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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文节选自开普敦的毕腾坎特警局内某名嫌疑犯的口供,日期为2012年5月2日。
南非警局通告
姓名:布莱恩·凡·得·莫维
年龄:37
住址:开普敦贝拉维尔桉树街16号
电话:021 911 6789
工作单位:松林地,库格尔保险经纪公司
电话:021 531 8976
陈述并宣誓:
2012年5月2日夜里10点30分左右,我在开普敦中心商务区长街上的比尔斯家具店外被警察逮捕。警车向我开来的时候,我的车上正坐着一个搭便车的男孩。
当时,我告诉警官,我停车载上这个男孩完全是出于担心他的安危。这个男孩的年龄大约在八九岁左右。考虑到他这么晚了还在外面游荡很不安全,我便将车子停在了路边,准备捎他一程。
我不承认自己搭载男孩是出于嫖娼的目的。当警察扣留我的车子时,我也没有衣冠不整,更没有和男孩之间发生任何性关系。
曼吉特·库马尔队长把我从车里拽出来的时候,扇了我一巴掌。这一点我坚持要警方记录在案。接着,他问那个男孩叫什么名字,男孩并没有回答。另一名巡警露西·皮斯托留斯问他是否叫肯尼斯时,男孩回答是。
我并没有抗拒逮捕。
BVDMerwe
HANDTEKENING/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