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第15/28页)
美兰是史廉生所见过的中国女孩中,表情最丰富而且最可爱的女孩。说起来,她的眼鼻等面貌特征,和一般的中国女孩并没有太大的不同,然而,她那双大眼睛宛如阳光下的水波一样,充满光泽且灵动无比、可爱动人。当美兰不说话时,她那抿起的嘴角,给人一种倔犟、不轻易屈服的印象;然而当她开口微笑时,散发的魅力让人难以招架。就连打哈欠、吃荔枝,她都会自然而然地流露出一种毫不做作的美感,让人不由得感受到她优雅良好的家教。
当美兰与史廉生站在一起时,她的头还不到史廉生的肩膀,不过她那匀称的身材,十分适合穿旗袍。有时候,在基督教青年会组织的派对上,当美兰穿高开叉的金色旗袍亮相时,不仅美国人,就连参加派对的中国人也禁不住发出啧啧的赞叹声。在英语课堂上,史廉生的目光曾多次被美兰所吸引。察觉到史廉生的目光,美兰对他报以嫣然的微笑,对史廉生来说,这是他平生第一次尝到什么是神魂颠倒、不能自拔的感觉。
“美兰。”史廉生终于下定决心开口,说出了自己在心里反复想了好多次的台词,“下次放假时,咱们一起去划船怎么样?”
听到这句话的时候,美兰的脸上泛起了蔷薇色的红晕,这并不是史廉生的错觉。美兰说道:
“可以到宿舍接我吗?”
“当然可以。”
“可以送我回宿舍吗?”
“当然可以。”
“但是……”
“但是什么?”
“我要跟宿舍阿姨商量一下。”
“那,你自己的心意如何呢?”
“Yes。”
“那么今天,就由我送你回宿舍吧!由我来跟宿舍阿姨说。你意下如何?”
当时是一九三七年的夏天,卢沟桥事件发生后一个月,国军与侵略的日军在上海发生大规模军事冲突的前夕。
史廉生伸出手,触摸着床边桌上象牙雕刻的手镯。手镯的一部分已经缺损了,整体呈现出半月形。那是一个尺寸不大的手镯,是史廉生从南京朱雀路上的古董商那里买来送给美兰的。这个手镯与美兰那有如瓷器般白皙而纤细的手腕十分相配。当然,在赠送给美兰时,这个手镯是没有任何缺损的。美兰说:“这大概是明代手镯的仿制品吧!”
史廉生将手镯交给美兰后,美兰回答说:“我会一直爱惜它的。”然后给了史廉生一个吻。这是两人去玄武湖游记二周后发生的事。对史廉生来说,它是那个美好夏日所留下的唯一纪念品。
“美兰。”史廉生将手镯拿在手上,再次呼唤了一声她的名字。声音在冰冷空虚的房间里回旋、飘散开来。
次日晚六点十五分,史廉生来到梅菲尔公馆,按下了正门大门的门铃。
庭院里停了五六辆私家车,其中有一辆似曾相识的别克车夹杂在里面,美国大使馆一等书记官H.J.阿姆斯,似乎已经到了。
这栋房子的主人是贸易商史丹·梅菲尔。他是个出生在纽约的美国人,在银座有一家公司。由于他的个性开朗豪爽,因此颇受到那些居住在东京的美国人的欢迎。他是棒球社团东京洋基队的教练,同时也是外国人相扑爱好会的干事。由于他经常在自己家里召开派对,因此在圈内很有名。史廉生与阿姆斯,利用在这里召开派对的机会,有过多次会面。
史廉生在大门口,递上一束花给前来迎接的梅菲尔夫人。夫人显得十分高兴,热情地招待史廉生进入大厅。抛开日益紧张的日美关系,二十多位美国人聚集在这里,一同饮酒聊天并品尝美味。除了帮忙端碗盘的女佣之外,这里见不到任何一张东方人的脸孔。史廉生拿起红酒杯,与在场的客人敬酒闲聊。没多久,夫人坐在风琴前,开始唱起了盖希文的歌曲。这时,史廉生向阿姆斯使了个眼色,阿姆斯立即察觉到,于是端着一杯威士忌酒走近史廉生。
美国驻日大使馆一等书记官H.J.阿姆斯,自美国陆军退役后,便转行做起了外交官。他不太在意自己的衣着打扮,总是穿着大一号的西装。他那一头杂乱无章的金发,好像从来就没有梳理过。今天,他后脑勺的头发也像平常一样,总有一缕翘翘着。史廉生原本以为阿姆斯是为了掩饰自己的身份,所以才故意装扮成这个样子。后来想了一想后又觉得,或许阿姆斯的本性就是这样也说不定吧!史廉生与阿姆斯离开大厅来到走廊,在楼梯拐角阴暗处停了下来。这里虽然听得到大厅众人的喧哗声,但在这里谈话,绝对不会被大厅里的其他客人听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