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二(第3/5页)
我终于依照我自己的意思开始写了我的小说。我希望大哥能够读到它,而且把他的意见告诉我。但是我的小说刚在《时报》上发表了一天,那个可怕的电报就来了。我得到电报的晚上,第六章的原稿还不曾送到报馆去。我反复地读着那一章,忽然惊恐地发觉我是把我大哥的面影绘在纸上了。这是我最初的意思,而后来却又极力想避免的。我又仔细地读完了那一章,我没有一点疑惑,我的分析是不错的。在十几页原稿纸上我仿佛看出了他那个不可避免的悲惨的结局。他当时自然不会看见自己怎样一步一步地走近悬崖的边沿。我却看得十分清楚。我本可以拨开他的眼睛,使他能够看见横在面前的深渊。然而我没有做。如今刚有了这个机会,可是他已经突然地落下去了。我待要伸手救他,也来不及了。这是我终生的遗憾。我只有责备我自己。
我一夜都不曾闭眼。经过了一夜的思索,我最后一次决定了《家》的全部结构。我把我大哥作为小说的一个主人公。他是《家》里面两个真实人物中的一个。
然而,甚至这样,我的小说里面的觉新的遭遇也并不是完全真实的。我主要地采取了我大哥的性格。我大哥的性格的确是那样的。
我写觉新、觉民、觉慧三弟兄,代表三种不同的性格,由这不同的性格而得到不同的结局。觉慧的性格也许跟我的差不多,但是我们做的事情不一定相同。这是瞒不过你的。你在觉慧那样的年纪时,你也许比他更勇敢。我三哥从前也比我更敢作敢为,我不能够把他当作觉民。在女人方面我也写了梅、琴、鸣凤,也代表三种不同的性格,也有三个不同的结局。至于琴,你还可以把她看作某某人。但是梅和鸣凤呢,你能够指出她们是谁的化身?自然这样的女子,你我也见过几个。但是在我们家里,你却找不到她们。那么再说剑云,你想我们家里有这样的一个人吗?不要因为找不到那样的人,就拿你自己来充数。你要知道,我所写的人物并不一定是我们家里有的。我们家里没有,不要紧,中国社会里有!
我不是一个冷静的作者。我在生活里有过爱和恨,悲哀和渴望;我在写作的时候也有我的爱和恨,悲哀和渴望的。倘使没有这些我就不会写小说。我并非为了要做作家才拿笔的。这一层你一定比谁都明白。所以我若对你说《家》里面没有我自己的感情,你可以责备我说谎。我最近又翻阅过这本小说,我最近还在修改这本小说。在每一篇页、每一字句上我都看见一对眼睛。这是我自己的眼睛。我的眼睛把那些人物,那些事情,那些地方连接起来成了一本历史。我的眼光笼罩着全书。我监视着每一个人,我不放松任何一件事情。好像连一件细小的事也有我在旁做见证。我仿佛跟着书中每一个人受苦,跟着每一个人在魔爪下面挣扎。我陪着那些年轻的灵魂流过一些眼泪,我也陪着他们发过几声欢笑。我愿意说我是跟我的几个主人公同患难共甘苦的。倘若我因此受到一些严正的批评家的责难,我也只有低头服罪,却不想改过自新。
所以我坦白地说《家》里面没有我自己,但要是有人坚持说《家》里面处处都有我自己,我也无法否认。你知道,事实上,没有我自己,那一本小说就不会存在。换一个人来写,它也会成为另一个面目。我所写的便是我的眼睛所看见的;人物自然也是我自己知道得最清楚的。这样我虽然不把自己放在我的小说里面,而事实上我已经在那里面了。我曾经在一个地方声明过:“我从没有把自己写进我的作品里面,虽然我的作品中也浸透了我自己的血和泪,爱和恨,悲哀和欢乐。”我写《家》的时候也决没有想到用觉慧代表我自己。固然觉慧也做我做过的事情,譬如他在“外专”读书,他交结新朋友,他编辑刊物,他创办阅报处,这些我都做过。他有两个哥哥,我也有两个哥哥(大哥和三哥),而且那两个哥哥的性情也和我两个哥哥的相差不远。他最后也怀着我有过的那种心情离开家庭。但这些并不能作为别人用来反驳我的论据。我自己早就明白地说了:“我偶尔也把个人的经历加进我的小说里,但这也只是为着使小说更近于真实。而且就是在这些地方,我也注意到全书的统一性和性格描写的一致。”我的性格和觉慧的也许十分相像。然而两个人的遭遇却不一定相同。我比他幸福,我可以公开地和一个哥哥同路离开成都。他却不得不独自私逃。我的生活里不曾有过鸣凤,在那些日子里我就没有起过在恋爱中寻求安慰的念头。那时我的雄心比现在有的还大。甚至我孩子时代的幻梦中也没有安定的生活与温暖的家庭。为着别人,我的确祷祝过“有情人终成眷属”;对于自己我只安放了一个艰苦的事业。我这种态度自然是受了别人(还有书本)的影响以后才有的。我现在也不想为它写下什么辩护的话。我不过叙述一件过去的事实。我在《家》里面安插了一个鸣凤,并不是因为我们家里有过一个叫做翠凤的丫头。关于这个女孩子,我什么记忆也没有。我只记得一件事情:我们有一个远房的亲戚要讨她去做姨太太,却被她严辞拒绝。她在我们家里只是一个“寄饭”的婢女,她的叔父苏升又是我家的老仆,所以她还有这样的自由。她后来快乐地嫁了人。她嫁的自然是一个贫家丈夫。然而我们家里的人都称赞她有胆量。撇弃老爷而选取“下人“,在一个丫头,这的确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因此我在小说里写鸣凤因为不愿意到冯家去做姨太太而投湖自尽,我觉得并没有一点夸张。这不是小说作者代鸣凤出主意要她走那条路;是性格,教养,环境逼着她(或者说引诱她)在湖水中找到归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