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战荒岛 第一章:出海前的生活
这条街道来回行驶的马车很多,车轮和马蹄在泥泞里辗着,与清脆的铃声混合出欧洲小镇的韵味——闭着眼睛,空气极好,睁开了,这里却是柬埔寨的一个无名小镇。
贫穷的女人们正抱着各式的瓜果青菜,在每一家破旧的小饭馆附近来回走着。她们的男人要么去赌博,要么就在街道尽头的那家小酒馆里喝得醉醺醺,而我也是其中一个。
我喜欢酒,也喜欢女人,这两样东西让男人的日子好过。值得庆幸,我的女人没有在那些抱着植物沿街出售的队伍里。这要归功于我还没有固定的女人。
在我的周围,坐着很多熟悉的面孔,每当他们喝到微醉打嗝,就主动和我说话,“追马,听说你是那边来的……中国人?”追马是我的名字,很多男人喜欢谈论我的国籍,却不对自己的女人在街上卖菜感兴趣。
“追马”听起来不像一个中国名字,如果有谁像我一样生活在境外,深居东南亚丛林二十年,或许会有一个更怪的译名。这要从很久说起,我本该长在彩云之南,8岁时追风筝,跑到了边境线,撞见走私驮队。面对屠口者的追砍,我跑错了方向,好在保住性命,却再也回不到祖国的怀抱。
漂泊岁月里,生活艰险,从漫无目的的流浪,到身不由己的辗转,杀戮换来了生活,却按倒了心灵。为了忘却这段不堪回首的记忆,躲避离群之后的追杀,我不告而别。去了哪里,没有人知道,他们最好看明白,我决定给自己干。
长大成人意味着要去找想要的生活,直至我将自己流落到一个贫穷泥泞的小镇。为了守住这份安宁的生活,我甘愿隐匿自己曾被特训成杀人机器的经历,沉溺在小镇酒馆和女人的日子,像在座的醉鬼们一样平庸无奇,为些毫无意义的话题浪费唇舌和时间。实际上,这就是生活,让身心放松下来,让心灵平静下来。
我有诸多可以讲述的趣闻,酒馆的男人们对此兴致勃勃,总想多打听一些。我笑着沉默,晃动杯中浑浊的果酒。围在酒桌上的男人们,立刻望向小酒馆的老板,仿佛只有他可以让我有理由讲点什么。
“追马,你快讲啊!我可以额外送你一只烤蜘蛛做下酒菜。”小酒馆的老板对我格外讨好,每次给我倒酒,都是满满的一杯。这让我清楚自己是这家酒馆儿的招牌人物,但同时也清楚老板打算把许诺的烤蜘蛛长久地拖欠下去。
对于老板的精打细算,我并不介意。每个人都得生活,如果没有他和他经营的酒馆,我失去的未必就是几道小菜。在颜面和烤蜘蛛面前,他选择后者,这让我看到了他的精明。他不是个善争颜面的人。
我又有什么不好意思呢,偏偏我就是个大度的人,我对酒馆老板说:“从卸耕节到现在,每回都好像第一次这样说。除了卖给客人的,你家不会再有多余的蜘蛛。”
小酒馆一阵哄笑,喝醉酒的男人们嘲弄而满足地望着这个身材细小却又会经营日子的老头子。他们多么希望他能有个败家儿子,拿着老爹的血汗钱加入赌徒,让他们有机会把喝光的酒钱再赢回来。
似乎看穿醉汉们的心思,酒馆老板也笑了,红着干皱的颧骨。我知道,他是假装。生意人总要懂得油滑。他兼顾着生意,展开热闹的话题,“追马,为什么你要留在柬埔寨,难道不回自己的国家?我听说那边发展很快,赚钱的机会特别多。”
我略带醉意,模糊地回答着,“我离开太久了,大概没了国家和国籍,不过我已经把这个泥泞的小镇当做自己的国家。”
“哈哈,说得太对了,咱们是兄弟,每天坐在一起喝酒,安平乐道的日子也不坏嘛!何必非要去大都市?”
