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先后出现的共犯(第3/5页)

已经来到这里,不可能就此打道回府。大矢将身体滑进门内,反手将房门关上,对着屋内说道:钱带来了,你在不在?

窗户上关着窗帘,屋内好像没有人。大矢在墙壁上探摸着开关的位置。指尖碰到了开关。灯光亮了。

房门内侧约有半坪大的水泥地面换鞋处,右侧是浴室卫生间,房间的入口处有一道间壁门,间壁门关着,留有一道约10厘米宽的门缝。

“没有人吗?”大矢又喊了一声。

他诚恐诚惶地从间壁门的门缝里朝里窥察。里面是六叠和四叠半的日本式房间。那里展现着一副可怕的场景。

跟前的六叠房间里,放着一张代替食桌用的被炉台,新美眼睛翻白倒在被炉台的边上。一眼就能看出他巳经死了。好像是喝了什么毒药,掺着血的唾沫从他的嘴角一直淌到地上。

桌子上放着刚喝的啤酒和空玻璃酒杯。看来死后刚过不久。他不可能在冤大头背着五千万元钱款马上就要到来之前自杀的。可见,这次又被人抢先了。

大矢悟察到自己的处境比小川朝枝被害时更加危险。新美因持田安子被害事件和小川朝枝被害事件的嫌疑而被警方通缉。倘若被人撞见大矢出入新美被害的现场,大矢便有口难辩了。

而且,他还带着五千万元的支票。刑警无论怎样愚笨,都会联想到大矢肯定与两起杀人事件有牵连。而且,警方会认定大矢是对新美下毒手杀人灭口。倘若不走运,警方极有可能会认定他是三起杀人事件的同一个凶手。不!警方认定他是凶手的可能性极高。

大矢平时总是在身上随身携带着一件物品。在离开新美的房间之前,他将那件物品留在了新美的房间里。那就是在小川朝枝被害现场捡到的打火机型香水盒。

这件物品倘若不是朝枝的,也是新美杀害朝枝时留下的。带着新美的遗留物品,就会为他犯下的罪行蒙受冤屈。

大矢将香水盒放在新美的尸体边上。这时,大矢闻到屋内飘荡着一股淡淡的香味。这种香味与小川朝枝被害时在旅馆房间里的香味相同。大矢心想,这香味是从香水盒里泄出来的。

大矢关灯后窥察着房门外的动静。丝毫也没有人的气息。整幢住宅都静悄悄的。

大矢以背水一战的情绪走出屋外。在走廊和下楼梯时是最危险的时候。他没有碰到任何人便走到了马路上。但是,他还不敢松懈。

他终于走到汽车边,松了一口气。直到回自己的住宅里,他才最终确认自己的安全。

竟然有两次平安地逃离险境。由此可见,凶手并不想让大矢钻圈套。对方也许并不知道大矢与新美的关系而抢先的。尽管如此,那人竞然有两次抢在他的前面。这是谁呢?

“抢先了两次!”

面对这一漫不经心地涌现的想法,大矢怔住了。直到刚才,他还认定杀害小川朝枝的是新美。正因为如此,所以他才在离开新美的房间时将香水盒扔在现场。倘若如此,刚才抢先杀害新美的那个人便与抢先杀害朝枝的人不是同一个人。但是,大矢在脑海里却怎么也抹不去两次被人抢先的念头。那样的想法看来是在意识深处无意中产生的。倘若杀害朝枝与杀害新美是同一个凶手作案,新美就不是杀害朝枝的凶手。

那么,凶手会是谁?谁会对朝枝和新美有着同样的杀人动机?

大矢怔怔地伫立着。

这是闪现在他脑海里的想法,不可能得到任何证明。但是,这一想法却令大矢浮想联翩。

我将凶手作案的证据扔掉了——

大矢后悔莫及。但是,如今已经不可能再返回现场去取回证据。新美的尸体不久就会被人发现。也许已经被人发现了。警察快速赶来,也发现了香水盒。本来应该在朝枝被害现场发现的证据,现在在新美的被害现场发现了。不管在哪一个现场被人发现,是凶手作案的证据这一性质没有变。

在前一个被害者的现场丢失的物品,在后一个被害者的现场被人发现,凶手准会大吃一惊吧。

3

2月10日夜里,新美良明的尸体因一起意外的事故而被人发现了。高原庄一楼101室发生了一起小火灾。这户人家的主妇因作油炸食品时油锅起火,又惊慌失措地打翻了油锅,因此火苗撒在了屋内。

主妇大吃一惊,想靠自己的力量扑灭,不料火苗很快扩散开来。邻居们感到异常便都跑来合力将火扑灭,才不至于酿成大祸,但一时间里整幢住宅烟雾弥溲,因而引起了大家的慌乱。

整幢住宅的邻居们全都出动了,惟独201室,没有一丝儿反应。201室正处在发生火灾那间房间的顶上。

“难道出门了?”

“我在几天前还听到里面传出电视机广播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