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货币经营资本(第2/2页)
金银贸易本身,即把金或银从一国运到另一国,只是商品贸易的结果,而这种结果是由表示国际支付状态和不同市场利息率状态的汇兑率决定的。从事金银贸易的商人,只是这种结果的媒介。 在考察货币,考察它的运动和形式规定怎样从简单商品流通中发展起来时,我们已经看到(第1卷第3章),作为购买手段和支付手段来流通的货币的量的运动,是由商品形态变化,由商品形态变化的范围和速度决定的;现在我们又知道,这种商品形态变化本身只是总再生产过程的一个要素。至于如何从产地取得货币材料金和银,那末,这归根到底是通过直接的商品交换,也就是通过金和银作为商品同其他商品的交换,因此,就象取得铁或其他金属一样,是商品交换的一个要素。至于贵金属在世界市场上的运动(只要这种运动是由借贷造成的资本转移,也是以商品资本的形式进行的转移,我们在这里就不考察了),那末,它完全是由国际商品交换决定的,正象作为国内的购买手段和支付手段的货币的运动是由国内商品交换决定的一样。贵金属从一国的流通领域到另一国的流通领域的流出和流入,如果只是由于一国铸币贬值或复本位制引起的,就与货币流通本身无关,而只是对国家任意造成的误差的纠正。最后,关于货币贮藏的形成,如果它是用于国内贸易或对外贸易的购买手段或支付手段的准备金,同样,如果它是暂时闲置的资本的单纯形式,那末,它在这两个场合都只是流通过程的一种必然的沉淀物。 如果整个货币流通就它的范围、它的形式和它的运动来说,只是商品流通的结果,而从资本主义的观点来看,商品流通本身只表示资本的流通过程(在这里,就收入花费在零售商业中来说,既包括资本对收入的交换,又包括收入对收入的交换),那末,不言而喻,货币经营业就不只是对商品流通的这个单纯结果和表现方式,即对货币流通起中介作用。这个货币流通本身,作为商品流通的一个要素.对货币经营业来说是既定的。货币经营业作为媒介,担任货币流通的各种技术性业务,使之集中、缩短和简化。货币经营业不形成货币贮藏,而是提供技术手段,使自愿进行的这个货币贮藏(因而,既不是闲置资本的表现,也不是再生产过程紊乱的表现)减少到它的经济上的最低限度,因为购买手段和支付手段的准备金,在对它的管理是为了整个资本家阶级的场合,不需要象在它由每个资本家各自管理的场合那样大。货币经营业不购买贵金属,只是在商品经营业买了贵金属以后对它的分配起中介作用。在货币执行支付手段的职能时,货币经营业会使差额的平衡易于进行,并且会通过各种人为的结算机构减少平衡差额所需要的货币量;但它既不决定各种互相支付的联系,也不决定它们的规模。例如,在银行和票据交换所内互相交换的汇票和支票,就代表完全独立的营业,是已经完成的各种活动的结果,问题只在于使这些结果的平衡在技术上更完善。只要货币作为购买手段而流通,买卖的范围和次数就完全不以货币经营业为转移。货币经营业只能缩短买卖引起的各种技术活动,并由此减少这种周转所必需的货币现金量。 可见,我们在这里考察的纯粹形式的货币经营业,即与信用制度相分离的货币经营业,只与商品流通的一个要素,即与货币流通的技术和由此产生的不同的货币职能有关。 这是货币经营业在本质上区别于商品经营业的地方。商品经营业对商品的形态变化和商品交换起中介作用,或者,甚至使商品资本的这个过程表现为一个由产业资本分离出来的资本的过程。因此,如果说商品经营资本表示出一个独特的流通形式G—W—G,在其中,商品两次换位,货币由此流回(这和W—G—W相反,在其中,货币两次转手,由此对商品交换起中介作用),那末,在货币经营资本那里看不出这样的特殊形式。 只要对货币流通起这种技术上的中介作用的货币资本,——这个资本以缩小的规模代表商人和产业资本家自己在另一种情况下也必须为这个目的预付的追加资本,——是由一类特殊资本家预付的,资本的一般形式G—G'也就会在这里出现。由于G的预付,就会有G+△G为预付者而生产出来。但是,在G—G'中作为媒介的东西,在这里与形态变化的物质要素无关,而只与它的技术要素有关。 显然,货币经营者所使用的货币资本的总量,就是商人和产业家的处在流通中的货币资本;货币经营者所完成的各种活动,只是他们为之服务的商人和产业家的活动。 同样很清楚,货币经营者的利润不过是从剩余价值中所作的一种扣除,因为他们的活动只与已经实现(即使只是在债权形式上实现)的价值有关。 象在商品经营业那里一样,在这里也出现了职能的二重化。因为,同货币流通结合在一起的技术业务,有一部分必须由商品经营者和商品生产者自己去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