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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若这封信没有标明时间,”我说,“倘若六点半左右,普罗瑟罗上校开始不耐烦,坐下来写道:他再也不能等下去了。正当他坐在那儿写便条时,有个人从落地窗进来了——”

“或者从门进来。”格里塞尔达提出了建议。

“他会听见开门声,然后,抬起头来。”

“你要记住,普罗瑟罗上校耳朵有点儿聋。”马普尔小姐说。

“对呀,是这样。他听不见。不管凶手是从哪儿进来的,反正,他悄悄跑到上校身后,向他开了枪。后来,他看见便条和时钟,于是计上心头。他将六点二十分写在信头上,将时钟的时间拨到六点二十二分。多好的主意啊。这样他就有了案发时不在现场的充分证据,至少他是这么想的。”

“我们想找到的,”格里塞尔达说,“是那个可以实实在在地证明自己在六点二十分的时候不在犯罪现场的人,但根本没有借口说——唉,不那么容易啊。时间确定不了。”

“我们可以把时间限定在很窄的范围内,”我说,“海多克将最晚的行凶时间设定在六点半。从刚才的推理过程看,可以改为六点三十五分,显然,普罗瑟罗不可能在六点半之前就不耐烦了。可以说,我们了解得很清楚了。”

“还有我听到的那声枪响——是的,我想这是完全可能的。我没想这事,一点儿也没想。真烦人!但现在我努力回忆,这声枪响确实和平时听到的枪声不太一样。对,是有区别。”

“更响?”我提醒道。

不,马普尔小姐并不认为那声枪声更响。实际上,她很难说清楚到底有什么不同。但她坚持认为,就是不一样。

我想,她可能是在设法让自己相信那个事实,而不是真的回想起了什么。不过,在这个问题上,她提供了非常有价值的新观点,已经赢得了我的尊重。

她站起身,咕哝着真的该回去了,还说非常喜欢和亲爱的格里塞尔达一起讨论案情。我把她送到围墙边,后门处,回来时,我发现格里塞尔达正在沉思。

“还在苦苦思索那张便条吗?”我问道。

“不。”

她突然哆嗦了一下,不耐烦地晃了晃肩膀。

“伦,我一直在想,肯定有人对安妮·普罗瑟罗恨之入骨!”

“恨她?”

“对啊。你还不明白吗?没有能指控劳伦斯的真正证据——所有对他不利的证据都是偶然的。他只是突发奇想来到这里。如果他没来——哦,没有人会把他和这桩凶杀案联系起来。但安妮就不一样了。假设有人知道六点二十她刚好在这儿——时钟和信笺上的时间——一切都指向她。我认为,凶手把钟拨到那个时间不仅是想制造不在现场的证据,那个人另有所图——显然企图嫁祸于她。如果不是马普尔小姐说她没有随身带枪,还注意到她在书房待了片刻就去了画室——是啊,如果不是那样……”她又打了一个冷战,“伦,我觉得有人对安妮·普罗瑟罗恨之入骨。我——我不喜欢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