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第4/4页)

可是,连作这点事,他也不算个好手。他的黄金时代已经过去了,既没从洋车上成家立业,什麽事都随着他的希望变成了「那麽回事」。他那麽大的个子,偏争着去打一面飞虎旗,或一对短窄的挽联;那较重的红伞与肃静牌等等,他都不肯去动。和个老人,小孩,甚于至妇女,他也会去争竞。他不肯吃一点亏。

打着那麽个小东西,他低着头,弯着背,口中叼着个由路上拾来的烟卷头儿,有气无力的慢慢的蹭。大家立定,他也许还走;大家已走,他也许多站一会儿;他似乎听不见那施号发令的锣声。他更永远不看前后的距离停匀不停匀,左右的队列整齐不整齐,他走他的,低着头像作着个梦,又像思索着点高深的道理。那穿红衣的锣夫,与拿着绸旗的催押执事,几乎把所有的村话都向他骂去:「孙子!我说你呢,骆驼!你他妈的看齐!」他似乎还没有听见。打锣的过去给了他一锣锤,他翻了翻眼,朦胧的向四外看一下。没管打锣的说了什麽,他留神的在地上找,看有没有值得拾起来的烟头儿。体面的,要强的,好梦想的,利己的,个人的,健壮的,伟大的,祥子,不知陪着人家送了多少回殡;不知道何时何地会埋起他自己来,埋起这堕落的,自私的,不幸的,社会病胎里的产儿,个人主义的末路鬼!

(全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