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案 人肉罐头(第4/8页)

沈恕说:“我相信你的能力,就放开手去做吧,注意把握住分寸。”

和原平平商定了计划后,我在第二天晚上9点多钟和她来到冷库的后院。这时冷库里除去看更的老头陈伯,再没有其他人,而原平平也嘱咐过陈伯不要到后院来。

根据原平平的指认,我划定了凶杀现场的区域。然后取出防毒面罩,给自己和原平平分别戴上。又从随身的背包里取出一包黄色的粉末,均匀地洒在地面上和墙上。在夜色的衬托下,地面和墙上都显现出斑斑点点的淡淡的蓝绿色荧光。

原平平对这个地方本就有些心理障碍,亲眼看到这样诡异的场景,头皮又开始发麻,但是为了揭开谜底,也只好硬撑着留在现场。

荧光出现后,我立刻取出相机,对每一处荧光拍照取证。又取出刀片和证物袋,小心翼翼地在每一处荧光上刮取细微的粉末,编好号码装在证物袋里。

原平平见我手脚麻利地忙碌,她站在旁边什么忙也帮不上,终于忍不住问我:“你在干什么?”

我把十几个证物袋装在挎包里,拉着原平平说:“我们快离开这儿,别被人看见,我到车上给你讲。”

我在车上告诉原平平,我使用的黄色粉末是发光氨,可以用来鉴别经过擦洗、很长时间以前的血痕。如果这里确实发生过凶杀案,由于已经过去一个多月,必须使用发光氨才能分辨出血迹。发光氨是强酸,对眼睛、皮肤和呼吸道都有刺激作用,所以我们都要戴上面罩。发光氨和血迹里的血红素发生反应,会显出蓝绿色的荧光,灵敏度非常高,分辨率最高可以达到百万分之一,即一滴血混在一百万滴水中时也可以被检验出来。你刚才看到的那些蓝绿色荧光,都是肉眼看不出来的干涸的血迹。不过这里是冷库,这些荧光也许是家禽家畜遗留的血迹,这需要回法医室做鉴定。

车到下一个路口时,我对原平平说:“这些血迹的鉴定需要时间,你就别和我回队里了,先回家休息,等有了结果我再通知你,以后还需要你的配合。”

鉴定结果显示,在地面上和墙上的十七处血迹中,有十三处是动物血迹,四处是人的血迹。人的血迹分别是A型和AB型,A型血迹只有一处,在地面上,AB型血迹有一处在地面上,两处在墙上,墙上的一处为喷溅式血迹。如果这些血迹是被害人留下的,那么AB型血迹最值得怀疑。当然,也不能排除这些血迹都是员工在工作时受伤留下来的。

根据安排,原平平在冷库的员工中下了一个通告,从即日起,将给所有在工作中受伤的工友发放工伤补贴,即便是小的伤口,也可以免费打破伤风预防针,并领到一定金额的现金作为补助。这条新的福利条款适用于此前的三个月内受伤的员工,只要受伤时有其他员工在场并可资证明,即可领取工伤补贴。

通告发出后,很快有员工回应,装卸工人张平表示他在一个多月前曾在往车上装羊肉时被尖利的骨头割到,伤口很长很深,出了很多血,现在已经结疤,有当时一起做工的李响和常富民作证。

检验结果表示,地面上的一滴A型血正是张平留下来的,而且伤疤和证人都与他所说的相符,排除了张平是凶手的嫌疑。而地面上和墙上留下的AB型血迹,一直没有对应的伤者出现,其中一处更是呈现喷溅式痕迹,疑点更加突出。

我向沈恕汇报过案情的调查进展,并商讨下一步的措施。沈恕说:“你发现的血迹,和原平平对现场的指认,都是佐证,虽然你们的证据足以说服我,但是不足以说服局领导,仍不具备立案的条件,我的意见是,你继续对这个案子跟进,争取找出受害人,我会派许天华协助你,你在取证过程中有任何困难,我都会全力支持。”

根据我的判断,在现场留下大量AB型血迹的受害人很可能已经死亡,所以眼下最重要的是找到尸体,或者查出受害人的身份。

冷库坐落在一个封闭的院落里,晚上8点以后,除非有远道来的客户的装货车,员工们都下班回家,只有一个看更人陈伯,所以他就成为我们入手的第一个突破口。

供货记录显示,在原平平目睹凶杀案的那天夜里,并没有出货,也就是说,当时整个院落里只有看更人。但是现在看更的陈伯来到冷库工作还不满一个月,凶案发生当天的看更人梁满仓已经离开,没有人知道他的下落。

梁满仓成为本案的第一嫌疑人。

据知情者介绍,梁满仓四十出头,好像是两广一带的人,来到楚原后,第一份工作就是在原家的冷库看更,一做就是两年。一个月前,梁满仓和一个名叫钱文迪的冷库部门主管打架,失手把钱文迪的头打破,就偷跑了,没有人知道他去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