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第2/7页)

其实我这位小友伴要求的并不多。他把我掐到几近昏迷以后,就想要将我关进那间防水密室里头然后逃走。我反抗着寻找手边任何够得着的东西——发现门上挂着支木槌。我敲了他多少次,我不记得了,可是这舞蛇女的儿子好像一点都不在意。我努力想挤出门外——很不幸的,这时舞蛇女的儿子拿身体去撞门,加上船只的摇摆,门铰链脱落了。结果可想而知,我的身体——两条腿除外——就这么被整个截断。

那是个英雄充斥的年代,博士,任何英雄事迹很少被拿来赞颂或者表扬。是谁救了我——不管是旅客或船员——我不知道。我只记得像只小狗似的被抱起然后送上一条小船。至于那位两手血腥、眼神飘忽的舞蛇女的儿子,我猜想他大概罹难了。我自己之所以能够活了下来,我想应该得归功于咸海水,不过那段时间十分难熬,直到一周以后我才记起这些事来。

几天前我在芳雷宅园当众所陈述的故事当中,我提到我的名字“派翠克·高尔”,是过世的马戏班负责人波里·叶尔德里区取的。我也稍微解释了我当时的心态。若说我没有完整说明我的心态,你该明白原因所在。波里很快就替我找到在马戏班的用处,因为我是个(别误会我在自我宣扬)畸形怪物,又具备以前在家乡阅读所得来的算命技能。那实在是一段极其痛苦又充满羞辱的日子。尤其是得学习只用双手“走路”。我不想花时间描述这部分,因为我不希望你认为我在乞求怜悯或同情:光是想起这念头就让我气愤莫名。我可以接受你的尊重,或者杀了你。至于你的怜悯?去死吧!

这也突然让我想到,我似乎一直在装腔作势,借着些我遗忘已久的往事把自己塑造成悲剧人物。那么,让我们轻松点看待事情,也对无法改变的事实一笑置之吧。你知道我的职业:我曾经是个算命师、假灵学家、占星学家以及魔术师。我初抵芳雷宅园的那一晚不经意地给了暗示。然而我扮演过太多角色,有过太多个方便的化名,对于是否被识破我倒并不怎么担忧。

我很雀跃地向你保证,少了双腿对于我的事业其实是个恩赐。虽说我别无选择。但是义肢总是一项阻碍;我想我从来就没真正学会适当的操作。早先我学会用双手来移动身体,我敢说,速度极快而且灵活。不必我说你也想得到,这对于我的假灵媒事业相当有帮助,同时也让我能够为观众制造种种奇幻的效果。想一想,你会明白的。

每当我使用这类技巧时,我习惯在义肢和长裤里头穿戴塞有橡皮垫的闭口短裤,这可以充当我的腿,而且无论在哪一种地面都不会留下痕迹。由于快速换装是非常必要的,我也练就了在35秒钟之内取下或者装上义肢的功夫。

当然,这也正是我能够操作那个机器人偶的一项单纯却又无比难堪的秘密。

话说,历史总是不断重演。这类事情不只可能曾经发生过,它的确曾经发生过。你可知道,博士,这就是坎普林和马杰尔所发明的下棋机器人偶的操作方式?只要找个像我这样的人作为助手,进入人偶的底座盒子里头,就能让这些玩意儿风靡欧洲和美洲长达50年之久。既然这骗术连拿破仑和菲尼亚士·巴纳姆(译注:Phineas Tailor Barnum为19世纪著名演艺经理人,专办怪异节目及展览)这些大人物都无法识破,那么倘若它也骗过了你,你也不必觉得难过。事实上,它并没有能瞒过你,听你在阁楼上给的暗语,我就明白了。

我非常确定这就是17世纪黄金女巫的秘密。现在你该明白,为什么我那可敬的祖先汤玛斯·芳雷以天价买下它并且发现这秘密之后,这个机器人偶会被冷落至此了吧?他们把这东西的内部秘密告诉了他,而就像所有发现了这秘密的人一样,他惟有震怒。他以为他得到的是个宝贝。谁想到他花钱换来的只是个精巧的骗人玩意儿,除非他能够找个身材特殊的人来操作,否则根本无法拿来唬他的朋友。

它的原始操作方式是这样的:如同你看过的,对于像我这样的人来说,它内部的空间够大了。你进入人偶的“沙发”或者底座盒子之后,关上门,随着门的关闭,控制着人偶操作的盒子顶端会开启一扇小窗。这盒子里——只是简单的机械原理——有十几支连接着人偶手臂和身体的连杆。机器人偶的膝盖有隐藏式小孔,可从内部打开来的,让操作者看见外面。马杰尔的人偶就是因为这原理所以懂得下棋;100多年前的黄金女巫也是由于这原理因此能够弹奏西塔琴。

不过黄金女巫的引人之处还是在于,藏在它盒子里头的操作者能够隐身不被看见。我想这是黄金女巫的发明人比坎普林高明的地方。在表演开始的时候,魔术师会打开盒子,让观众观察它的内部,见证它的确是空的。那么,操作者是用什么方法钻进去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