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大获全胜。
完美。
二十四道选择题——全部答对,吉纳瓦知道。而且只要求写四页的问答题,她写了七页。
酷……
她正在和贝尔警探聊着她自己的事情,后者点着头——这告诉她,他并没有在注意听,而是在观察那些走廊——但他至少脸上挂着微笑,因此,她便当作他在注意听。奇怪的是,她还挺喜欢这种漫无边际的闲聊。她告诉他,老师如何在论文题中暗藏玄机,当勒奈特·汤普金斯发现自己看错考试科目时,又如何低声祷告:“主啊,救救我。”除了拉基莎以外,没人有兴趣听她这样讲个没完。
现在,她还有数学考试要去征服。她虽然不太喜欢计算,但她了解她所学的东西,她研究过了,所以完全不在话下。
“嘿!”拉基莎上来和她并肩而行。“见鬼,你怎么还在这里?”她的两眼睁得大大的。“你今天早上几乎被人干掉,你却根本不当一回事。这可是一堆疯狂的狗屎,姑娘。”
“哎哟,你听起来像是被人抽了一鞭子似的。”
拉基莎继续抬杠,吉纳瓦也知道她肯定会这样的。
“你已经拿到一个A了,干吗还要来考试?”
“如果我不考试,就不会是一个A了。”
这个高大的女孩皱着眉头看了一眼贝尔警探。“我要是你,就出去找找那个今天早上攻击我朋友的无赖。”
“我们已经有很多人在做这件事。”
“有多少?他们在哪里?”
“基莎!”吉纳瓦小声说道。
但是贝尔微微笑了一下,“很多人。”
抬杠,抬杠。
吉纳瓦问她的朋友:“世界文明课的考试怎么样?”
“这世界根本都不文明。这世界完蛋了。”
“不过你没逃吧?”
“说了我会去的。你真是聋了,小妞。我可是全力以赴了,肯定可以拿个C。至少是C,没准还能拿个B。”
“有趣。”他们来到了一个许多走廊交会的地点,拉基莎向左走。“一会儿见,小妞。下午打电话给我。”
“没问题。”吉纳瓦看着她的朋友急匆匆地穿过走廊时,忍不住大笑起来。基莎穿着紧身衣、挺着大胸脯、戴着吓人的指甲和廉价的假发,跟其他交际广泛的本地女孩完全一样。她们听到L.L.Cool J【注】、特维丝塔【注】和碧昂丝等人的音乐,便立刻会怪异地舞动起来。她还会随时加入战斗——哪怕要面对一群帮派女孩——有时她会带着一把开箱小刀或一把折叠刀。她有时还去当一下DJ,在学校舞会放唱片时,就称呼自己是“聋女K”。她也去俱乐部,而且保镖们都会让她通过二十一岁的年龄限制。
【注】:原名James Todd Smith(1968-),著名嘻哈艺人。
【注】:原名Carl Terrell Mitchell(1973-),著名歌手。
但其实这个女孩子和很多黑人贫民区的孩子不一样。虽然她戴着吓人的指甲和三块钱的首饰,但有些事吉纳瓦很清楚:如果你仔细听她说话,你会发现她使用的是标准英语。她就像那些黑人喜剧艺人,他们在表演时会很本土化,但是他们的语法却是不同的。比如“我昨晚在萨米那里。”基莎会说:“I be at Sammy's last night.”。但如果是真正的黑人英语——政治上正确的表达应该是“非裔美国人本土英语”——便不这么说。他们会讲“I was at Sammy's.”。be这个词只用于表示正在进行或将来的行为中,比如:“I be working at Blockbuster every weekend.”【注】或者:“I be going to Houston with my aunt next month.【注】”
【注】:我每个周末都在百事达打工。
【注】:我下个月要和我姨妈去休斯顿。
或者,拉基莎会说:“I the first one to sign up.”【注】但这并不是非裔美国人本土英语的说法——你绝对不可以在第一人称时将be动词漏掉,只在第二或第三人称时才能这样用:“He the first one to sign up.”【注】,这才是正确的用法。但不仔细听,这女孩简直可以说是土生土长。
【注】:我第一个签到。
【注】:他第一个签到。
还有其他的事:很多住在廉价住宅区的女孩会吹嘘如何从商店里小偷小摸。但拉基莎连一瓶指甲油或一包头绳都不会拿。她甚至从来不在街上跟任何可能会向观光客下手的人那里购买首饰,而且“狩猎时节”——每个月社会福利金、家庭育儿金、或其他社会福利支票开始寄到信箱的时候,如果她看到任何可疑的青少年在公寓大厅闲晃,她会立刻掏手机打九一一。
拉基莎自力更生。她有两份工作——自己做假发和辫子,每周还有四天在一家餐厅当柜台收银员(那家餐厅在曼哈顿,不过在哈莱姆区以南好几英里,这样她工作时不会碰上邻居,以免被他们揭穿她说自己是一二四街美女DJ的假话)。她花钱很节约,而且还把她赚来的钱用来帮助家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