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废墟狂想曲(第7/15页)
福斯特的批判一针见血。他揭露了一个沉迷于工业和帝国势力中的民族的神话所蕴藏的矛盾。英国占据乌干达,跟汤姆·琼斯这号人物根本扯不上关系,就像你不能把吉卜林的短篇小说,和同时代的小说家哈代的长篇小说相提并论。处于权力巅峰的英国人,给人一种演戏的感觉:扮演英国人——某一个阶级的英国人。现实隐藏戏剧,戏剧隐藏现实。
这种特质,固然使英国人博得某些人的好感,但也招致另一些人的批评:英国人太虚伪。在这个时期,代表大英帝国的粉红色宛如疹子一般,在世界地图上迅速蔓延扩张,英国神话也随着演变,就像一个发展中的语言。元音长度改变了,新的成分加入了,而字典的编纂总是跟不上变化的速度。预估的、随时可以调整的神话(辛普森餐馆的亚当斯牧师、在乌干达或印度操劳的帝国建立者)和现实之间,永远存在着一段差距。滑铁卢战役结束后很久,英国才出现一个沙文主义的军国主义时期——肇始于克里米亚战争,终结于英国在南非的挫败。直到大英帝国建立后,商人和行政人员作为帝国建立者的观念才产生,而我们的小说家吉卜林,却板起脸一本正经地号召全世界的统治者,参与这项伟大的建设。这是清教徒演的一出戏。在“老家”英国,它创造了伦敦市斯特兰德街的辛普森餐馆。在印度,它创造了西姆拉城——英国殖民政府的夏都。在《守护者》(The Guardians)一书中,菲立普·伍德拉夫(Philip Woodruff)告诉我们,那个时候聚集在西姆拉城的官员们“纷纷表态,自己是一个纯正的英国人,假装对印度一无所知,刻意避免印度的用语和习俗”。
位于地球另一端的特立尼达,才是真正的帝国创造物。定居在这座岛屿上的许多种族,全都接受英国的统治、英国的制度和英国的语言,从不曾提出异议。然而,表现在印度的那种“英国风”和“英国民族性”,在特立尼达却完全看不到。在我看来,这就是印度殖民政治最诡谲的特质:矫揉造作,以凸显“英国风”——感觉上,仿佛整个国家都在演戏,而演出的戏码竟是一出狂想曲。这个特质显现在殖民时期的所有建筑物中,尤其是那些看起来有点怪的纪念性建筑物,诸如加尔各答的维多利亚纪念堂和新德里的印度门。这些建筑物的风格,根本配不上它们所赞颂的帝国权力。它们缺乏早期英国建筑和更早期葡萄牙人在果亚兴建的大教堂的那种纯朴扎实。
在《统治印度的人》(The Men Who Ruled India)书中,伍德拉夫以哀伤的笔调和罗马式的虔敬,论述英国人在印度的功绩。这项功绩诚然非同小可,我们应该对它表示虔敬,但是,伍德拉夫笔下的印度殖民地,绝不能等同于一般人心目中的印度殖民地:头戴遮阳帽的英国官员(甘地觉得这种帽子确实有用,但为了民族尊严,他拒绝戴它),成群鞠躬哈腰、胁肩谄笑的印度仆人,被奉为超人的英国殖民者,被当作“黑鬼”看待、只能充当仆役和小职员的当地人——他们那口破英文被收集成书(至今在旧书摊还可以找到),供精通英文的人士欣赏,博君一笑。这样的一个印度殖民地,出现在成百上千、跟印度有关的英文书中,尤其是以印度为背景的儿童图书,甚至出现在文森特·史密斯(Vincent Smith)接受牛津大学出版社委托为斯利曼(Sleeman)的著作所做的注释中。
对伍德拉夫来说,印度殖民地的这一面,尽管千真万确,却是一个令人感到尴尬、困窘的现象,并不能代表英国人在印度的努力和功绩。希望看到英国的殖民统治的意义(不管是正面还是负面)的人,伍德拉夫也好,像曼锡(K.M.Munshi)那样的印度人也好,都会有同样的感觉。曼锡在一九四六年出版的小册子,取名为《英国造成的祸害》(The Ruin That Britain Wrought),内容不言自明。尴尬是难以避免的:英国人一方面展现狂妄自大的种族优越感,另一方面却诚心诚意地在印度进行各种建设。究竟哪一面才是真实的呢?两面都是真实的,其间并不存在任何矛盾。种族优越感是“伦敦市斯特兰德街辛普森餐馆的幻想”,在微小的印度背景及印度人的屈从衬托下,它显得格外鲜明、突出。服务的精神也是这个幻想的一部分,也同样的鲜明而突出。两者出自同一群人,而这些人知道他们在印度应该扮演什么角色,也知道印度人对他们的“英国性格”究竟有何期望。伍德拉夫指出,大英帝国在印度的施政和作为具有“非英国的”、太过“预谋”的一面。这是难以避免的。在印度,做一个英国人就是比别人高一等。
马德拉斯的一位印度报社记者,恳切邀请我出席他的演讲会,主题是“危机中的莎士比亚英雄”。加尔各答的一位企业主管向我说明,为什么他决定从军,到前线去和中国军队作战。他板起脸孔,严肃地说:“我觉得必须护卫我的——我的——”他自嘲地笑起来,“护卫我的权利——我想打高尔夫球的时候就打高尔夫球,谁也管不着。”不久前,马尔科姆·马格里奇(Malcolm Muggeridge)在一篇文章中说,硕果仅存的真正英国人,几乎都是印度人。这句话发人深省,只因为它承认,所谓英国“性格”,其实是幻想的产物。统治印度数百年的莫卧儿人也是外来民族,也一样拥有荒诞不经的幻想,但最后他们全都融入了印度。诚如印度人一再指出的,英国人拒绝融入印度社会,最后他们全都逃回英国。他们并没留下崇高不朽的纪念碑,他们也没留下任何宗教,除了作为值得奉行的行为准则的“英国性格”——骑士作风加上法治观念,在印度人心目中,这种精神是独立存在的东西,可以跟英国的殖民统治、种族优越感和今天的没落分隔开来。马德拉斯的一位婆罗门,阅读美国小说家奥哈拉(O’Hara)的作品《露台春潮》(From The Terrace),越读越感到厌恶。他说:“有教养的英国人,绝对不会写出这种乱七八糟的小说。”这句话出自一位曾经被英国人统治的印度人口中,格外难能可贵,而这也是殖民地宗主国遗留下的一笔珍贵的遗产。“英国性格”会永远存活下去,因为它是幻想的产物——它是民族艺术的一件作品,它会比英国这个国家存活得更久。这就是英国人很轻易就撤离印度,对这个前殖民地不再怀念,不像荷兰人到今天还念念不忘他们统治过的爪哇,也不像法国人为了保住阿尔及利亚这个殖民地,不惜诉诸战争的原因。而这也就是撤离印度还不满二十年,英国人就让这个前殖民地淡出他们的意识和心灵的原因。追根究底,英国在印度的统治所显示的是,英国人跟他们自己的关系,而不是英国人跟他们统治的那个国家的关系。严格说,这不是帝国主义作风。它指陈的并不是英国殖民统治的善恶是非,而是它的缺失和挫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