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蓬论(第2/2页)


  王蓬原籍西安。也便是说,他在关中地面上诞生和度过了童年。因社会的原因,家庭的遭遇,他来到了陕南。在陕南他不是个匆匆的过客,而是一呆几十年的耕作农民。关中是黄土沉淀,壅积为源,属黄河流域。陕南是青山秀水,属长江流域。他因此具备了关中黄土的淳厚、朴拙和陕南山水的清奇、钟秀。而几十年的社会、家庭、爱情、个人命运的反反复复,曲曲折折,风风雨雨,使他沉于社会的最基层,痛感于农民的喜、怒、哀、乐。这就是说,他首先是一个农民,一个不得志的农民,而后才是一位作家。作为作家的这一种生活的体验,无疑更是一种感情的体验。汉江流域,是楚文化的产生地。楚文化遗风对他产生过巨大的影响。这从他的第一本小说集《油菜花开的夜晚》中,就可以明显看出。细读这本结集,无论是往来于猪场与移迁到乡下的工厂之间的年轻寡妇银秀(《银秀枝)),无论是历经风雨的百年物事老楸树下的老幺爹(《老楸树下》),还是关蓥山的猎手年子才(《猎手传奇》),再是竹林寨的六婶(《竹林寨的喜日》),无不观事观物富于想像,构思谋篇注重意境,用笔轻细,色彩却绚丽,行文舒缓,引人而入胜。他是很有才力,善述哀,长言情,文能续断之,断续之,飞跃升腾,在陕西作家中,有阴柔灵性之美的,就不能不算作他了。
  文学创作,犹如体育运动,作家也要求有一种意识。对于现实生活,这种意识愈是强烈,愈能把握作品的总体结构和局部枝末细节。这种意识的产生,得源于深厚的生活积累和对生活的深刻认识,这便也就具备了作品的底蕴。作品的深刻与否并不建立在胆子的大小,作家的文采才华,同样也不等于嚣喧汹汹。中国几千年的文学,陶渊明、白居易、苏轼、柳宗元、韩愈、司马迁、曹雪芹、蒲松龄,尽管他们的风格各异,但反映的自然、社会、人生心境之空与灵,这是一脉相承的。空与灵,这是中国文学的一项大财富。我觉得王蓬于此是很
  早就注意到了的,也正在努力继承和实践着的。一本《油菜花开的夜晚》,若从每一篇来看,有的借鉴运用得很好,有的借鉴运用得不理想,但即使在一篇不大成功的文章中,也不乏有的段落、有的情节、有的场面描绘得却十分精彩。
  中国的文学如何振兴,外地的作家或许比陕西的作家思考得更多,追求和实践得更多,但陕西的作家也开始了慢慢的思索和探索。情况是,有的作家从内到外极力借鉴,吸收外来文学,却在进一步的融汇、化合方面做得不好,忘掉了和忽视了中国民族的美学心理结构,出现了欲速不达的效果。有的作家则完全拒绝外来的东西,将自己束缚在一个狭隘的圈子里,我行我素。文学发展到今天,眼光一定要远,应该在中西杂交的大前提下,各人根据自己的生活经历、环境、修养、体质、爱好诸多条件,走自己的路子。王蓬的路子,走的是他自己的。楚文化的精,是不是可以说有一种“自远”的味道。这种“自远”,建立在“自近”的基础上。这也正是王蓬作品读来空灵而不空浮的原因罢。这是不是正是他扎根生活之中而才使作品产生的一种底蕴呢?
  读王蓬的《油菜花开的夜晚》,同时又想到另一个问题,即所谓的大度。也可以叫做力的问题。综观国内一些名作家,大都可称为思想家,或者说是有深远的思想。当然,思想不是一个狭窄的概念;否则,会导致所谓“思想大于形象”之弊。古人讲过:雄中有韵,秀中有骨。这不仅是指文学的表面,更重要的是内涵。所以我说王蓬的作品是有底蕴,也就是说秀中有骨。但如果王蓬能重新反过来吸收陕北作家路遥的犷,做一次南北结合,那局势就更为可观了。也基于这一点上,我在前面说过要推崇汉代之风,在霍去病墓前看石雕,汉代的艺术竟能在原石之上,略凿一些流利线条,一个石虎石马之形象就凸现而出,这才是艺术的极致。所以,在整个民族振兴之时而振兴民族文学,我是崇拜大汉朔风,而鄙视清末景泰蓝之类的玩意儿的。如果以此去考察,研读当今轰动世界文坛的拉丁美洲文学,从中就会悟出更多的东西了。
  王蓬近期的一系列小说、散文,似乎比《油菜花开的夜晚》还要好。他是感觉颇好的作家,又开始了进一步的学习政治、经济、哲学、美学的工作,来完满他一个作家的“人格”和作品的“文格”。无疑,作为一位陕西南方的作家,已经在为陕西作家在全国文坛产生影响做出了他的贡献。陕西的其他作家,应该向他学习,更应该使我效法。
  1984年3月18日于静虚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