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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怎么会知道?”
“他们把一只羊拴在柱子上,然后躲起来。羊会很惨。我喜欢你,我说不清楚为什么,但我确实喜欢你。我不想看到你成为那只羊。你努力不懈,做你认为对的事情。”
“多谢你的好意,”我说,“伸头是一刀,缩头也是一刀。”
“别逞能,你这傻瓜,”她厉声说道,“就因为我们认识的一个家伙自己甘当替罪羊?你不用学他。”
“要是你在这里逗留得久一些,我请你喝酒。”
“你去巴黎请我喝吧。秋天的巴黎漂亮得很。”
“我也很想去,我听人说春天更漂亮。我从来没去过,所以也不清楚。”
“你这样子,永远也去不了。”
“再见,琳达。祝你找到你要的东西。”
“再见,”她冷冷地说,“我想要的我总能找到;可等我找到时,就再也不想要了。”
她挂了电话。这天剩下的时间我无所事事。我吃了晚饭,将奥兹留在一家通宵服务的修车铺,让他们检修刹车片。我叫了出租车回家。街道和往常一样空旷。信箱里只有一张免费的肥皂优惠券。我慢慢地走上台阶。这是一个温暖舒适的夜晚,空气里弥漫着淡淡的雾气,山上的树几乎纹丝不动。没有风。我打开锁,把门推开一点,手停住了。门离开门框约十英寸左右,里面黑漆漆的,没有声响。然而,我有一种感觉,屋子里不是空的。或许是弹簧发出轻微的响动,或许是我瞥见白色夹克衫在房间里闪过,或许是在一个如此温暖宁静的夜晚,门后的屋子让人感到不够温暖不够宁静,或许是空气里飘浮着一丝男人的气味。或许只是我过于紧张。
我贴着台阶一侧走下门廊,来到地上,挨着灌木丛猫下腰。什么动静也没有。屋里没有亮灯,我没有听见一丝动静。我身体左侧的枪套里有枪,枪把朝前,警用点三八口径短管手枪。我拔出枪,没什么用。还是一片死寂。我觉得自己在犯傻。我直起身,抬脚往回走。忽然,一辆车拐了出来,飞速上坡,几乎是无声地停在台阶下。那是一辆像凯迪拉克的黑色大轿车,有可能是琳达·洛林的车,但是有两点不对:没有人下来开门,靠我这边的车窗全都关得紧紧的。我等着,倾听着,蹲伏在灌木丛后。我没听见什么,也没等到什么。只有一辆黑色轿车一动不动地停在红杉木台阶下,车窗紧闭。不知发动机是否在转,反正我没听见。这时,一盏红色聚光灯亮了,光柱射到屋角过去二十英尺远的地方。接着大轿车慢慢倒退,直至灯光扫过引擎盖,在房子正面徘徊。
警察不开凯迪拉克。配备红色聚光灯的凯迪拉克是大人物的坐驾,市长、警察局长,也可能是地区检察官。或者是地痞流氓。
聚光灯横扫过来,我趴倒在地,但还是被照到了。灯光停在我身上不动了。除此之外无其他动静。车门仍未打开,屋子里仍然没动静没灯光。
警报器低低地响了一两秒就停歇了。终于,屋子里灯火通明,一个穿白色晚装的家伙走出前门,站在台阶顶上,侧身扫视着墙壁和灌木丛。
“进来吧,瘪三。”曼宁德兹轻声笑道,“来客人啦。”
我本可以轻松地击中他。但他后退了一步。原本可以,但现在来不及了。车后窗摇了下来,我能听见窗子打开时那砰的一声。然后机关枪声响起,一梭子子弹打在离我三十英尺远的斜坡上。
“进来吧,瘪三。”曼宁德兹站在门口,又一次说道,“你逃不掉的。”
我于是直起身走上去,聚光灯紧跟着我移动。我把枪插回扣在皮带上的枪套里。我拾级而上,走到红杉木台阶顶端的平台上,跨进门去,在门边停下脚步。有个家伙跷着二郎腿坐在屋子另一头,大腿上搁着把枪。他四肢瘦长,面相凶悍,皮肤干燥,像是常年待在烈日暴晒的地方。他穿着深棕色华达呢防风夹克,拉链一直敞到腰间。他注视着我,眼睛和手枪都没动。他镇定得如月光之下的一堵土坯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