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 纪念雪峰[1](第3/3页)

关于雪峰,还有许多话可说,不过他似乎不喜欢别人多谈他,也不喜欢吹嘘自己。关于上饶集中营,他留下一个电影剧本;关于鲁迅先生,他写了一本《回忆鲁迅》。前些时候刊物上发表了雪峰的遗作,我找来一看,原来是他作为“交代”写下的什么东西。我读了十分难过,再没有比这更不尊重作者的了。作家陈登科在《光明日报》上发表文章主张作者应当享有版权,我同意他这个意见,主要的是发表文章必须得到作者的同意。不能说文章一脱稿,作者就无权过问。雪峰长期遭受迫害,没有能留下他应当留下的东西,因此连一九七二年别人找他谈话的记录也给发表了。总之,一直到现在,雪峰并未受到对他应有的尊重。

8月8日

[1]本篇最初连续发表于一九七九年九月四,五日香港《大公报·大公园》。