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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终打电话给洁米的时候,已经是夜里九点三十分了。在那之前,我将书稿那三章内容反复看了不下六遍,还搜索了故事标题、角色名称以及其他关键词组,试图找出相关的出版信息,结果还是一无所获。
这份书稿,根据目前所知的情况,应该从来未曾出版。确定这一前提之后,我仿佛化身成了密码破译员,仔仔细细地查看起来,试图破解其中奥秘,理解它的真正意义。为什么我总觉得,在这层表象底下,似乎潜藏着什么内容,一个我尚未察觉的事实—为什么这份书稿会令我着迷至此呢?在此之前,我从未做过任何与阿巴拉契亚山有牵扯的选题。实际上,即便有经纪人主动过来找我,我也会有意回绝那些选题。那些故事过于真实,过于贴近我一心想要埋葬的过去。
可这个故事一把掐住了我的咽喉。我急切的想要弄明白究竟是为什么。
我唯一能找的,也只有洁米了。真正的死党可以在周五晚上九点半钟,在你无法说清缘由的情况下召之即来,如果她碰巧还很聪明,那就再好不过了。
我刚把洁米迎进门内,“星期五”便从它的椅子上跳下来,一下子冲到了门口。这个小霸王对来访者通常没有好脸色。对于我,也几乎是勉勉强强地才容忍和我同住一个屋檐。
洁米撇着嘴,朝它吼了回去:“‘星期五’,你知道吗?我其实完全是个动物爱好者,只不过,你这家伙实在是太招人恨了。我说,你要不要去做做心理治疗呀。”她解开时髦的围巾,扔在她那件设计师外套的一旁,里面穿一条小黑裙,蹬着款式夸张的小细跟高跟鞋。不用说,她刚才肯定是和室友在外面玩儿。
“这鞋真好看,我能偶尔借来穿穿吗?”
“当然可以,你什么时候也跟我们一块儿出去玩嘛。好像一个布莱恩就把你彻底毁了似的。要知道,虽然结果证明,他确实是个大笨蛋,可这并不代表,你遇到的每个男人都是窝囊废呀。”她两手叉在腰间,把头歪向一侧,“所以呢,你打电话给我,究竟是为了什么大事?”
我拿起那个信封,此时已经完全还原成我最初发现它那时的状态。我想让洁米充分掌握所有情况,“你看这个。我今早一到办公室,就看见它躺在我桌上。”
“你之所以把我叫来,就是为了这份投稿?不是吧?”
“这不是什么投稿。我是说,它并不是寄到我的收稿箱或者文件堆里的东西。我刚才说的是,我今天早上,在我办公桌的角上,发现了这个东西。完全是平白无故的。”
洁米摇摇晃晃地单脚站在那里,首先解开一只鞋扣,而后换脚,去解另一只鞋扣,终于把两只鞋都踢下来丢在了门边。
“哎哟,我的脚指头。”
她穿过房间朝厨房走去,绕过已经躺回专用睡椅上的“星期五”,来到冰箱面前,开始搜刮里面的外带食物,然后从里面端出一碗蛋花汤,“这个还能吃吗,会不会食物中毒呀?”
“百分之九十的概率,应该不会。”
“谢谢,那我就安心了。”她自己打开微波炉,晃着汤勺在一旁等候,“那什么,蔚达出版社新推出的邮递服务太过马虎,你想说的就是这个?”
“不是。这东西已经有二十多年历史了。据我猜测,它原本应该属于那个废稿堆。”
微波炉的提示音正好给我这句话画上了句点,但洁米根本没有伸手去按按钮,“你偷拿了废稿堆里的东西?就是那个,你根本不应该去碰,而且谁也不能乱碰的废稿堆?”
“不是。你仔细听我说。我说的是,它一夜之间突然出现在我的办公桌上了。”
这下子,汤和微波炉都变得无关紧要了。洁米抛下它们,走出厨房,伸手便要来拿书稿。我就知道她会这样。
“你把它留下来了?你真该为自己的行为感到害臊。”她接过信封,从里面拿出书稿,顺势坐到了椅子上。
到她看完所有内容时,她已经弓背伏在桌面,两脚压在身下,将随意垂落的金发全别到了耳朵后头。她坐在那里,盯着最后一页看了好一会儿,才终于放回了书稿堆里。她要喝的汤已经凉了,尽管我已备好勺子并端到了她的手边。
“嗯……”她终于开口说话了,“如果还有更多内容就好了。我过去就很喜欢这种感觉,我是说,在我还在文学部工作的时候。”多年前,洁米突然出其不意地,转职去了杂志社,是托了她一个熟人的关系,“要是放在那个时候,我肯定会主动要求剩余的书稿内容。故事节奏不错,表达手法也很出色。小说一开篇,我就觉得自己仿佛就和那女孩一起躲在木屋底下。现在,我很想知道,他们究竟有没有逃脱那群坏蛋的追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