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第4/4页)

侦探们一连几个月在追寻那个叫阿魁的中国养马人。而阿魁在时隔三年后,案子全冷却之后才又回到唐人区。谁叫他阿魁他都不搭理。他又有了个债无主冤无头的清白名字:阿丁。三年中警察局长被贿赂一任,革一任,已换了三任,早不记得,或不计较那个赛马舞弊大案。于是唐人区就有了个逍遥的阿丁,穿最名贵的绸缎,戴英国人的帽子,手里提一个装首饰的皮匣子。匣子里是他的日常首饰,供他不断替换。兴致高的时候,他一天会换三次不同的怀表。他的首饰匣子也是他的钱包,一旦在赌馆背了运,他偶尔也用它们押出钱来。

若是进妓院,他被伺候得称了心,那意思是,他达到了浑身酥软,下巴耷拉在床沿上连烟草也嚼不动的程度,他将从匣子里摸一只手镯或颈圈给出去。

这时他会唉声叹气地唤:阿桃!……哦,不是?阿秀!……也不是?阿萍!……

女人赔礼一般告诉他:他弄错了人。

他会翻着白眼,叹得更深:有什么两样?给我乖一些滚出去。

然后他会独自趴在那里,垂死一般平静,看着屋内无出路的焚香的蓝烟。

谁也不知他的真正住处。正如无人知道他有一处软弱,那就是他对他从未见过的妻子的思念。

那是他父母给他娶进门的妻子,说是绝顶的贤淑。他想象过她的模样:她的脸、她的手,她推磨时脊梁与腰形成的美丽弧度,她背柴草下山坡时轻微颠颤的胸脯(而不是赤裸而不新鲜的Rx房),她缝衣刺绣时斜起下巴去咬断线头的侧影。他极偶然地想她交欢时的样子,那想象几乎使他感动得发狂。她是含蓄的同时是热烈的、眼睛诚实地看着他,嘴唇上清淡的茸毛泌出细密的汗……

他不知为什么会想念她。似乎是一个不得不颠沛在旅途上的行者——一个住尽客栈,吃百家酒饭的江湖倦客对于归宿那非同常人的珍视和渴望,尽管这归宿遥远、朦胧,尚不如驿道尽头的海市蜃楼。

阿丁认为只有一个人能使他做乏味的规矩人,就是这位妻子。她出现的那天,他将会就地一滚,滚去一身兽皮,如同被巫术变出千形百状的东西最终还原成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