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月姬(第4/5页)
“刚才望月分局搜查主任打来电话,他说伪钞只做了三张,是用胶带粘起来的粗糙品。但是那个不知伪钞而收到的人,却拿去新参町的香烟店买香烟——”
“那是二十六日晚间的事吧?好像是俊二遇刺前一天晚上。”
“是的。买香烟的人也已查出。”
“谁?”
“征部用吉。”
“什么?”
刹那间木曾的双眼睁大起来。那个男人在命案的前晚出现于江津子住家附近。
“先前木曾君到过望月分局。因此对方也对征部稍为注意。因此征部的名字出现,他便通知我们。”
“伪钞犯人是昨天傍晚被发现。”
一位望月镇的主妇,在“原崎莫菜店”买菜时,觉得找钱的一百元钞票触感不同。细看钞票,好几处用胶带接连,拿出自己的百元钞票比,又小了一些。于是她递还找她钱的男孩。
“这张好像假钞。”
少年脸色立变,他一把拿回,捏成团塞入口袋。并换了一张给该主妇。
当时旁边另有一位顾客,她是本地银行的女职员,由于职业性的兴趣便道:“拿过来,我来替你鉴定。”
少年顿时掩住口袋害怕地后退了一步,然后奔出店外。两个女人都感到奇怪。
银行女职员回程碰见了一位刑警太太。她便以供参考为前提说出刚才情形。不久后,分局人员便找上了“原崎果菜店”。
少年不一会便供出实情。他告诉警方,灵感得自杂志中。第一次使用对象是付给照像馆,他并说他只伪造了三张,还痛哭流涕地请求警方原谅。
分局人员赶至被部照像馆。征部说少年付他伪钞时,因赶二十六日早上赴上田的班车时间,所以没有仔细看,便放入口袋。可见他没有故意使用伪钞。
“也就是说,”主任像自言自语般地,“征部不知情收受伪钞之事,可以相信。但是命案前一天到过行凶现场之事,却使我无法释怀。”
“征部因何事到上田,和我面谈时他没有提过……”
“这点望月分局已做过调查。征部说,二十七日他要去伊豆半岛。在此四五天前,到上田买了一双皮鞋。鞋子太小,穿了脚疼。因为要去旅行,所以想去鞋店交涉换一双。”
“嗬!”
“鞋店说假如没有穿可以换,但是穿过的鞋就不行。他只好死了心想回家,却临时兴起去看了一场电影。并于散场后顺便买了一包烟。买烟的地方便是新参町的那家香烟店。”
“还说得通嘛!”
“不错,并且命案之日起三天,他有确实的不在场证明。这一点和投书的指纹,如何连结。并且指纹又是墨水印上,投书是用铅笔书写无法了解。”
主任说着端起茶壶替自己与木曾倒茶。这种茶只是颜色较浓,却无茶味与香味。但他还是大口地喝了下去。
走出分局时雨已歇止,软弱的阳光,穿透云层,泥土发出扑鼻的香味。树木枝节已抽出芽蕊,十分新鲜,梅雨季到了,木曾想着边走边做了几次深呼吸。
说来,是个无甚意思的休假日。久美子她们,现在或许在逛百货公司。他原来计划带她们出来吃吃饭,并看电影的。假日的快乐并非属于他一个人,却如此白白地糟蹋掉了。虽然是和孩子的约会,但失约的愧疚则并无两样。他想,现在赶到百货公司,也许还来得及和她们会合。
木曾走向闹区。百货公司位于市中心区的海野呵,在这个边远的城镇,算是个新颗的建筑物,装设有电梯、电扶梯等。在上田市上银座购物的诱人号召,也似乎满足了人们的购买欲。
走到百货公司前,他忽然又改变了主意。时间已过中午,孩子们或许已转到电影院也说不定。既然已来到此,他想顺便到新参呵看一看。
命案前一天,征部到过行凶现场附近之事,一直在他脑里盘桓不去。
木曾自己苦笑着,走过百货公司门前。
“对不起,无论如何也想不起来。”
坐镇香烟店柜台后的中年老板娘,对着木曾无奈地摇头。命案发生以来,他们已很熟悉。
“别的刑警先生也来问过好多次……因为发现伪钞是打烊后的事,究竟谁拿来用,实在想不起来。”
说来也难怪她。
“几点打烊的?”
“大约九点左右。到那时候,路上已没有人了。”
“瘦瘦高高的男人,大概傍晚来到这里买烟。这个人是单独一个人,或者有走进巷子。我想知道这一点。”
“又是几天前的事情,况且我很少注意客人的面貌……”
“谢谢,打扰你了。”
木曾失望地离开。又一次徒劳的拜访。可是,征部的指纹又如何印上去的呢?
巷口边上竖立着一个邮筒。命案之夜,从这个邮筒拉一条绳索设下了警戒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