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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走到刚才停车的地方,从口袋里掏出一支钢笔手电筒,用那道微弱的光束指着地面。这里的土质是红土,在干燥的天气里非常硬实,不过今天的天气并非干得冒烟。空气里这时有一点雾气,这点水分粘在地表上,足以显示出刚才停车的位置了。我可以看到那些Vogue重型十层轮胎留下的胎痕,虽然这痕迹非常细微。我用手电筒照着它们,弯下腰来,一阵疼痛让我头晕目眩。我开始追踪这道车痕。它笔直地向前延伸了十几英尺,然后突然拐向左边。它没有转弯。它直奔白路障左端的那道空隙而去,然后就消失不见了。

我走到路障边,用那道小小的光束照着灌木丛。刚刚折断的树枝。我钻过空隙,沿着那条打弯的小路继续往下走。这里的土质更松软。更多的胎痕,重型轮胎的。我继续往下走,拐过那道弯,来到了浅坑的边缘,四周被灌木丛所环绕。

没错,它就在那里,铬边和亮闪闪的喷漆甚至在黑暗中也发着微光,尾灯的红色反光玻璃反射着钢笔手电筒的光束。它就在那里,静悄悄的,车灯全熄,车门紧锁。我慢慢地走上前去,每走一步都紧咬牙关。我打开一扇后门,把光束投进车里。里面空无一人。前排也是空的。发动机熄火了。钥匙用一根细链条挂在锁里。椅套没有撕破,玻璃没有裂痕,没有血迹,没有尸体。一切都井井有条。我关上车门,绕着车身缓缓地走了一圈,寻找着蛛丝马迹,但却一无所获。

一个声音突然让我怔住了。

引擎的震动声在灌木丛边响起。我跳开一步,步伐不到一英尺。我手里的电筒灭了。一支枪自动滑进了我手里。接着我看到两道车头灯的光束先是斜向上指向天空,接着又斜向下指向地面。根据引擎的声音判断,这似乎是辆小汽车。空气里此刻含着湿气,引擎因此发出似乎是心满意足的咕隆声。

光束这时向下压得更低了,灯光也变亮了。一辆汽车正顺着土路的弯道下来。它走了三分之二的距离,然后停住了。一盏探照灯啪的一声亮了,灯光扫向路边一侧,在那儿停留了许久,然后又灭了。汽车继续驶下山来。我把枪摸出口袋,蹲在马里奥特这辆车的引擎后面。

一辆外形和色彩都没有什么特别的双座小汽车滑进了浅坑,然后拐了个弯,它的车头灯把这辆大轿车从头到尾扫了一遍。我急忙把头低下。灯光就像一把剑一样从我头上扫过。小汽车这时停了下来。马达熄火了。车头灯灭了。一阵沉寂。然后一扇车门开了,一只轻盈的脚落在了地上。又是一阵沉寂。甚至连蟋蟀也噤了声。这时一道光一下子把黑暗斩断了大半截,光束与地面平行,离地只有几英寸高。光束横扫而来,我的脚踝根本没时间躲闪。光束停在了我的脚上。沉寂。接着光束抬起,将引擎盖又扫了一遍。

一阵笑声。那是姑娘的笑声。声音很紧张,绷得像曼陀林琴弦一样紧。在这样一个地方,这声音显得很奇怪。那道白光再一次射向轿车下方,然后落在我的脚上不动了。

那声音说话了,音调不算太尖利:“行了,你呀。从那儿钻出来,举起手,手里给我干干净净的。我的枪瞄着你呢。”

我一动不动。

那道光有一点儿摇晃,就好像举它的那只手这时也有一点摇晃似的。光束再次沿着引擎盖缓缓扫过。那声音又一次逼向了我。

“听着,陌生人。我手里拿着一支十响的连发枪。我枪法也准。你的两只脚都有危险。你打算怎么着?”

“把枪举起来——不然我就把它从你手里轰掉!”我咆哮道。我的声音听上去就像是有人在猛地扯开鸡舍的板条。

“噢——一位硬汉先生。”她的声音中有一丝颤抖,一丝微妙的小小颤抖。然后这声音又一次坚定了起来。“你出不出来?我数到三。看看我给了你多少机会吧——十二根粗粗的气缸,说不定是十六根。不过你的脚可是会疼的。踝骨要好多年、好多年才能长好;有时候它们永远也长不好——”

我慢慢地直起身来,直视手电筒的光束。

“我害怕的时候,话也会很多。”我说道。

“不许——不许再靠近一步!你是谁?”

我绕过轿车的前端,朝她走去。我在距离手电筒后面那个纤细的黑影六英尺远的地方停了下来。手电筒稳稳地向我射来刺目的光。

“你就站在那儿别动,”我停下脚步后,姑娘怒喝道,“你是谁?”

“让我们瞧瞧你的枪。”

她把枪伸进光束里。枪口对着我的肚子。那是一把小枪,看上去像是把小口径的柯尔特袖珍自动手枪。

“哦,那个呀,”我说道,“那个玩具。它也装不下十发子弹。它只有六发。那只是把小不点儿枪,蝴蝶枪。他们用它射蝴蝶的。你真不害臊,故意扯了一个这样的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