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夜追踪(第5/6页)
起初曾认为坦白交待只是个时间问题,不料他俩却拒不招供。就连看来感情脆弱的小百合也对审讯人的诱导置若罔闻。
“他们当场逃跑就是为了在途中订立攻守同盟,统一口径。”负责审讯的大川感到懊恼。他渐渐开始明白:他们溜之大吉作绝望的挣扎,目的不是隐蔽行踪,而是为了借此机会统一口径,以便对付审讯。
在曲曲弯弯的山路上被巡逻车追赶着的时候,中桥想必是嬴得了时间,向小百合仔细交代对付审讯的办法和态度,足见中桥是个少有的头脑冷静的罪犯。
审讯者曾经乐观地认为,不论他俩多么狡猾,只要松尾一个人说出事实经过,他们就会一败涂地。然而总部的这一乐观估计很快就落空了。第二天午后,松尾从昏睡中醒来,跟中桥一样,面对调查一言不发。刑警对松尾说:
“你差一点没被他俩害死。如果我们不及时赶到现场,恐怕你早就滚下悬崖粉身碎骨了。对这号人还有什么可包庇的呢?”
松尾仍然无动于衷,这使石原警部也不免感到惊讶。包庇图谋杀害自己的人实属少见。虽然偶而也会遇到在亲属或恋人犯罪的问题上,有被害者包庇加害者的,不过找不出松尾必须包庇他俩的理由。
“我也没想包庇谁呀!”松尾的天生冷酷无情的脸上泛着微笑。看上去药物的作用好象没有完全消失,不时地痛得他直皱盾头。太阳穴附近也在颤抖着,可见什么地方还在喼隐作痛,脸色显得十分憔悴。
“既然不是有意包庇,那为什么不实话实说呢?”
“没啥好说的,为什么非叫我说不可呢?”
连老练的石原也沉不住气了。好比是跟一个言语不通的外国人谈话一样,跟松尾一点儿也谈不拢。警方问他的话全然没有得到应有的回答。
“这就等于说,你明明被害却又什么事情也没发生吗?”石原用稳重的语调追问了一句。从这一追问里可以看出石原阅历之深和经验的丰富。若是年轻的刑警,在这种场合一定要动肝火的。在一旁作笔录的白木早已按捺不住了。
“您说他们想害我,可我并没那么想。您大概是弄错了吧!”
“照你这么说,被人家灌了安眠药,差点儿把你从悬崖上推到深谷里去,还不算是要杀害你吗?”
“说句老实话,安眠药是我自己喝的。我和三杉小百合到箱根去兜风,在路上想要睡一会儿,就把安眠药掺进威士忌酒里喝了!”
“怎么?”老练的石原吃了一惊。如果松尾硬是说药是自己喝下去的,那事情就麻烦啦。
中桥和小百合因谋杀罪而被捕。依据的法律条文是:“现在尚未结束犯罪行为者”。在企图杀人的情况下,即使属于未遂也要受到惩处,所以叫做杀人未遂犯。但法律学说对于未遂犯的解释却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的。
所谓未遂是指“已着手犯罪活动尚未达到目的”而言。就中桥等人的罪行来说,让松尾吃下安眠药的当时便是犯罪活动的起点。
吃下的安眠药虽不够致死量,但跟后来紧接着要把人带车滚到山涧去这一点联系起来看,开始服药便是犯罪的起点。
如果松尾坚持说药是按照个人的意志服用的,那么,构成犯罪行为的时限就要顺延到坠车的时候。这样一来,只有连车带人一齐坠毁的时候才算得上是典型的犯罪行为。
警察当局在判定这一罪行时却感到很挠头。记得番匠等人在夜雾之中曾经听到过中桥和小百合之间的对话:
--没落下什么东西吧!
--看好几遍了,没事儿。
--赶紧上我这个车。只要用手一捅就全报销了!
刑警听了这番对话,立即跑上前去:
--你们的阴谋早已被识破了,别再装胡涂了!
本来,在这种情况下,当即作出判断并采取行动是恰当的。因为在这千钧一发之际,稍一迟疑,松尾就肯定会被他们杀害。
然而,番匠等人认为构成杀人行为起点的所谓“只要用手一捅就报销了”这句话又是模棱两可的,怎么理解都行。
当然,中桥等人让松尾服药的事一旦得到证实,仅凭这一句话,就足以判定是谋杀的起点。反之,如果松尾矢口否认,那么连杀人行为本身也将变得真假难分。
从法律上讲,“因遭到盘问而畏罪潜逃”是现行犯必备条件之一。中桥等人行为理应与这一条相吻合。然而,如果本人一口咬定这是因冷不防被喊了一声,在惊吓之余仓惶逃跑的,那就连这条罪状也无法成立了。
退一步说,一旦审讯不力,中桥等人以现行犯名义被捕的理由也将变得极不充分。石原越发感到事情趋于复杂化。他强作镇静,不动声色地追问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