者的青睐。”
“我们在内部已开始了紧缩的政策,但是这还不够。如果在两三年内,我们不能为未来制定一项积极有力的规划,我们会面临非常严重的财务危机。”
山姆在信中没有明言的是,那位因为跟董事会发生冲突而被免职的前任,作为公司的最高决策人,却一直奉行一种“放任自流”的政策;估计正是这种政策,才让菲尔丁–罗斯医药公司沦落到这种可悲的境地。
山姆没有提到这一点,而是在阐明公司所处的阶段之后,提出了他的建议。
“我强烈建议,”他写道,“尽快在英国建立一个菲尔丁–罗斯研究中心,让英国顶尖的科学家来领导。研究中心独立存在,与我们在美国国内的研究无关。”
详细陈述之后,他又补充道:“我深信,新建立的研究分支能使我们在最关键领域里的力量得到强化,从而加快我们公司对重要新药的发现,这是我们迫切需要的。”
为什么要在英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