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霍夫曼故事中的一个人物(第2/4页)
埃里·马古斯住在米尼姆路,这是一条小街,但路面挺宽,直通罗亚尔广场。他在街上有一座古宅,如人们所说,那是在一八三一年用买一小块面包的钱置下的。这座华丽的建筑拥有路易十五时代装饰得最为豪华的一套房间,因为这原是莫朗古尔府邸。房子是由这位大名鼎鼎的审计院长盖的,由于他的地位关系,这座建筑在大革命中没有受损,既然老犹太人一反犹太人的清规戒律,打定主意要做这幢房子的主人,那请相信,他自然是有道理的。老人跟我们大家一样,最终都免不了会染上一种近乎疯狂的嗜好。尽管他跟已故的好友高布赛克一样吝啬,还是抵挡不住宝物的诱惑,做起了古董买卖;可是他的口味越来越精,变得十分挑剔,像这种嗜好,只有国王才有,而且这些国王还得有钱,还得喜欢艺术。他跟普鲁士的第二个国王如出一辙,普鲁士国王挑选掷弹手,对象得身高六尺才能让他动心,一旦遇到,他便会疯一般地不惜重金,想方设法招进他的掷弹手博物馆;而这位退休的古董商,感兴趣的只是那些完美无瑕的画,得是画家的真迹,而且还必须是画家第一流的精品。因此,每逢大拍卖,埃里·马古斯从不缺席,他察看过所有的市场,跑遍了整个欧洲。这颗被利欲左右的心冷若冰霜,但一见到珍品,便会热起来,绝对像一个玩腻了女人的色鬼,见到完美的姑娘,便激动不已,一心追逐无可挑剔的美女。这位爱画的唐·璜,这位理想的崇拜者,他在艺术欣赏中得到了比吝啬鬼瞧着黄金更高级的享受。他生活在一个名画构成的后宫里!
存放他那些宝物的地方,就像君主儿女的住所,占据了房子的整个二楼,房子经埃里·马古斯精心装修,显得富丽堂皇!窗子上挂着最漂亮的威尼斯绣金窗帘。镶木地板上铺着最华丽的萨伏纳里地毯。近百幅名画都配有光彩夺目的画框,每个框子都重新描过金,那是由塞尔维亲笔描的,别有情趣。埃里认为塞尔维是巴黎城唯一认真的描金匠,老犹太人亲自教他使用英国金,这种英国金比法国金箔工制作的不知要好多少。在描金这一行中,塞尔维的地位就像是装订业的图弗南,是一位热爱自己作品的艺术家。全套房间的窗户全都装有钉有铁皮的护窗板。埃里·马古斯住在三层顶楼的两个房间里,里面的家具都很寒酸,装满了破衣烂衫,散发出犹太人特有的气味,虽然人已到暮年,但他始终没有改变过去的生活方式。
底层摆满了犹太人做交易的画和从国外运来的一箱箱东西,还有一个很大的画室,莫莱差不多专门在这儿为他卖力,可莫莱是现代最巧妙的古画修复大师,本应由美术馆聘用的。
底楼还有他女儿的一套房间。女儿是犹太人晚年的结晶,自然也是犹太人种,她跟所有的犹太姑娘一样,长得十分漂亮,体现了亚洲人种的那份纯粹与高贵。诺埃弥由两位狂热的犹太女仆负责照料,还有一位叫做阿布朗戈的波兰犹太人给她当前哨把门。阿布朗戈曾阴差阳错地卷入了波兰事件,埃里·马古斯出于种种盘算,救了他一命。平常,阿布朗戈守着这座死气沉沉,荒凉而又阴暗的房子,呆在门房里,带着三条凶狠无比的狗,一条是纽芬兰狗,一条是比利牛斯山种,还有一条英国种的獒狗。
下面可以看到,犹太人的安全是以何等谨慎的防范措施为基础的,他可以毫无忧虑地旅行,安安心心地睡觉,用不着担心别人来暗害他最宝贝的女儿,或来偷窃他的画和他的黄金。阿布朗戈的工钱每年增加两百法郎,恐怕等马古斯离世之后再也不会有什么收入了,不过,马古斯教会了他在居民区放高利贷。不管来什么人,阿布朗戈都非得透过门房那装着粗粗的铁栏杆的小窗户看一眼,才开门放行。这个门房跟赫拉克勒斯一般,力大无比,他十分爱戴马古斯,就像桑丘·潘沙待堂吉诃德一样。而那几条狗白天都给关着,吃不到一点东西;到了晚上,阿布朗戈才把它们放出来,按照老犹太人奸猾的办法,让一条狗守在花园的一根柱子下,柱子上挂着一块肉;另一条狗守在院子里的一根同样的柱子下;还有一条守在底层的大厅里。你们自可明白,这些狗本能就是守家的,如今又被饥饿给困得死死的,所以,即使见到一条漂亮的母狗,它们也不会离开那夺彩竿下的宝地;它们不会离开一步,去嗅什么东西。要是来了什么陌生人,这三条狗准都以为那家伙是来抢吃的,因为那杆子上的肉的到第二天清晨阿布朗戈醒来后才拿下来给它们吃。这一套恶毒的方法有着一个巨大的好处。那就是这几条狗从来不叫,马古斯凭自己的才能已经让它们恢复了野性,像莫希于人一样野蛮而又狡猾。后来有一天,几个坏家伙见房子静静的,贼胆也大了,便不多考虑,以为这下准能把犹太人的钱箱洗个精光。其中一个受命充当先锋,爬上花园的围墙,要往下边跳:獒狗明明听到了动静,可让那人往下跳。等到那家伙的脚走近了,它猛地一口咬下,吃进了肚子。那贼居然还鼓足勇气又翻过墙头,拖着那条只剩下骨头的腿一直往前走,最后昏倒在同伙的怀里,给抬走了。《司法报》自然没有放过这条奇妙的巴黎夜新闻,刊登出来之后,被当成了捧场的笑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