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九
莫瑞斯开了门上的锁,飞快地回到床上。
“把窗帘拉开了,老爷?多好的微风,对举行比赛来说是上好的天气。”有点儿兴奋的西姆科克斯边端茶进来边说。他瞧了瞧客人惟一露出来的满头黑发。莫瑞斯没有回答。西姆科克斯原是指望像往日那样跟客人聊一通的,今天早晨落了空,便把无尾晚礼服和其他衣物拢在一起,拿出去掸干净。
西姆科克斯和斯卡德两个都是仆人。莫瑞斯坐起来,喝了一杯茶。现在他想送给斯卡德一份相当大的礼物,他确实想给,可送什么好呢?该给他那个地位的人什么东西呢?不宜送摩托车。接着他又想起斯卡德即将移居海外,这下子问题就容易解决了。但是他依然面泛难色,因为他琢磨着西姆科克斯发现门上了锁,是否感到吃惊。他那句“把窗帘拉开了,老爷?”是不是有什么含义呢?窗户下面,人声嘈杂。他试图再打个盹儿,然而旁人的行动妨碍了他。
“今天早晨你穿什么呢,老爷?”西姆科克斯回到屋里问道。“您干脆穿那身打板球的法兰绒衣裤怎么样?比穿粗花呢套装要强一些。”
“好的。”
“再披那件印着学院名字的运动外衣好吗,老爷?”
“不——啊,可以。”
“好极啦,老爷。”他将两只短袜摆在一起,若有所思地说下去,“哦,原来他们终于把梯子搬走啦,早该搬的。”于是莫瑞斯也发觉朝着天空的梯子尖儿已不见踪影。“我敢明确地说,当我给您送茶来的时候,它还在这儿来着,老爷。不过,咱们永远也不能十拿九稳。”
“可不,永远也不能。”莫瑞斯随声附和着。他说话很吃力,觉得自己已茫然不知所措了。当西姆科克斯离开的时候,他松了口气。然而一想到与德拉姆太太同桌进早餐,以及该送给新伙伴什么礼品才合适,心情依旧是郁闷的。不能寄支票给他,就怕兑成现金之际会引起怀疑。换衣服时,心里越来越烦闷了。他并不是个爱穿着打扮的人,却像住在郊外的一般绅士那样注意仪容。这一切都显得格格不入。接着,敲锣了。他正要下楼去吃早餐,紧粘在窗台旁的一小片泥映入他的眼帘。斯卡德算是谨慎的,但是还不够谨慎。当他穿着一身白,终于下楼去占据自己在社会上的位置时,只觉得头痛,行将昏厥。
信件——一大摞,每一封都不由得使他心烦。艾达的信最郑重了。吉蒂的信里说:母亲看上去已精疲力竭。艾达姨妈在明信片上写道:她想知道汽车司机该不该听从吩咐,难道是她搞误会了吗?事务方面的无聊的函件,学院传道区的通告,国防义勇军的训练通知,高尔夫俱乐部,还有财产保护协会。隔着这摞信,他诙谐地朝女主人躬身行礼。她几乎没有答理他,于是他的脸涨得通红。德拉姆太太只不过是在为自己收到的几封信焦虑而已。他却不明白这一点,已到这步田地欲罢不能了。每一个在座者都好像是陌生人,使他极度惊恐。他在跟完全不了解其性质与情况的种族谈话,就连他们的食品的味道都是恶臭的。
早餐后,西姆科克斯向他重新进攻了。“老爷,德拉姆先生不在家的时候,仆人们觉得——要是您肯在马上就要举行的‘庄园与村子’的对抗赛中担任我们的队长,大家会感到非常荣幸。”
“我不擅长打板球,西姆科克斯。你们最好的击球手是谁?”
“我们中间没有比底下那个猎场看守更棒的了。”
“那么就让底下那个猎场看守者当队长好啦。”
西姆科克斯不肯退让,他说:“一旦绅士带头,打赢的可能性就大多了。”
“告诉他们,让我当外野手——我决不头一个击球。要是队长愿意的话,就安排我当大约第八名击球手——决不当第一名。你可以告诉他,因为轮到我的时候,我才到场上去。”他觉得不舒服,就闭上了眼睛。他正在自食其果,对该结果的性质却熟视无睹。倘若他有宗教信仰的话,他就会把这叫做懊悔,尽管他狼狈不堪,却仍保持着一颗自由自在的灵魂。
莫瑞斯讨厌板球。用球棒的边缘碰击球需要一种技巧,而这正是他所缺乏的。虽然为了克莱夫的缘故他多次参加过比赛,却不喜欢跟社会阶层比自己低的人一起打。足球就不同了——他可以跟对方势均力敌地进行比赛——但是在板球赛中,他可能会被某个粗鲁的年轻人逼得出局或遭受痛击。他觉得这是不得体的。他听说,以掷硬币来决定哪一方先进攻时,他这方赢了。于是,过了半个钟头才下去。德拉姆太太和一两个朋友已经坐在亭子里了,她们全都静悄悄的。莫瑞斯蹲伏在她们的脚下,注视着比赛。跟早些年举行的比赛毫无二致。他这一方的其他队员都是仆人,他们在十二英码开外处,簇拥着正在记分的艾尔斯老人。艾尔斯老人一向管记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