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利润率

资本的总公式是G—W—G';这就是说,一个价值额投入流通,是为了从流通中取出一个更大的价值额。这个更大价值额的产生过程,是资本主义的生产;这个更大价值额的实现过程,是资本的流通。资本家生产商品,不是为了商品本身,不是为了商品的使用价值或他的个人消费。资本家实际关心的产品,不是可以摸得着的产品本身,而是产品的价值超过在产品上消费的资本的价值的余额。资本家预付总资本时并没有考虑它的各个组成部分在剩余价值的生产上所起的不同作用。他把这一切组成部分同样地预付出去,不仅是为了再生产预付资本,而且是为了生产一个超过预付资本的价值余额。他只有使他所预付的可变资本的价值同活劳动相交换,即对活劳动进行剥削,才能把这个价值转化为一个更大的价值。但是,他只有同时预付实现这种劳动的条件,即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机器和原料,也就是说,他只有把他所占有的一个价值额转化为生产条件的形式,才能对这种劳动进行剥削;他所以是一个资本家,能完成对劳动的剥削过程,也只是因为他作为劳动条件的所有者同只是作为劳动力的占有者的工人相对立。还在前面第一卷就已经指出,正是非劳动者对这种生产资料的占有,使劳动者变成雇佣工人,使非劳动者变成资本家。

资本家究竟是为了从可变资本取得利润才预付不变资本,还是为了使不变资本增殖才预付可变资本;他究竟是为了使机器和原料有更大的价值才把货币用在工资上,还是为了对劳动进行剥削才把货币预付在机器和原料上;不管人们怎样看,对资本家来说,都是无关紧要的。虽然只有可变资本部分才能创造剩余价值,但它只有在另一些部分,即劳动的生产条件也被预付的情况下,才会创造出剩余价值。因为资本家只有预付不变资本才能对劳动进行剥削,因为他只有预付可变资本才能使不变资本增殖,所以在他的心目中,这两种资本就完全混同在一起了。而且,因为他实际获利的程度不是决定于利润和可变资本的比率,而是决定于利润和总资本的比率,即不是决定于剩余价值率,而是决定于利润率,所以情形就更是这样。我们将会看到,利润率可以不变,然而它可以表示不同的剩余价值率。 产品中由资本家支付的一切价值组成部分,或者由他投入生产的这些价值组成部分的等价物,都属于产品成本。单是使资本保存下来,或者说,按原有的量再生产出来,就必须使这些成本得到补偿。 商品包含的价值,等于制造商品所耗费的劳动时间,这个劳动的总和则由有酬劳动和无酬劳动构成。而对资本家来说,商品成本只由他所支付的物化在商品中的那部分劳动构成。商品包含的剩余劳动不需要资本家耗费什么东西,虽然它同有酬劳动一样,需要工人付出劳动,并且它同有偿劳动一样创造价值,作为价值形成要素加入商品。资本家的利润是这样来的:他可以出售他没有支付分文的某种东西。剩余价值或利润,恰恰就是商品价值超过商品成本价格的余额,或者说,就是商品包含的劳动总额超过它包含的有偿劳动额的余额。因此,不管剩余价值来自何处,它总是一个超过全部预付资本的余额。因此,这个余额和总资本会保持一个比率,这个比率可以用分数m/C来表示,其中C表示总资本。这样,我们就得到了一个与剩余价值率m/v不同的利润率m/C=m/(c+v)。 用可变资本来计算的剩余价值的比率,叫作剩余价值率;用总资本来计算的剩余价值的比率,叫作利润率。这是同一个量的两种不同的计算方法,由于计算的标准不同,它们表示同一个量的不同的比率或关系。 应当从剩余价值率到利润率的转化引出剩余价值到利润的转化,而不是相反。实际上,利润率从历史上说也是出发点。剩余价值和剩余价值率相对地说是看不见的东西,是要通过研究加以揭示的本质的东西。利润率,从而剩余价值的形式即利润,却会在现象的表面上显示出来。 至于单个资本家,那么很清楚,他唯一关心的,是剩余价值即他出售自己的商品时所得到的价值余额和生产商品时所预付的总资本的比率。而对这个余额和资本的各个特殊组成部分的特定关系以及这个余额和它们之间的内在联系,他不仅不关心,而且掩盖这个特定关系和这种内在联系,正是他的利益所在。 虽然商品价值超过它的成本价格的余额是在直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但它只是在流通过程中才得到实现。由于这个余额在现实中、在竞争中、在现实市场上是否实现,实现到什么强度,都要取决于市场的状况,因此这个余额更容易造成一种假象,好象它来自流通过程。在这里没有必要说明,如果一个商品高于或低于它的价值出售,那只是发生剩余价值的另一种分配;这种不同的分配,即在不同个人之间分割剩余价值的比率的变更,既丝毫不会改变剩余价值的大小,也丝毫不会改变剩余价值的性质。在实际流通过程中,不仅发生着我们在第二卷已经考察过的各种转化,而且这些转化还同现实的竞争,同商品高于或低于它的价值的买和卖结合在一起,以致对单个资本家来说,由他本人实现的剩余价值,既取决于对劳动的直接剥削,也取决于互相诈骗的行为。 