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爱荷华一根自卷的纸烟:山坡上的黄昏
每天合上电脑,到山坡上去散步时,天总是摇摇欲坠地要暗下来了。山坡上有一些橡树,山毛榉,松树,还有银杏。不久前,龙卷风路过爱荷华,一夜的大风大雨,大多数树上的叶子被一扫而空。没有了叶子遮盖的树,鸟巢便暴露出来了。从下面看,那些鸟巢很不舒服地,很委屈地架在枝桠上。不知道那些鸟是怎样过冬的,会不会冷死。现在它们忙忙地在地上觅食,见人走过去,也不躲,身体圆鼓鼓的。小海棠树上的果子在风吹霜打中熟得通红,鸟最爱吃。我仔细看了看小鸟,他也回看我,接着醉意壮胆,竟不怕我将它捉了去。
本地报纸上曾刊登出漫画,说小鸟吃了太多的熟果子,个个都醉醺醺的,被查酗酒的警察拷进局子里去。画画的人是个学生,对酗酒的问题最敏感和不满。美国孩子不到十六岁根本不能碰酒,商家也不敢卖酒给他们。到了大学,一下子解放了,周末全都冲进酒吧里喝酒。他们的身体对酒精一点抵抗力也没有,一喝就大醉。这里的学生喝酒开车,一直是小城警察的大敌。学生便借小鸟来揶揄警察多管闲事。
山坡下有条大路,名叫摩门的艰苦跋涉。这条路从安曼村的玉米田深处来,向西而去。是当年摩门教徒长途迁徙的时候,向盐湖城时经过的路。遥遥望到的另一个长坡,是他们当年的宿营地。现在是个公园。到那里去找,还可以看到当年他们宿营烧过的火堆和埋葬死者的遗迹。美国的中西部与两岸的大城市不同,这里充满了当年宗教移民万里跋涉,寻找精神自由的家园的痕迹。我们这个只有六万人的小城,到处都是教堂,各种教派的基督堂,各种人种的基督堂。中西部的美国人听到我没有宗教,简直就像中国人看到饥民一样,满脸都是心心相印的无限怜悯。是的,我没有宗教,与牧师们讨论来,讨论去,中国人的查经班,瑞士人的查经班,圣公会的查经班,去了一个又一个,可就是做不了强扭的瓜。最后,牧师都安慰我,说我不能接受宗教,也是上帝的安排。其实我羡慕心里有坚定信仰的人,我站在山坡上,望着暮色茫茫的大路,想象那些摩门教徒推着木轮车,赶着马,在莽莽草原上走过大地,心里有些感慨,那就是理想的力量。
更远的地方,能看到变成了金黄的玉米田,它们都已经死了,干了,风刮进田里的声音,听上去像是磨刀霍霍,但却没有杀意,而是一派飒爽。那时的玉米田,叶子都能将人割出血来。我勉强走进去过一次,心里想起的,全是梦想如何伤人的情形。梦想不是个温柔的好东西,追逐梦想的人,没有哪个,不是这样,在梦想死亡的田野里被割开无数个小伤口。玉米田永远都是一个富有象征意义的地方。《梦想之田》没有写到锐是如何度过梦想死亡的时刻的,这就是好莱坞流于浅薄的特征。因为大多数美国观众需要的是,能让他们看后安睡的电影。他们的电影,常常都有个好的开头,然后,越来越蠢。看到结尾的抒情处,简直要恼火得一掌打过去。
初冬的风是冰凉的,小针一样刺着我暴露在外面的脸。但空气及其清冽,让人心里舒服。树林深处,枝丫交会,远远看去,像浅灰色的雾一样。那树林里住着鹿,浣熊和狐狸。有次桑妮放学回家,差点被从树林里突然跳出来的鹿撞倒。山坡上有时能见到树下有洞,那是野兔子的家。到夏天半夜的时候,兔子拖家带口地在草地上吃东西,追逐,团团围着,好像在开会。树枝上有时一动不动地站着猫头鹰,像哲学家一样沉思地看着某处,而天上飞过一排排雁阵,呀呀地叫着,在地上能看到它们腋下浅色的绒毛。罗伯特·佛罗斯特的诗这时会模糊地浮上心头,那些清爽寒冷的句子,简单而硬朗的句子,是从前美国人的诚笃与对自然的温情,那种美国男人的清爽和硬朗让我觉得很干净和可靠。在散步的时候,我常想起他的诗来,想起那个诗中的美国和美国情感,也许只能在这无人的山坡上才能体会到了。美国已经不是我在书里读到的那个美国了。我还模糊地想起了《农家男孩》里的一些章节,那是我1989年左右翻译的一个长篇小说,写的就是中西部农场里的美国男孩的生活,那种规矩诚恳的美国生活偏偏是编辑不喜欢的,没有一家出版社愿意出版这部在美国很有人缘的小说,至今它还放在我家的储藏室里。我猜想,大概那小说里就是写的这里。
我一生中都没有住在农村的经验,没有亲近过真正的野地,美丽的野地。这是第一次,散步回家,翻生物字典认识植物,看地理书了解地理,重温佛罗斯特的诗,体会在这里的自然里像石头一样干净又结实的诗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