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贰拾叁章(第3/5页)

律师补充了一句:“这仅仅是我个人的意见,最后还是你自己决定。”

我命令自己停止徒劳无益的思索,停止内心深处的颤抖,我抬头,看律师,我又命令自己发出的声音要镇定自若。连我自己都不知道这时候我干吗要装得这么无畏和果断。

我说:“我要无罪!”

律师看了我半天,她看了我半天,才点了点头。一句话都没有再说。

第二天,法院如期开庭。这是个小案子,来旁听的人不多,所以我一被押进法庭就很容易地在旁听席上找到了安心。她坐得不算太靠前,目光一直在看我。她的脸上向我传达着一种不露形迹的微笑,那微笑中的温暖含意只有我懂,我在那一瞬间突然感到她像我的母亲。

其他旁听者我都不认识,仨一群俩一伙散漫地坐着,有点像哪个大学的学生自愿来观摩庭审实况的。

除了安心的微笑外,我到今天为止,几乎不能完整地回忆那次审判的情形。我记得那天钟宁和边晓军都去了,他们是作为证人而不是旁听者去的。钟宁上场时我很冷静地和她相视,我的目光尽量心平气和,而她却依然是一副仇人相见分外眼红的架势,她作证时的语音腔调也依然是那么咬牙切齿不肯饶人。我知道,钟宁的个性、地位、文化修养和她的年龄,都还没有让她学会宽恕。

在我的印象中,那天律师的表现还是可以的,至少那振振有词的架势使人相信她在个人水平方面基本上没掉链子。她发表的辩词的核心观点,就是我拿的这笔回扣是上交给公司后经公司负责人同意又返还给我的,因此在性质上已经属于公司对职员的奖励。我也按照她这个论点,向法庭陈述了我如何把钱交给边晓军,如何跟钟宁说这事儿以及边晓军和钟宁如何答复我等等事实。对于我的陈述,控方的证据似乎驳斥得很轻松,先是边晓军面无表情地作证说,不记得我曾交给他两万元回扣款这回事,后是钟宁高腔大嗓地否认我在送她上飞机去南京的路上跟她说过这事。边晓军从走进法庭作证到作完证走出法庭,目光始终回避和我对视,他只看着法官和检察官说话,让他退出法庭便低头数步似的走了。钟宁则一进法庭就盯住我,作完证又看我,脸上还露出得意和恶毒的笑来。我依然用平和的目光看着她,想让她在这平和的目光中良心受责,但直到她退出法庭我也没看出她对自己这一套阴谋和伪证,有半点脸红。

律师反击这些伪证的最后一招,就是当庭公布了我和钟宁以前的关系,以及以后的破裂,以及破裂的原因。即是说明我当时作为国宁家族的一名候补成员,不可能私贪这区区两万元的小财,也是提醒法庭注意钟宁在此案中具有设局报复的动因。公布我和钟宁以前的关系,以及我因为爱上了其他人而和钟宁闹翻的过程,是律师说服我同意的。她认为这恰恰是这个案件人物关系中最为关键的一个事实,可以让法庭对钟宁证词的可信度大打折扣,甚至可能按回避原则取消她的证人资格。

律师拿出的最后一个证人,就是我的哥们儿,我从小就相熟的朋友,我的忘年之交刘明浩。

我记得刘明浩进法庭的时候,我冲他笑来着。我知道刘明浩是我这一方的证人,在被关押数月与外界长期隔绝之后,突然看到昔日的老友赶来为我作证,我心里感到特别的心酸和安慰。我不由得感叹朋友都是从小交出来的,只有小时候的朋友才会成为永远的朋友。我真想刘明浩能看我一眼,我真想让他看到我正冲他笑呢。但他也和边晓军一样,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地,回避了和我的对视。他从侧门出来,低着头,直接走到证人席上,他的脸老是向着另一个方向歪着,我也不知道他在看谁呢。直到审判长开始发问我才看到了他有些紧张的面容和不大自然的眼神,那面容和眼神我至今记忆犹新。

我记得,证人席上的刘明浩,目光闪烁,口齿不清,面色青灰,肌肉僵硬。他在回答审判长提问时的反应,几乎近于迟钝。他的声音、模样,也让我感到陌生。我现在甚至都回忆不清那天审判长是如何发问,他都答了些什么。唯一还深刻地留在我记忆中的那几句回答就是:“……不,他收起这笔钱时没说过要上交给边晓军……不,他后来没再跟我说起过公司同意他收这笔钱的事,我不记得他说过这件事。”这就是刘明浩的证词!他的证词使他在事实上变成了一个控方的证人。

在那天庭审的整个儿过程中,只有到了这一刻,到了刘明浩突然叛变反水做出如上证词的这一刻,律师才傻掉了。

后来,很久以后,我原谅了刘明浩。从美国回来我第一个落脚的地方,也还是刘明浩的家。在我动身去云南寻找安心之前,刘明浩还塞给我两万块钱让我当盘缠,和当初这笔回扣的数额一样,一分不多,一分不少。这钱我当然没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