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黎凡特人

他走向角落的桌子,绿金相间的餐厅里只坐了一半的客人,马塞尔断断续续地和他搭了几次话。事情似乎正朝着探长设想的方向发展,不是吗?对啊,格兰特简直就是个神探。单凭一把小小的匕首就查出了一个人的来头!(除了《晨报》,媒体已向全英国发布了逮捕凶手的通缉令。)实在太可怕了。如果,马塞尔端菜时顺手给他拿了一把吃鱼的叉子,估计他能查出他左边的小脚趾长了个鸡眼。

格兰特拒绝承认自己身上具备这种福尔摩斯般的智慧。“通常这一类型的案件,都会被误认为凶手与他人发生了感情纠葛。”

“啊,那可不行!”马塞尔笑着说。“但我敢说,就算是格兰特探长,也查不出来我犯下那样的罪行。”

“哦?你一个人独自生活?”格兰特问道。

不,马塞尔很爱他的伴侣,不过他妻子霸气犀利,这格兰特应该要知道。

“我有天认识了你们配餐室的一位小伙子,”格兰特说,“叫拉加德,是吗?”

啊,拉乌尔。他是个好伙子,挺不错的。而且长得俊俏,对吧?他那张脸,还有那双眼睛!有人邀请他做电影演员,但拉乌尔压根不理会。他以后会升为“餐厅领班拉乌尔”。要是能由马塞尔来指定,他将是首选。

来了一位新的客人,坐在了格兰特对面的桌子。马塞尔和悦的脸色,如同雪花般消融在潮湿的路面上,无影无踪。他傲慢不逊又爱搭不理地替客人点餐,除了那五位贵客,对其他所有人的态度都是这副模样。格兰特悠闲地用餐,但即使不紧不慢地喝过咖啡,走在街上他还是觉得时间尚早。此时的斯特兰德仍如白天般明亮、热闹,刚下班的晚归者撞上了早些出来寻求夜生活的人流,人行道和马路上车水马龙,络绎不绝。渐渐地,他沿着华丽浮夸的街道走到了查林十字路口,商店里橱窗的灯光交替变换:玫瑰色,金黄色,钻石色。鞋店、服装店、珠宝店一家紧接着一家。马上要走到以前的交通瓶颈地段,宽阔的人行道上人群散去,男男女女不再挤成一团,各自踽踽独行。一个走在格兰特前面一点的男子时不时转身回望,好像在看驶过来的公车号码。他的目光与格兰特相遇,橱窗中璀璨的钻石色光芒打在他平静的脸上,顿时像戴上了一副恐怖面具。他没有一点犹豫或是左右张望,便一头扎进马路上即将离站的公车前。格兰特等前面的公车轰隆隆地驶离,车尾一转当即走下人行道追随男子掉进车流的旋涡里。在那样拥挤的时刻,他的目光仍追随着目标人物,顾不上自己的安全危险,他一心只想着,“才逃离了德国佬的压制四年就死在斯特兰德的车轮下,太不像话了!”耳边传来人们大声嚷嚷的喊叫声,他腾空跳起,一辆出租车擦身而过,惊魂未定的司机破口大骂。他躲过了一辆黄色跑车,看到左手边有个黑色的东西嗡嗡地转动,是公车的车轮,他赶紧往后一跃,偏偏右手边的另一辆出租车冲了出来,公车一走,他立马蹿到车身后面,眼前出租车就在脚边,边上的人行道却还隔着一尺远。他甩头左右瞄了两眼,看到目标人物镇定自若地走向贝德福德街。他显然没料到格兰特会想着速战速决。格兰特心中默默燃起烛光向神明祈祷,让他安然无恙地过到对面马路,继续一边闲适地散步,一边跟自己的猎物保持合适的距离。此时,如果他在贝德福德街前环顾四周,他想,相信我的判断准没错——是真的看到了,而不是无端冒出的可怕臆想。甚至他无须再多看一眼,就能确定那人必是颧骨高挺、脸部瘦黑、下巴突出,而且可以肯定,左手食指或拇指有一道新的伤疤,就像他已经亲眼看过了似的。

男子即刻回头看了一眼——不是快速无意地一瞥,不知道为何,稍稍地停顿了一下,意味着他是存心在仔细观察。他一转入贝德福德街,格兰特拔腿就追。他脑海中活生生地看到那个瘦小的身影在黑暗冷清的街道里狂奔。当他转过拐角,他的猎物已经逃之夭夭。如果他刚才一直直走,现在估计没人能逃出他的视野,所以格兰特,唯有虚张声势,装作若无其事地走在街道的右手边,然而他的眼睛在警惕地审视着每个角落。可什么人都没有,他越想越上火,深深地觉得自己被愚弄了。他停下脚步,回头看了看,此时,在斯特兰德尽头另一边的街道上,有个身影从商店门口闪过,然后埋没在方才逃离出来的熙熙攘攘的人群中。格兰特重新回到斯特兰德大街上,不到三十秒的时间,男子已经不见踪影。公共汽车在马路上来回穿梭,出租车川流不息,街道两旁开满了商店。在这样的地方选择逃跑并非易事。格兰特不禁咒骂起来,骂的同时还在想,好吧,居然被耍了,但愿男子把自己骂得更凶狠,明明知道被识破了,还像个笨蛋一样晃悠。竟如此大意。他第一次对媒体产生好感,警方可以随心所欲地公布凶手的信息,以警示民众。他在街上巡逻了一会儿,每经过一家商店就扫视两眼。接着他默默站在街道入口牌坊的阴影下,在那里待了好一阵子,抱着一线希望,凶徒只是潜伏在街上,而不是逃离脱身了,等风头过去,便重新现身。可等来唯一的结果却是,走来个好奇的警察,从他过马路开始就观察他的动向,想知道他在等什么人。格兰特走到灯光下,跟那位致歉的警员说明了情况。看来凶徒已经逃逸了,他去给警局打了通电话。其实那男的把他耍了还溜走了的时候,他当下恨不得往斯特兰德投入一支警队,但那时交通繁忙,即使是出动最快的警车,从河堤那边赶到现场,估计通缉犯都到戈尔德格林或坎伯韦尔再不就到埃尔斯特里了,格兰特想,这么一来的话,如此兴师动众也就没有必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