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与影

二○○一年年底,我重返阔别十三年的故乡。飞机降落时,万家灯火涌进舷窗,滴溜溜儿转。我着实吃了一惊:北京就像一个被放大了的灯光足球场。那是隆冬的晚上。出了海关,三个陌生人举着“赵先生”牌子迎候我。他们高矮胖瘦不一,却彼此相像,在弧光灯反衬下,有如来自另一个世界的影子。欢迎仪式简短而沉默,直到坐进一辆黑色轿车,他们才开始说话,很难分辨是客套还是威胁,灯光如潮让我分神。

在儿时,北京的夜晚很暗很暗,比如今至少暗一百倍。举个例子:我家邻居郑方龙住两居室单元,共有三盏日光灯:客厅八瓦,卧室三瓦,厕所和厨房共用三瓦(挂在毗邻的小窗上)。也就是说,当全家过年或豁出去不过日子的话,总耗电量才不过十四瓦,还没如今那时髦穿衣镜环形灯泡中的一个亮。

这在三不老胡同1号或许是个极端的例子,可就全北京而言,恐怕远低于这个水平。我的同学往往全家一间屋一盏灯,由家长实行“灯火管制”。一拉灯,那功课怎么办?少废话,明儿再说。

灯泡一般都不带灯罩,昏黄柔润,罩有一圈神秘的光晕,抹掉黑暗的众多细节,突出某个高光点。那时的女孩儿不化妆不打扮,反而特别美,肯定与这灯光有关。日光灯的出现是一种灾难,夺目刺眼,铺天盖地,无遮无拦。正如养鸡场夜间照明为了让母鸡多下蛋一样,日光灯创造的是白天的假象,人不下蛋,就更不得安宁,心烦意乱。可惜了的是美人不再,那脸光板铁青,怎么涂脂抹粉也没用。其实受害最深的还是孩子,在日光灯下,他们无处躲藏,失去想象的空间,过早迈向野蛮的广场。

据我们物理老师说,当人进入黑暗,短短几分钟内视力可增至二十万倍。看来黑暗让人洞若观火。灯火本来是人类进化的标志之一,但这进化一旦过了头,反而成了睁眼瞎。想当年,我们就像狼一样目光敏锐,迅速调节聚焦:刷——看到火光,刷——看到羊群,刷——看到无比美好的母狼。

要说当年“四眼儿”多,除了灯光条件,更主要是与学习态度有关。那时同学争论中胜方最有力的论证是,农村黑灯瞎火,怎么倒没几个“四眼儿”?尽管学校提供晚自习室(包括空间与充足的灯光) ,可挡不住靠时间差出人头地的,更挡不住在正统知识外看闲书的,如一凡,钻被窝用手电筒读《红楼梦》,早早加入“四眼儿”的行列。

当年北京路灯少,很多胡同根本没路灯,即使有,也相隔三五十米,只能照亮路灯跟前那点儿地盘。大人常用“拍花子”来吓唬我们。所谓“拍花子”,指的是用迷魂药绑架拐卖孩子。这故事本身就是迷魂药,让多少孩子困惑,谁也说不清细节,比如用什么玩意儿在脑袋上一拍,孩子就自动跟坏人走了?要有这先进武器,台湾不是早就解放了?没准儿是解放前某个犯罪案例,在口头传说中添油加醋,顺着历史的胡同一直延伸到我的童年。

对夜行人来说,路灯与其是为了照亮,倒不如说为了壮胆。他一边骑车一边哼下流小调,叮当按铃。一旦某个路灯憋了,或被孩子用弹弓打碎,他就慌了,开骂,捎上祖宗八代。

路灯少,出门得自备车灯。五十年代末骑车还有用纸灯笼的,有侯宝林的相声《夜行记》为证。那时大多数用的是方形手电式车灯,插在车把当中。再高级的是磨电灯,即用贴在瓦圈上的小磙子发电。由于车速不均,车灯忽明忽暗。那可是北京夜里的一景。

五十年代末,长安街竖起了现代化集束路灯。华灯初上,走在长安街上特别自豪,心明眼亮,似乎一眼就能望见共产主义。相形之下,胡同灯光更加暗淡。一离开那康庄大道,就又迷失在北京胡同无边的迷宫中。

我自幼和弟弟妹妹玩影子游戏,两手交叉,借灯光在墙上变幻成各种动物,或弱小或凶猛,追逐厮杀。后来谁也不愿意扮兔子。弱肉强食,连影子游戏背后都有权力意志,操纵者自以为是万物的主宰。

对孩子来说,黑暗的最大好处就是捉迷藏。一旦退到灯光区域外,到处可藏身,尤其犄角旮旯。刚搬进三不老胡同1号,院里还有假山,奇形怪状的太湖石夜里瘆人,说什么像什么。那是捉迷藏的好去处。捉、藏双方都肝儿颤——谁能保证不撞上郑和或那帮丫环的幽灵呢?听那带颤音的呼唤就透着心虚:“早看见你丫啦,别装蒜,快出来吧——”待冷不丁背后一声尖叫,全都一身鸡皮疙瘩。

讲故事也得趁黑,特别是鬼故事。老人给孩子讲,孩子们相互讲。在一个不信神的国度,用鬼来吓孩子吓自己实在有利于道统。上初中时,毛主席号召讲不怕鬼的故事,让人一时蒙了。首先这世上胆儿大的不多,再说不怕鬼多了个阐释的麻烦:先得证明鬼的存在,才能证明鬼并不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