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龙鱼宴(第7/12页)



先前高德森正是用这个问题为引子揭开了那段十一年前的往事,而他此刻语调极为森然,显然是这个问题的答案非同寻常。在场众人全都竖起了耳朵,等待着他的下文。

高德森继续说道:“那三个大哥各自胡乱猜了一通,却没有一个猜对的。后来邓骅摇摇手说:‘你们恐怕猜不到。因为这鱼最喜欢吃什么,连它原先的主人都不知道,而我也是偶然才发现的——这条鱼的主人原先是个东南亚的老板,这个人得罪了我,被我抓住。他就献了这条金龙鱼出来,想求一条生路。我一见这鱼就非常喜欢,不过又不甘心轻易饶了对方。于是我就让那家伙拿一只眼睛来喂鱼,如果鱼儿爱吃,我就放了他。那家伙为了活命,真的剜了自己一只眼睛扔进鱼缸里,结果鱼儿吃得欢快无比——嘿嘿,我后来又养了这鱼多年,再也没见它吃食吃得那么香。所以这鱼最爱吃的东西,原来却是人的眼睛!’”

高德森模仿着当年邓骅说话时的语气:不急不缓,悠然自若,就像在宠物市场中的闲聊一般。但深藏在那番话语中的寒流却令人不寒而栗。听者几乎难以想象那个东南亚人的惨景:剜出自己的一只眼睛,然后却要用剩下的一只眼睛巴巴的看着,企盼鱼儿将自己漂浮在水中的眼球一口吞下,这肉体上的痛楚已然骇人,而精神上的摧残更要残酷十倍!

豹头等人看着桌面上那条已被蒸熟的鱼,只觉得胃腹间一阵翻涌,勉力压了压才止住了呕吐的欲望。

唯有阿华不动声色。他跟随邓骅多年,早已熟知主人的行事风格——对于敌人,如果不能在肉体上消灭,那就要从精神上彻底地摧毁对方。当一个人亲眼看见自己的一只眼球被吃掉,他在恐惧和绝望之余,一定会对自己的另一只眼球极为珍惜,这种情感将使他再也不可能重聚斗志。

话到此处,众人已然明白当年邓骅宴请三个对头的真正用意:要想求和可以,但必须留下自己的一只眼睛。见高德森好像不愿再多说什么,阿华便带着丝嘲讽的语气追问道:“你们那三位大哥,都用自己的眼睛喂鱼了吗?”

“有一个喂了,我跟的大哥和另外一个人却没有。”高德森说话的同时眼角抽动了一下,很显然那段血腥的回忆不会令人愉快。

“你大哥做了一个愚蠢的选择。”阿华耸耸肩,好像有些遗憾,“那只眼睛可以保他后半辈子的平安。”

高德森仰头看着天花板,喟然一叹:“你说得不错。在当时的局面下,这其实是邓骅留给他们唯一的机会。可惜我大哥却不能当机立断。当时我甚至主动请缨,想要献出自己的一只眼睛。”

“哦?”阿华看着高德森,目光中略显敬意,“你对大哥倒还忠心得很!”

高德森“嘿嘿”一笑:“阿华兄弟啊,你夸我,我当然高兴。不过我当时的想法却并不那么简单——我只是在寻求最大的利益。我大哥如果和邓骅谈崩了,我作为他的心腹,肯定也没什么善终。所以我冒险一搏,更多还是为自己考虑。如果邓骅要了我的眼睛,我们兄弟不仅可以落个平安,我在道上还能博个美名——至少压过我那大哥是不用说了。以后不管自立山头还是投靠邓骅,我都有了响当当的资本——这样计较起来倒也不亏。”

阿华一愣,苦笑道:“原来我是用君子之心,度了小人之腹。不过你能自己说出这番话,也算个真小人,比伪君子还是要好不少。”

高德森不羞不臊,面不改色地拱手说:“过奖过奖。只可惜邓骅却没给我这个机会,他当时瞪了我一眼,呵斥我说:‘我又没请你喝酒,你有什么资格帮我喂鱼?’”

阿华“哼”了一声:“以邓总的眼力,你这种小把戏又怎能骗得过他?”

高德森作出苦恼的样子:“我在邓骅面前碰了一鼻子灰,我老大也对我非常不满——我是两头不是人啊。不过我大哥不肯留下眼睛,邓骅也没有强求,他只说:‘你们既然不愿帮我喂鱼,那今天的酒就算没喝过好了。’”

阿华心中早已有数,淡淡问道:“那你大哥后来怎么样了?”

高德森道:“另一个不肯喂鱼的大哥没几天就失踪了,连个尸首也没找着。我大哥回去之后越想越不是味,后来就找了个地方躲起来了,直到今天也不敢出来。”

阿华微微颔首说:“能躲得住,也算有些本事。”

“我大哥找了个好地方啊——他躲在省城监狱的重监区,就算邓骅也追杀不到那个地方去。”

阿华目光一跳,猜到了那个大哥的身份:“原来是平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