在流通过程中起作用的,除了劳动时间,还有流通时间,它也限制着可以在一定时间内实现的剩余价值的量。此外,还有另一些来自流通的要素,也会对直接生产过程产生决定性的影响。直接生产过程和流通过程二者不断互相贯通、互相渗透,从而不断使它们互相区别的特征分辨不清。以前已经说过,在流通过程中,剩余价值的生产和一般价值的生产一样,会获得新的规定;资本会经历它的各种转化的循环;最后,它还会从它的可以说内部的有机生命,进入外部的生活关系,在这些关系中,互相对立的不是资本和劳动,而一方面是资本和资本,另一方面又是单纯作为买者和卖者的个人;流通时间和劳动时间在它们的进程中会互相交错,好象二者同样地决定着剩余价值;资本和雇佣劳动互相对立的最初形式,会由于一些看来与此无关的关系的干扰而被掩盖起来;剩余价值本身也好象不是占有劳动时间的产物,而是商品的出售价格超过商品的成本价格的余额。成本价格因此也就容易表现为商品的固有价值,结果利润就表现为商品的出售价格超过商品的内在价值的余额。 诚然,在直接生产过程中,剩余价值的性质会不断在资本家的意识中出现;在我们考察剩余价值时谈到的资本家对别人劳动时间的贪求等等,已经向我们证明了这一点。但是,1、直接生产过程本身也只是一个转瞬即逝的要素,它会不断转化为流通过程,就象流通过程会不断转化为生产过程一样,因此,关于生产过程中所获得的利益的源泉,即关于剩余价值的性质,虽然在生产过程中已经有了一点隐隐约约的感觉,但至多不过表现为一个和下述看法同样合理的要素,按照这种看法,已实现的余额,好象来源于不以生产过程为转移而由流通本身产生的运动,也就是属于资本而又不以资本对劳动的关系为转移的运动。难怪连现代经济学家如拉姆赛、马尔萨斯、西尼耳、托伦斯等人也直接用流通的这些现象来证明:资本在它的单纯物质存在上,与它同劳动的社会关系(正是这种关系使它成为资本)无关,是一个与劳动并列而且不以劳动为转移的剩余价值的独立源泉。2、在既包括工资,也包括原料价格、机器磨损等等的成本项目下,无酬劳动的榨取,只是表现为成本中某一项支付上的节约,只是表现为对一定量劳动的支付上的减少;就象由于买进的原料比较便宜或由于机器磨损减少而得到节约完全一样。因此,剩余劳动的榨取,就失去了它的独特性质;它同剩余价值的独特关系也被弄得模糊不清了;正如我们在第一卷第六篇已经指出的,劳动力价值表现为工资形式这一点,又大大促进和助长了上述这种情况。 由于资本的一切部分都同样表现为超额价值(利润)的源泉,资本关系也就神秘化了。 不过,剩余价值借助利润率而转化为利润形式的方式,只是生产过程中已经发生的主体和客体的颠倒的进一步发展。我们已经在生产过程中看到,劳动的全部主观生产力怎样表现为资本的生产力。一方面,价值,即支配着活劳动的过去劳动,人格化为资本家;另一方面,工人反而仅仅表现为物质劳动力,表现为商品。从这种颠倒的关系出发,甚至在简单的生产关系内,也必然会产生出相应的颠倒的观念,即歪曲的意识,这种意识由于真正流通过程的各种转化和变形而进一步发展了。 我们研究李嘉图学派就会知道,把利润率的规律直接表现为剩余价值率的规律,或者相反,完全是一种荒谬的尝试。在资本家的头脑中,这两个规律当然是没有区别的。在m/C这个表现中,剩余价值是按照为生产它而预付的总资本的价值计算的,总资本在这个生产中一部分完全被消费掉,一部分只是被使用了。实际上,m/C这个比率表示全部预付资本的增殖程度;这就是说,按照剩余价值的概念上的、内在的联系和性质来说,这个比率表示可变资本的变动量和全部预付资本量之间的关系。 总资本的价值量本来同剩余价值量没有任何内在关系,至少没有直接的内在关系。就总资本的物质要素来说,总资本减去可变资本,也就是不变资本,是由实现劳动的物质条件即劳动资料和劳动材料构成的。要使一定量劳动实现在商品中,从而形成价值,就需要一定量的劳动材料和劳动资料。在劳动的量和需要追加这个活劳动的生产资料的量之间,按照追加劳动的特殊性质,存在着一定的技术关系。因此,就这一点来说,在剩余价值量或剩余劳动量和生产资料量之间,也存在着一定的关系。例如,假定生产工资的必要劳动每天为6小时,那末工人为了提供6小时剩余劳动,为了创造100%的剩余价值,就必须劳动12小时。他在12小时内用掉的生产资料比6小时内用掉的多一倍。但是,他在6小时内追加的剩余价值,同6小时或者甚至12小时内用去的生产资料的价值并没有任何直接关系。后者的价值在这里是完全没有意义的;重要的只是技术上必要的量。原料或劳动资料不管贵贱都是完全没有关系的;只要它们具有所要求的使用价值,并且和要被吸收的活劳动保持一个技术上规定的比例就行了。如果我知道,1小时纺掉棉花x磅,值a先令,我当然也就知道,12小时纺掉棉花12x磅=12a先令;这样,我就能够计算出剩余价值和12小时内用去的棉花的价值的比例,就象能够计算出剩余价值和6小时内用去的棉花的价值的比例一样。但是,活劳动和生产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