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患得患失(第2/3页)
李景珑患得患失地想了一会儿,又不知鸿俊去了何处,总怕他半路被蛊猿发现抓走了,然而这处并无天魔,归根到底,也不该有什么穷担心才是……
手头还有案子要破,得赶紧理清细节,设个连环套让那俩蛊猿自己钻进来……
鸿俊怎么还没回来?这都出去多久了?不对啊,茶案上这香还没烧完,不到一炷香时间?怎么感觉好久了……
鸿俊第一次来洛阳,不想与李景珑一起出来的原因是,想买个什么东西送他。从前他常羡慕书里说的那些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的情侣,虽然作这《白头吟》的卓文君开头就是“闻君有两意,故来相决绝”,也好不到哪儿去。若有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的情分,也是很好的。
所以他想做个定情信物,送给李景珑。送玉送金太俗,剑穗盔甲太土,送个护身的法宝倒是不错。自己从前在曜金宫中试做过不少小玩意,大多用在了重明身上,且几乎全失败了,这还是平生第一次正儿八经做法宝还没尝试过,还得回去问裘永思。
洛阳只有一个市集,唤“南来北往”,没有长安东西市大。鸿俊在市集上逛了一圈,看见一枚扳指,忽想起李景珑常弯弓搭箭,做个扳指也不错,于是买了个扳指,准备以此为模具,另寻材料,参考着重新做一个法宝用。
接着他又四处逛,看见一副胡人的皮甲,那皮甲只有几条带子,连着左臂,右手有皮套,乃是驯鹰用的,李景珑肌肉轮廓漂亮,胸肌腹肌该有的都有,穿上这身,半皮制铠甲般露得应当很好看。于是鸿俊又胡乱花钱,买了套皮甲。
四月春风拂面,鸿俊正要进药堂配药时,忽见外头躺了个男人,不断挣扎呻吟,身上已经腐烂了,在那春日里显得极其狰狞恐怖。
“救命……救命……”
“活不了啦,别叫了。”药堂里头,小二出来说,“哎!这谁家的!赶紧带回去吧!”
鸿俊于心不忍,躬身想给他把脉,里头又有大夫说:“别碰!仔细染上了!”
时近黄昏,市集上摊子渐渐地收了,鸿俊朝那人说:“你家在哪儿?”
那男人喉咙里发出一阵不甘的响声,说:“有钱,我有钱……给你钱,你救我……”说着又抬头,朝药堂里说:“大夫,我不想死,救我,我把命给你……”
夕阳西斜,莫日根穿一身粗布衣,推一辆板车,与陆许穿过小巷,往安西兵府里送酒去。
陆许说:“今天?”
莫日根有点犹豫,说:“再等一天罢。”
两人经兰陵琥珀的老板娘特兰朵介绍,接下了给安西兵府送酒的活儿,每天日落前将四十埕酒送去,供安禄山麾下将领饮用。节度使入京后,安禄山隔三岔五往宫中走动,十六抬软塌将他抬进去,朝皇帝与贵妃见个礼,便回来与一众将领吃喝。
莫日根算了下,光是长安城内这安西兵府里上下两百号人,每天就得吃掉十头羊羔十头猪,鸡、鸭、鹅,外加鹿肉、獐子、鱼等不计其数。酒更是一坛坛往里送,全部倒一个大缸里头送进宴厅里去,喝酒的人拿着个盆从中舀。
陆许说:“我觉得今天差不多了,府里下人都认得咱们了。”
莫日根将车推进去,采买便道:“哟,今天来得倒挺早呐!”
“是是。”莫日根以汗巾擦手,像极了仆役,若非身材高瘦,朝小厮里一扔,倒看不出异样来。陆许却肤白俊秀,一看就不像干活的,在一旁站着冷冷打量,莫日根第一次来时只介绍这是他远房弟弟,读书人,自己干活儿供他买书,预备明年科举。采买倒也不怀疑,便说:“老规矩,倒缸里头去罢。”
莫日根便往缸里倒酒,陆许依旧在旁看着,恰恰好那时管家到得后院来,朝那采买说:“昨天那俩捧肉盘的怎就不见来了?你再上西市去找两个周正点的。”
陆许马上朝莫日根使了个眼色,莫日根稍一点头会意,却不说话,只笑着倒酒,昨夜阿史那琼试着放倒了两名府上杂役,令其上吐下泻,来不了伺候安禄山。正想着试试两人能不能顶上,果然机会来了。
采买应过声,朝莫日根说:“就你俩吧!你个子高了些,待会儿注意跪好点,别太直着就成。”
莫日根笑逐颜开,忙道好好好,陆许却不大情愿,采买说:“有钱!待会儿一人赏你们两百钱花用去,节度使大人要是心情好,给你锭银子你便发财了。”
陆许这才答应留下来,那采买正不想跑西市这么一趟,当即又让人带两人去擦擦身,换了粗布衣,以便伺候安禄山晚宴。入夜时莫日根与陆许在后院里头按了几下水龙,将身上粗粗擦了一次,莫日根肤色常年曝晒,乃是健康的古铜色。陆许当年当斥候时习惯穿夜行衣,不怎么晒太阳,肤色仍是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