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第3/3页)
易晖不知道周晋珩这句话是否藏有暗示,只觉得像极了他和那个叫哆啦哼哼的网友未见面之前的一段交流。
像从前那样安抚他是不可能的了,易晖未经思考,脱口而出道:“有多不好?不小心把热水洒到他手上吗?”
这是哆啦哼哼向①只小hui侠诉说过的内容,易晖说完就后悔了。这话听起来太过尖锐刻薄,不像个旁观者会说的话,就好比下着暴雨的那天晚上,他不该提到“死”这个字一样。
他以为说完自己会觉得轻松,会有报复的快感,然而并没有,看着周晋珩瞬间灰败的面孔,他非但不痛快,反而胸口发闷,呼吸都变得滞塞艰难。
这或许就是人们口中的杀敌一千自损八百,在拿起无形的刀子捅向对方的同时,自己也被紧握在手的刀刃划得鲜血淋漓。
周晋珩似乎也没想到他会主动提起过去,沉默片刻,道:“不,当时我是故意的。”
易晖咬紧牙关,放在桌下的双手交握:“是吗……看来你很讨厌他。”
“当时是的。”周晋珩不知受了什么刺激,破罐子破摔,再不费尽心思粉饰,“我没有能力跟长辈对抗,就把无处发散的愤恨转移到他身上,一边欺负他,一边又不知不觉被他吸引。越是被他吸引,就越是觉得自己无能,却没去想为什么总是想他,为什么嘴上说着讨厌,每次收工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回家。”
易晖拼命把自己往聆听者的位置上推,可又清楚地明白这是曾经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故事。
周晋珩突如其来的坦诚让他害怕,这份交代自己的斑斑劣迹的理直气壮更令他心惊,“回家”两个字犹如扎在他心里的一根刺,看似早已风化消失,但凡有人提起,还是会条件反射地隐隐作痛。
易晖退缩了,他绞紧双手:“因为你没其他地方可……”
周晋珩没让他说完,横空打断道:“因为我爱他。”
未出口的话消散在嗓子眼,易晖猛地抬头,撞上周晋珩漆黑的瞳孔,玻璃反射的碎光落在他眼中,让他摇身一变成了一名摄魂猎手,正在竭尽全力唤醒沉睡着的魂魄。
周晋珩又道:“因为我爱上他了。”
口中喊着“他”,目光却凝视着“你”。
没有什么等价交换的协议,没有什么自以为是的替身,周晋珩这双眼睛从始至终都只看着一个人。
那么自信,那么笃定,一如初见时的他,一如那个傻子深爱了一辈子的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