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在前面

我是法医。

我的工作内容是和人打交道,活人或者死人。

经常有人问我,每天面对血淋淋的伤口和奇形怪状的尸体,会不会恶心得吃不下饭,说这话时,他们看我的眼神活像在看一只怪物。

我就轻松地回答他们,我的胃口一向很好,最喜欢在剖开一具尸体的五脏六腑后,晚餐加一道溜肝尖,如果正在经手一起碎尸案,晚餐就吃红烧肉。

问话的人没有得到期待的答案,半信半疑,就会故作可爱地冲我做个鬼脸。不过在我看来,成年人无论男女,扮鬼脸时都不怎么可爱。

其实,尸体远没有人们所想象得那么可怕。真正可怕的,是活人。人性的狠毒和黑暗,一次次地拉低我对人类道德底线的认知。如果没有法律,也许整个人类社会就是弱肉强食的丛林。甚至比丛林更可怕,因为人类有其他动物不具备的谋害同类的智商。

他们残忍嗜血,费尽心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