醉汉的大话招来另一个醉汉的反驳,“如果我是追马,我一定会离开这个受穷神摆布的小镇,到国际化大都市开眼界。”
我喝着酒,听着他们的醉话,可我不会把自己真的喝醉。因为我清楚自己为什么留在这个贫穷泥泞的小镇。抛头露面和新闻报道,对我都是不利的。
我喜欢和醉汉们说话,也喜欢真诚的对待他们,因为我很感谢他们的女人。那些女人里有很多相貌不错,身段成熟风韵犹在,虽然这些醉汉回到家里也抱着她们发泄一番,但我却可以用购买蔬菜的钱,让这样的女人到我屋子陪我睡一会儿,事后她们还对我千恩万谢。所以我觉得这个小镇可爱,包括它的贫穷和泥泞。
酒馆老板故作惊讶,不顾年龄的吹嘘使他暴露了内心的不甘,可他还没老糊涂,习惯地忽悠着醉汉们,“大都市有什么好?他们会把兑了酒精的可乐装在奶瓶里给你喝。可你们看看我的酒馆,虽然只有木头和蜡烛,但绝不会有托儿。我可是见过大都市的人,在你们还穿开裆裤的时候。不是我吹牛,我亲手酿制的果酒,是全天下最棒的,而且让你们这群家伙永远喝得起。”
贫穷的女人们正抱着各式的瓜果青菜,在每一家破旧的小饭馆附近来回走着。她们的男人要么去赌博,要么就在街道尽头的那家小酒馆里喝得醉醺醺,而我也是其中一个。
我喜欢酒,也喜欢女人,这两样东西让男人的日子好过。值得庆幸,我的女人没有在那些抱着植物沿街出售的队伍里。这要归功于我还没有固定的女人。
在我的周围,坐着很多熟悉的面孔,每当他们喝到微醉打嗝,就主动和我说话,“追马,听说你是那边来的……中国人?”追马是我的名字,很多男人喜欢谈论我的国籍,却不对自己的女人在街上卖菜感兴趣。
“追马”听起来不像一个中国名字,如果有谁像我一样生活在境外,深居东南亚丛林二十年,或许会有一个更怪的译名。这要从很久说起,我本该长在彩云之南,8岁时追风筝,跑到了边境线,撞见走私驮队。面对屠口者的追砍,我跑错了方向,好在保住性命,却再也回不到祖国的怀抱。
漂泊岁月里,生活艰险,从漫无目的的流浪,到身不由己的辗转,杀戮换来了生活,却按倒了心灵。为了忘却这段不堪回首的记忆,躲避离群之后的追杀,我不告而别。去了哪里,没有人知道,他们最好看明白,我决定给自己干。
长大成人意味着要去找想要的生活,直至我将自己流落到一个贫穷泥泞的小镇。为了守住这份安宁的生活,我甘愿隐匿自己曾被特训成杀人机器的经历,沉溺在小镇酒馆和女人的日子,像在座的醉鬼们一样平庸无奇,为些毫无意义的话题浪费唇舌和时间。实际上,这就是生活,让身心放松下来,让心灵平静下来。
我有诸多可以讲述的趣闻,酒馆的男人们对此兴致勃勃,总想多打听一些。我笑着沉默,晃动杯中浑浊的果酒。围在酒桌上的男人们,立刻望向小酒馆的老板,仿佛只有他可以让我有理由讲点什么。
“追马,你快讲啊!我可以额外送你一只烤蜘蛛做下酒菜。”小酒馆的老板对我格外讨好,每次给我倒酒,都是满满的一杯。这让我清楚自己是这家酒馆儿的招牌人物,但同时也清楚老板打算把许诺的烤蜘蛛长久地拖欠下去。
对于老板的精打细算,我并不介意。每个人都得生活,如果没有他和他经营的酒馆,我失去的未必就是几道小菜。在颜面和烤蜘蛛面前,他选择后者,这让我看到了他的精明。他不是个善争颜面的人。
我又有什么不好意思呢,偏偏我就是个大度的人,我对酒馆老板说:“从卸耕节到现在,每回都好像第一次这样说。除了卖给客人的,你家不会再有多余的蜘蛛。”
小酒馆一阵哄笑,喝醉酒的男人们嘲弄而满足地望着这个身材细小却又会经营日子的老头子。他们多么希望他能有个败家儿子,拿着老爹的血汗钱加入赌徒,让他们有机会把喝光的酒钱再赢回来。
似乎看穿醉汉们的心思,酒馆老板也笑了,红着干皱的颧骨。我知道,他是假装。生意人总要懂得油滑。他兼顾着生意,展开热闹的话题,“追马,为什么你要留在柬埔寨,难道不回自己的国家?我听说那边发展很快,赚钱的机会特别多。”
我略带醉意,模糊地回答着,“我离开太久了,大概没了国家和国籍,不过我已经把这个泥泞的小镇当做自己的国家。”
“哈哈,说得太对了,咱们是兄弟,每天坐在一起喝酒,安平乐道的日子也不坏嘛!何必非要去大都市?”
醉汉的大话招来另一个醉汉的反驳,“如果我是追马,我一定会离开这个受穷神摆布的小镇,到国际化大都市开眼界。”
我喝着酒,听着他们的醉话,可我不会把自己真的喝醉。因为我清楚自己为什么留在这个贫穷泥泞的小镇。抛头露面和新闻报道,对我都是不利的。
我喜欢和醉汉们说话,也喜欢真诚的对待他们,因为我很感谢他们的女人。那些女人里有很多相貌不错,身段成熟风韵犹在,虽然这些醉汉回到家里也抱着她们发泄一番,但我却可以用购买蔬菜的钱,让这样的女人到我屋子陪我睡一会儿,事后她们还对我千恩万谢。所以我觉得这个小镇可爱,包括它的贫穷和泥泞。
酒馆老板故作惊讶,不顾年龄的吹嘘使他暴露了内心的不甘,可他还没老糊涂,习惯地忽悠着醉汉们,“大都市有什么好?他们会把兑了酒精的可乐装在奶瓶里给你喝。可你们看看我的酒馆,虽然只有木头和蜡烛,但绝不会有托儿。我可是见过大都市的人,在你们还穿开裆裤的时候。不是我吹牛,我亲手酿制的果酒,是全天下最棒的,而且让你们这群家伙永远喝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