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命案频发(第3/4页)

恰好秦伍被李景珑严格训练过,心中多少有些意气不平,外加想晋升将李景珑挤下去,便闹了这么一出。恰好也就在十八岁那年,于是手足情、姻缘,全被搞没了。

“这是多大仇啊!”鸿俊这才明白,今日秦伍所言,应是心有愧疚。据李景珑所说,后来秦伍也晋升了,胡升听了传闻后,便将他调去另一队里,接下来的日子,李景珑麾下当兵的,便与他不咸不淡地处着。

李景珑答道:“罢了,交浅言深,是我之过。”

“噫——?”鲤鱼妖仿佛听出了什么,整条鱼顿时警惕起来,打量李景珑。

说这话时,李景珑忍不住又看鸿俊,鸿俊却还在为此事愤愤不平。但以鸿俊的所知所闻,是不会想到这么多的。

“那你喜欢秦伍吗?”鸿俊又问。

“不喜欢。”李景珑干脆利落地说道,“只因为他年纪小,又……又……又……”

李景珑低下头,自言自语道:“又家贫可怜,便特地照顾了一番。你不必为我鸣不平,此事我早已看开了,如今到得驱魔司,大伙儿都如鱼得水,自然不会再放在心上。”

鸿俊想了一会儿,最后的评价是:“哦。”

李景珑沉吟片刻,再抬眼看鸿俊时,鸿俊却转身朝鲤鱼妖说道:“我还以为只有公母之间才可以‘那个’,原来公的和公的也可以‘那个’。”

鲤鱼妖:“……”

李景珑:“……”

鲤鱼妖:“但是公的和公的‘那个’,就不能生小孩儿了,我才不和公鱼‘那个’。”

“你们鱼是怎么‘那个’的?”鸿俊十分好奇。

这话越说越尴尬了,李景珑只想快点找个事岔开去,鲤鱼妖偏又说:“这你就别操心了,知道这么多做什么?不过话说回来,当真喜欢上了也没办法,有的爱‘这个’,有的爱‘那个’,人间本就包罗万象,李长史就算爱男的又怎么了,也用不着旁人来咸吃萝卜淡操心。话说,鸿俊?先前你不也喜欢那只小狐狸么?”

“我不喜欢他!”鸿俊说,“只是觉得他可怜。”。

李景珑马上拿起卷轴,扔给鸿俊,终结了这个话题,说:“看一眼。”

天宝十二年十一月初五日。

驱魔司案:商队遇难(命案)。

难度:人字级

地域:平河梁

涉案:西域龟兹商队廿二

案情:十一月初五日,龟兹商队途经秦岭支脉平河梁处,午后遭遇袭击,队中十二人尽屠,凶手不明,怀疑有妖作乱,转呈大唐驱魔司处理。

酬劳:龟兹商人,长安常驻商使翰国兰面谈重谢。

“看看去。”

“太晚了,明天罢。”李景珑说道。

暮色沉沉,秋夜寒凉,莫日根三人也已回来,众人便分坐开吃,开始交换情报。

“又上哪儿玩了?”李景珑见众人吃不下饭,便云淡风轻地问。

“碰上一桩杀妻案。”莫日根皱眉,拈杯喝水,说道,“铁匠与媳妇拌嘴,用一把凿子、一把铁锤,把人活活给锤死了。那脑浆喷得……墙上、榻上……”

“别说了!”裘永思与阿泰马上制止莫日根复述那过程,好不容易才忘了的。

鸿俊正在喝一碗蟹黄羹,毫无干扰。阿泰又说:“还有一桩案子,是一个病人风热咳嗽,看大夫,大夫是个赤脚大夫,给他放血,把人放死了。大夫逃了,家属扛着棺材,正在春霖堂外闹呢。”

“嗯。”李景珑还在想商队遇袭之事,又问,“还有什么见闻?”

“月初至今,命案就这几宗。”阿泰说道。

“十一月初到现在,发生了这么多起命案?!”李景珑放下筷子,问道。

莫日根答道:“不知道长安往昔命案是否频繁,这算不正常?”

裘永思说:“更正一点,这些命案都是昨天、今天两天发生的。”

“两天三起,算上商队,死了十四个人。”李景珑皱眉道,“这么严重?”

阿泰:“别忘了,妖王还不知道躲在哪儿呢。”

鸿俊:“这是挑衅么?”

李景珑深吸一口气,眉头又拧了起来,没有回答,示意众人先去睡下,明日清早再出门查案。

深夜,鸿俊蹲在井边漱口,鲤鱼妖从池塘里冒出头来,说:“鸿俊。”

鸿俊转头,眉头一扬,示意有话就说。

鲤鱼妖:“你有遇见过,希望与其共度一生的人吗?”

“什么意思?”鸿俊漱过口,坐在池塘边。

“就是你一生都想与她在一起,再也不想跳龙门了,一辈子厮守到老,到她死的那天,你也想随着她一起。”鲤鱼妖嘴巴一张一合,出神地说。

“有。”鸿俊笑道。

“谁?”鲤鱼妖问。

鸿俊:“爹啊,青雄啊。”

鲤鱼妖说:“不是那个意思,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