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上)(第2/8页)
「是呀。并且孙小姐是学校没有给旅费的,我忘掉告诉你。」
「为什麽?」
「我不知道为什麽。高松年信上明说要她去,可是汇款只给我们四个人分。也许助教的职位太小了,学校觉得不配津贴旅费,反正这种人才有的是。」
「这太岂有此理了。我们已经在赚钱,倒可以不贴旅费,孙小姐第一次出来做事,哪里可以叫她赔本?你到了学校,一定要为她向当局去争。」
「我也这样想,补领总不成问题。」
「辛楣,我有句笑话,你别生气。这条路我们第一次走,交通并不方便。我们这种毫无旅行经验的人,照管自己都照管不来,你为什麽带一个娇弱的上海小姐同走?假如她吃苦不来,半路病倒,不是添个累赘麽?除非你别有用意,那就--」
「胡闹,胡闹!我何尝不知道路上麻烦,只是情面难却呀!她是外国语文系,我是政治系,将来到了学校,她是旁人的office wife,跟我道不同不相为谋。并且我事先告诉这女孩子,路上很辛苦,不比上海,她讲她吃得起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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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office wife-办公室的妻子。
「她吃得起苦,你路上就甜了。」
辛楣作势把烟烫鸿渐的脸道:「你要我替你介绍,是不是?那容易得很!」
鸿渐手护着脸笑道:「老实对你说,我没有正眼瞧过她,她脸圆脸扁都没看清楚呢。真是,我们太无礼了!吃饭的时候,我们讲我们的话,没去理她,吃了饭就向甲板上跑,撇下她一个人。她第一次离开家庭,冷清清的更觉得难受了。」
「我们新吃过女人的亏,都是惊弓之鸟,看见女人影子就怕了。可是你这一念温柔,已经心里下了情种。让我去报告孙小姐,说:『方先生在疼你呢!』」
「你放心,我决不做你的『同情者』;你有酒,留到我吃你跟孙小姐喜酒的时候再灌。」
「别胡说!人家听见了好意思麽?我近来觉悟了,决不再爱大学出身的都市女人。我侍候苏文纨够苦了,以后要女人来侍候我。我宁可娶一个老实、简单的乡下姑娘,不必受高深的教育,只要身体健康、脾气服从,让我舒舒服服做她的Lord and Master。我觉得不必让恋爱在人生里占据那麽重要的地位。许多人没有恋爱,也一样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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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Lord and Master-主人。
「你这话给我父亲听见,该说『孺子可教』了。可是你将来要做官,这种乡下姑娘做官太太是不够料的,她不会帮你应酬,替你拉拢。」
「宁可我做了官,她不配做官太太;不要她想做官太太,逼得我非做官、非做贪官不可。譬如娶了苏文纨,我这次就不能跟你同到三闾大学去了,她要强着我到她爱去的地方去。」
「你真爱到三闾大学去麽?」鸿渐不由惊奇地问,「我佩服你的精神,我不如你。你对结婚和做事,一切比我有信念。我还记得那一次褚慎明还是苏小姐讲的什麽『围城』。我近来对人生万事,有这个感想。譬如我当初很希望到三闾大学去,所以接了聘书,近来愈想愈乏味,这时候自恨没有勇气原船退回上海。我经过这一次,不知道何年何月会结婚,不过我想你真娶了苏小姐,滋味也不过尔尔。狗为着追求水里肉骨头的影子,丧失了到嘴的肉骨头!跟爱人如愿以偿结了婚,恐怕那时候肉骨头下肚,倒要对水怅惜这不可再见的影子了。我问你,曹元朗结婚以后,他太太勉强他做什麽事,你知道不知道?」
「他在『战时物资委员会』当处长,是新丈人替他谋的差使,这算得女儿嫁妆的一部分。」
「好哇!国家,国家,国即是家!你娶了苏小姐,这体面差使不就是你的?」
「呸!要靠了裙带得意,那人算没有骨气了。」
「也许人家讲你像狐狸,吃不到葡萄就说葡萄酸。」
「我一点儿不嫉妒。我告诉你罢,苏小姐结婚那一天,我去观礼的--」鸿渐只会说:「啊?」--「苏家有请帖来,我送了礼--」
「送的什麽礼?」
「送的大花篮。」
「什麽花?」
「反正吩咐花店送就是了,管它什麽花。」
「应当是杏花,表示你爱她,她不爱你;还有水仙,表示她心肠太硬;外加艾草,表示你为了她终身痛苦。另外要配上石竹花来加重这涵意的力量。」
「胡说!夏天哪里有杏花水仙花,你是纸上谈兵。好,你既然内行,你自己--将来这样送人结婚罢。我那天去的用意,就是试验我有没有勇气,去看十几年心爱的女人跟旁人结婚。咦!去了之后,我并不触目伤心。我没见过曹元朗,最初以为苏小姐赏识他,一定他比我强;我给人家比下去了,心上很难过。那天看见这样一个怪东西,苏小姐竟会看中他!老实说,眼光如此的女人就不配嫁我赵辛楣,我也不希罕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