丑陋的美国人(第2/2页)

与华德翰事件的同时,一个谁也不知道的小人物在美国受捕,警察七手八脚地把嘶喊、挣扎的利那斯架上飞机,送往苏联去接受死刑。利那斯在美国住了几十年,苏联的法庭认为在二次大战他曾是集中营的军官,判了他死刑,美国因此剥夺了利那斯的居美权利,递解出境。

事件本身并不稀奇,七九以来,美国司法部已经处置了许多有纳粹记录的人。

值得注意的又是新闻界的反应。反对解送利那斯的人说,苏联的法律不比美国的法律,后者尊重人权。把利那斯送到苏联去“正法”等于肯定苏联的法律。赞同递解利那斯的人说,哈,美国再度表现了它的道德感,又除掉了一名纳粹!《纽约时报》的社论强调美国是“解救全世界,使之幸免于法西斯主义”的国家,递解利那斯是美国道德勇气的象征。

仔细分析一下,反对者的理由,是美国法律站在道德、人权的一边,苏联法律则相反。赞成者的理由,是美国人站在正义、卫道的一边,拯救全世界。不论反对或赞成,归根究底,都同样一个意识:美国是道德的天平、正义的化身。

美国人一向把自己看作对抗法西斯主义的英雄;矛盾的是,如果他那种自以为独霸真理、垄断道德的骄满发展过度,美国不过是另一种形式的法西斯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