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见亚力克斯
伊娃先前抵达了位于皮卡迪利街的帕丁顿车站,从出租车上下来的时候,她在沃尔斯利咖啡店的窗户上瞄见了自己的身影,直到此刻,她才终于搞清楚那种一直折磨着自己的感觉是什么——那是她多年以前的恐惧:穿错了衣服。
伊娃灰心丧气地看着她中年模样的倒影。为什么来伦敦跟人吃午餐穿了一件风雪大衣?她的大脑给出了一个毫无帮助的答案:因为这种衣服有一种北欧神探的气质,在朗汉普顿很时髦。其实在朗汉普顿,任何不是摇粒绒做的衣服都称得上时髦。然而腿上这条牛仔裤,她就找不到任何借口了。这个世界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不穿紧身牛仔裤的?她穿这条裤子又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显得这么……皮包骨头的?更糟的是,她此时束手无策,因为已经12点50分,罗杰肯定已经在咖啡店里了,坐在米克常坐的位置上,打着电话,默默吃掉一整篮餐前面包。
透过咖啡店的窗户,伊娃看见办公室白领们排队等着买卡布奇诺,他们都比她穿得好看,一个个有备而来,衣服裹挟着满满的自信。真是天大的讽刺,她离职之前,刚好给“从鞋开始”的网站监制过一条病毒式营销广告,其情节跟她此时此刻的情形如出一辙:一个要去参加派对的女人不知所措,花容失色,结果只用了“从鞋开始”这个献计献策的网站和一张信用卡,她就成功蜕变,焕然新生。“轻轻一点,秒变潮人”,最后以两个人接吻收尾——还有一条铅笔裙,和一个吹风机。注意,那可是十年前的广告了。谁知道你现在需要的是什么呢?一剂全脸瘦脸针和一个……一个……
一个什么呢?伊娃发现自己也说不上来。
皮卡迪利街的尽头延伸过去是骑士桥街,她漫不经心地望了望那条街上的商店,很清楚其实自己也不知道该去买一件什么“必需品”,尽管她确实也有时间跑过去看看。在前几年的某个节点上,她跟时尚分道扬镳,虽然她订阅的英国版Vogue、美国版Vogue还有Porter仍旧会一本又一本地砸在家里的地板垫上,但她再也没抽时间去看过。真相就是,她不再需要关心风向和潮流——不管她穿什么,米克都爱,况且黑衣服粘上狗毛未免过于显眼。其实她还是有很多衣服的,美轮美奂的衣服,但那些衣服只属于从前那个出入格子间办公室和健身房的都市女孩。连伊娃自己都不知道她现在的身份到底是什么。不做商人,不当人妻,不为人母,不是……一个有任何特殊身份的人。
她深吸一口气,然后挺直了身板。罗杰七十岁出头,是个极其传统的律师。他不知道风雪大衣和普拉达有什么差别。而且,说不定伦敦东部的某个时尚编辑也正穿着这样的大衣,只不过还会混搭一双橙色布洛克皮鞋和一顶圆顶礼帽。所以她可能还真走在了潮流尖端。
“喂,贝姬!贝姬!”
窗户的倒影里有什么东西在动:街对面的星巴克旁边有一个男人在挥手。一辆黑色的出租车经过,挡住了他的身影,紧跟着又来了一辆双层公交车。等到车辆双双驶过,他还站在那儿傻傻地挥手。他穿着一件常人更冷的天才会穿出来的灰色粗呢大衣。
男人这么穿倒是没什么关系,伊娃心想。他们什么衣服都穿,而且想穿多久穿多久,然后大家还会说:“啊,真是别出心裁。”
伊娃犹豫不决,思考着自己还有没有时间去买杯浓咖啡,好让脑子运转起来,结果她又听见那个人大喊:“贝姬!这边!”这一次她忍不住转过身去。他厚厚的浅棕色头发被梳成了一个松软的背头,他戴着一副莫里西(1)那样的时尚眼镜,伊娃还看见了他大大的微笑,哪怕隔着伦敦四车道的马路也看得一清二楚。贝姬真是可怜,伊娃心想,她肯定是躲在了某个邮筒后面。
已经12点55分,喝咖啡有点太晚了,她决定补一个鲜亮的唇色抢救一下自己的妆容。以前好几次夜间航班过后,唇彩及其神奇的润色效果就帮过伊娃一把,它会展现出你没有彻底放弃的决心。
伊娃站到咖啡店前的角落里,拿出粉饼盒,准备再上一层唇彩,这时她突然感觉到有两只手拍了拍她的肩膀。她警觉地转过身,一只手飞也似的把住自己的包。她的发丝粘在了黏黏的嘴唇上,她想走开,结果却撞上了厚玻璃窗。
“哎哟!”伊娃的肩膀从窗户上弹开,她瞄见店里一个穿蓝色西装的女人目瞪口呆。风雪大衣唯一的好处就是里面的填充物够厚实。
“贝姬!你是故意不理我的吗?还是说你戴了耳机?”就是他,那个男人。他离伊娃近得能看清他鼻子上的雀斑。他貌似没有刚才隔街相望时伊娃预想的那么年轻——可能已经三十好几了吧——伊娃一把将他推开,他失去了平衡,当他发现自己认错人时,一个卡通人物式的震惊表情凝在了他脸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